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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讯 | 大地环境治理(湖州)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升水生态修复生物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大地环境治理(湖州)有限公司
年产800万升水生态修复
生物制品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环评单位: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单位:大地环境治理(湖州)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概述 1
1.1 企业概况及项目由来 1
1.2 项目评价工作过程 2
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3
1.4 主要关注环境问题 3
1.5 环评主要结论 4
第二章 总则 5
2.1 编制依据 5
2.2 评价内容及重点 9
2.3 环境功能区划 9
2.4 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10
2.5 评价标准 11
2.6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16
2.7 环境保护目标 19
2.8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21
2.9浙江湖州金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8
第三章 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31
3.1 项目概况 31
3.2 主要设备与原辅材料消耗 34
3.3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45
3.4 产污环节 49
3.5 项目物料平衡 49
3.6 项目污染源强分析 60
3.7 非正常工况排放源强 70
3.8 本项目污染源强汇总 71
第四章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 72
4.1 自然环境概况 72
4.2 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75
4.3 项目周围污染源调查 75
4.4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77
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6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96
5.2 营运期环境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96
5.3 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04
5.4 营运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105
5.5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115
5.6 营运期固废影响分析 117
5.7 环境风险评价 120
第六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34
6.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34
6.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35
6.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38
6.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38
6.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41
6.6 风险事故预防措施 143
6.7 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责任单位及“三同时”要求 143
6.8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144
第七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45
7.1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45
7.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45
第八章 环境管理、监测计划和总量控制 147
8.1 环境管理 147
8.2 环境监测计划 149
8.3 总量控制 150
第九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53
9.1 建设项目概况 153
9.2 环境质量现状 153
9.3 建设项目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 154
9.4 项目污染源强及污染防治措施 157
9.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60
9.6 要求与建议 160
9.7 总结论 161
 

附图:
附图1 企业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3 项目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4 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
附图5 项目四周厂界照片
附图6 项目车间平面布置示意图

附件:
附件1 项目备案通知书
附件2 企业营业执照
附件3 项目菌种购销合同
附件4 项目菌种环境安全证明及治理效果文件
附件5 租赁合同
附件6 普洛斯公司土地证
附件7 普洛斯公司房屋权证
附件8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9 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检测报告
附件10 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附件11 污水纳管证明
附件12专家评审意见、签到单及修改意见

附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第一章 概述
1.1 企业概况及项目由来
1.1.1 企业概况
大地环境治理(湖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湖州”)是大地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789号(湖州普洛斯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洛斯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经营范围为环境治理、景观工程、环保工程施工、环保技术、生物技术、农业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与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等。
1.1.2 项目由来
水碧清微生物菌剂作为一种先进的环保用微生物制品,由于其包含光合作用,厌氧、耗氧等各种菌类种,可以广泛应用于城市河流、湖泊、污水处理厂、石油化工厂、家庭水族、土壤改良、水产养殖、农村化粪池等各种领域,该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为此,大地湖州顺应市场需求,充分利用企业自身的技术及管理优势,经研究决定投资建设年产800万升水生态修复生物制品生产线项目。该项目已于2017年3月16日取得由湖州市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吴发改经投备[2017]61号)。
项目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789号,拟租用普洛斯公司现有空置厂房,并对其进行改造,购置纯水生产设备、灌装生产线、吹瓶生产线、专业制冷机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800万升水生态修复生物制品(产品名称:水碧清微生物菌剂)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2600万元,建成后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48000万元,利税529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进行客观预测和评价,力求工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实施)》,本项目属于“十六 医药制造业”——“40、化学药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制造”中的“全部”,故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项目建设单位大地湖州特委托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36号)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咨询工作。我单位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的基础上,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整理、分析和计算,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该项目于2017年11月10日在湖州市吴兴区召开了环评报告技术咨询会,环评单位经过修改,形成《大地环境治理(湖州)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升水生态修复生物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提请环保部门审批。
1.2 项目评价工作过程
本项目属于生物制品制造行业,为新建项目,拟租用普洛斯公司现有空置厂房实施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收集有关资料及文件,并对本项目开展初步工程分析,然后确定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内容,同时调查项目拟租用厂房及周边污染源情况,并编制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最后筛选本项目重点评价内容,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细化并完善工程分析,分析并评价环境质量现状,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具体工作流程见图1.2-1。
 
图1.2-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
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项目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789号,拟租用普洛斯公司空置厂房,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项目主要生产水碧清微生物菌剂,属于生物制品制造行业;项目建设符合《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中的相关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等。
2、项目主要生产水碧清微生物菌剂,属于生物制品制造行业,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6年修正)》、《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2年本)》等相关产业政策,项目不属于淘汰、限制或禁止类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相关规定。
3、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不涉及湖州市环境功能区划等相关文件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不涉及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同时项目各类污染物就能做到达标排放或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项目用水来自当地供水管网,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根据《湖州市环境功能区划》,项目不在功能区负面清单内。故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控制要求。
综上,本项目选址符合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状况良好,故本项目选址合理。
1.4 主要关注环境问题
本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为:
1、项目实施过程产生及排放的废气种类以及采取的防治措施,项目实施后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
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废水排放总量,经治理后能否做到达标排放,是否会对浙江湖州金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洁污水处理厂”)产生影响;
3、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否有效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4、关注项目总量控制因子CODCr、NH3-N、VOCS排放量及总量平衡方案。
5、关注项目周边环境现状是否符合相关功能区划及标准、生物安全等。
1.5 环评主要结论
大地环境治理(湖州)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升水生态修复生物制品生产线项目符合湖州市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各项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排放的污染物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各类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控,且能维持原有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故项目建设能够满足环评审批的各项原则。
同时,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符合国家、浙江省以及湖州市的产业政策相关规定;公众调查满足相关要求,被调查个人和单位对项目建设均没有反对意见;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能够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要求;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控制要求。项目建设能够满足其他部门的审批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在拟建厂址的实施从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另外,建设单位必须关注环境及生物安全的底线,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真正做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三统一。
 
第二章 总则
2.1 编制依据
2.1.1 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修订后2015.1.1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修订后2016.9.1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订)》(修订后2016.11.7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修订后2016.1.1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修订后2018.1.1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订)》(修订后2012.7.1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2修订)》(修订后2012.7.1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7月修订);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修订后2017.10.1起施行);
1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修订)》;
13、《国务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12.3);
14、《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9.10);
15、《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4.2);
16、《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016.5.28);
17、《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6]65号,2016.11.24起施行);
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修订)》(修订后2017.9.1起施行);
19、《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5.23);
20、《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国家环保部环发[2012]98号,2012.8.8);
21、《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环保部,公告2015年第17号,2015.3.13);
22、《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4号,2011.11.1起施行);
23、《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第43号,2017.10.1起施行)。
2.1.2 地方政策法规
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修正后2018.3.1起施行);
2、《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浙江省环保局);
3、《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修正)》(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正后2016.7.1起施行);
4、《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修订后2013.12.19起施行);
5、《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年修正)》(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修订后2017.9.30起施行);
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江省环保厅,浙环发[2009]76号,2009.10.28);
7、《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江省环保厅,浙环发[2009]77号);
8、《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江省环保厅,浙环发[2012]10号,2012.2.24);
9、《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浙环函[2011]247号,2011.5.13);
10、《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2]15号,2012.2.20);
11、《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浙江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和《浙江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浙土资发[2014]16号,2014.4.15);
12、《关于发布<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及<设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的通知》(浙环发[2015]38号,2015.9.23);
13、《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80号,2012.7.6);
1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5年本)>的通知》(浙政发[2015]9号,2015.4.28);
15、《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浙政发[2013]59号,2013.12.31);
16、《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2]12号,2016.3.30);
17、《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6]46号,2016.11.9);
18、《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函[2016]11号,2016.7.5);
19、《关于做好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实施》(浙经信投资[2014]564号,2014.12.18);
20、《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2015年4月修订版)》;
21、《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环函[2015]195号)。
2.1.3 有关技术规范及技术文件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国家环保部,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国家环保部,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国家环保总局,HJ/T2.3-19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国家环保部,HJ2.4-2009);
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国家环保总局,HJ/T169-2004);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国家环保部,HJ19-2011);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国家环保部,HJ610-2016);
8、《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国家环保总局,GB/T3840-91);
9、《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评价导则》(国家环保总局,HJ/T415-2008);
10、《浙江省环保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的通知》(浙环发[2005]30号);
11、《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2015.1.1起施行);
2.1.4 相关产业政策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6年修正)》(发展改革委员令2016第36号令,2016.3.25);
2、《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122号,2010.10.13);
3、《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3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第31号);
4、《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发[2012]20号,2012.12.28);
5、《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规划(2013~2017)》;
6、《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浙政办发[2005]87号,2005.10.12);
7、《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2年本)》。
2.1.5 相关规划
1、《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
2、《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集》;
3、《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
4、《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11~2020年)》;
5、《湖州市区环境功能区划》(湖州市人民政府,2015.5)。
2.1.6 有关委托及批件、技术资料
1、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签订的《技术咨询合同书》;
2、项目备案通知书;
3、普洛斯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权证、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4、《湖州普洛斯仓储有限公司湖州织里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13.5);
5、《湖州市环保局吴兴区分局关于湖州普洛斯仓储有限公司湖州织里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吴环建管[2013]41号,2013.5.16);
6、《湖州市吴兴区环境保护局织里分局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织环管验备[2015]13号,2015.6.5);
7、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评资料。
2.2 评价内容及重点
本次评价的主要内容有:
1、通过对建设地区社会、经济、自然等环境特征的调研、资料收集及环境质量的现状调查及监测,摸清建设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同时掌握评价区域的环境敏感点、环境保护目标、环境污染现状等特征,确定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要素和环境保护目标;对项目租赁地原有项目及周边场地污染源进行简要调查。
2、通过类比调查、物料衡算等工程分析手段,确定项目主要污染因子、排放方式、排放强度和排放规律;之后根据环境特征和工程污染物排放特征,采用适宜的模式和方法,预测工程建成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3、在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拟定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此外对项目菌种购买提出控制要求。
4、通过环境经济损益分析,论证项目在经济、社会和环境三方面效益的统一性;通过引用建设单位提供的公众调查报告,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环境保护的要求。
5、论证项目在环境方面的可行性,并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评价的重点是项目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以及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对策,其中环境影响分析重点为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水环境影响分析、环境及生物安全分析等。
2.3 环境功能区划
1、大气环境
项目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789号(普洛斯公司现有厂区内),根据《浙江省空气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图集》,该区域属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2、水环境
项目附近主要水体为杭嘉湖(杭嘉湖72),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该水体属太湖流域,水功能区为南横塘湖州农业、工业用水区(编号F1203104903013),水环境功能区为农业、工业用水区(编号330500FM220308000150),目标水质为Ⅲ类,项目地表水体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3、声环境
项目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789号(普洛斯公司现有厂区内),所在地为工业、居住混杂区,属2类声环境功能区。
4、环境功能区
项目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789号(普洛斯公司现有厂区内),根据《湖州市环境功能区规划》(湖州市人民政府,2015.5),项目所在地位于“织里环境优化准入区(编号为0502-V-0-2)”,属于环境优化准入区。
2.4 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2.4.1 环境影响识别
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根据工艺流程中的各产污环节,可确定本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因素有: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各类污染因素及污染因子见表2.4-1。
表2.4-1  本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序号 污染物名称 主要污染因子
1 废气 恶臭废气 NH3、H2S、臭气浓度等,可能含有含菌潮湿废气等
  有机废气 非甲烷总烃
  粉尘废气 颗粒物
2 废水 生产
废水 纯水制备过程反冲洗废水及反渗透浓水 CODCr、NH3-N、SS等
   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 CODCr、NH3-N等,含少量镍、铜、锌、锰等及微生物等
  生活污水 CODCr、NH3-N、SS等
3 噪声 设备噪声 混合搅拌及泵、灌装生产线、吹瓶机、空压机、纯水制备生线等
4 固废 一般固废 生活垃圾、其余物质废包装材料、残次瓶子、沉淀灭菌污泥
  危险废物 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危险物质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棉等
5 其他 生物安全性等
2、环境影响筛选
环境影响筛选矩阵见表2.4-2。
表2.4-2  环境影响筛选距阵一览表
环境要素 空气环境 水环境 声环境 社会环境


期 废气 ●   
 废水  ●  
 固废 ● ●  
 噪声   ● 
 环境风险 ● ● ● ●
 其他(生物安全性等)  ●  
 工程建成后对国民经济的促进    ○
注:○正影响;●负影响。
 
2.4.2 评价因子
根据本项目工程分析,结合当地环境特征,确定本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及影响分析因子见表2.4-3。
表2.4-3  评价因子确定
类别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分析因子 总量控制因子
环境空气 SO2、NO2、PM10、非甲烷总烃 非甲烷总烃、恶臭废气、粉尘 VOCS
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 pH值、NH3-N、TP、SS、石油类、CODMn、BOD、挥发酚、氟化物 CODCr、NH3-N CODCr、NH3-N
 地下水环境 水质 1)K+、Na+、Ca2+、Mg2+、CO32-、HCO3-、Cl-、SO42-、
2)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NH3-N、高锰酸盐指数、TP、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Pb、Hg、氟化物、氯化物、锰、铁
3)钴、铜、锌、镍、钾、钠、镁 CODCr、NH3-N /
  水位 / /
  包气带 钾、钠、镁、铜、锌、镍、铁、锰、钴 / /
声环境 等效A声级(LAeq) 等效A声级(LAeq) /
土壤环境 pH、镉、铬、汞、砷、铅、铜、锌、镍 / /
环境风险 / 泄露、火灾等 /
生物安全性 / 生物安全性 /
2.5 评价标准
2.5.1 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
本项目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789号(普洛斯公司现有厂区内),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SO2、NO2等常规污染因子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特征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质量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中的一次值标准,NH3、H2S等恶臭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一次值标准;标准值见表2.5-1。
表2.5-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序号 污染物名称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二级) 单位 标准来源
1 SO2 年平均 60 μ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24小时平均 150  
  1小时平均 500  
2 NO2 年平均 40 μg/m3 
  24小时平均 80  
  1小时平均 200  
3 NOX 年平均 50 μg/m3 
  24小时平均 100  
  1小时平均 250  
4 TSP 年平均 200 μg/m3 
  24小时平均 300  
5 PM10 年平均 70 μg/m3 
  24小时平均 150  
6 PM2.5 年平均 35 μg/m3 
  24小时平均 75  
7 非甲烷总烃 一次值 2.0 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
8 NH3 一次值 0.20 mg/m3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9 H2S 一次值 0.01 mg/m3 
2、地表水环境
项目附近主要水体为杭嘉湖(杭嘉湖72),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该水体目标水质为Ⅲ类,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具体见表2.5-2。
表2.5-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单位:mg/L,pH值除外)
项目 pH值 DO CODMn NH3-N BOD5
III类标准值
6~9 ≥5 ≤6 ≤1.0 ≤4
项目 CODCr TP 石油类 挥发酚 氟化物(以F-计)
III类标准值
≤20 ≤0.2 ≤0.05 ≤0.005 ≤1.0
3、地下水环境
项目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具体见表2.5-3。
表2.5-3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单位:mg/L,pH除外)
项目名称 pH 总硬度 溶解性总固体 硫酸盐 硝酸盐
(以N计) 亚硝酸盐(以N计) NH3-N
Ⅲ类标准值 6.5~8.5 450 1000 ≤250 ≤20 0.02 ≤0.2
项目名称 CODMn 砷 锌 汞 镍 钴 六价铬
Ⅲ类标准值 ≤3.0 ≤0.05 ≤1.0 ≤0.001 ≤0.05 ≤0.05 ≤0.05
项目名称 铁 锰 铅 铜 挥发性酚类 氯化物 氟化物
Ⅲ类标准值 ≤0.3 ≤0.1 ≤0.05 ≤1.0 0.002 ≤250 1.0
4、声环境
项目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789号(普洛斯公司现有厂区内),为工业、居住混杂区。四周厂界声环境质量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周边敏感点执行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具体功能区标准见下表2.5-4。
表2.5-4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单位:dB(A))
类别 适用区域 标准值
  昼间 夜间
2类 工业、居住混杂区 60 50
5、土壤
本项目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789号(普洛斯公司现有厂区内),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指标见表2.5-5。
表2.5-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值》(GB15618-1995)(单位:mg/kg)
项目 二级 三级
土壤pH值(自然背景) <6.5 6.5~7.5 >7.5 >6.5
镉 ≤0.30 ≤0.30 ≤0.60 ≤1.0
汞 ≤0.3 ≤0.5 ≤1.0 ≤1.5
砷  水田
旱地 ≤30
≤40 ≤25
≤30 ≤20
≤25 ≤30
≤40
铜  水田
旱地 ≤50
≤150 ≤100
≤200 ≤100
≤200 ≤400
≤400
铅 ≤250 ≤300 ≤350 ≤500
铬  水田
旱地 ≤250
≤150 ≤300
≤200 ≤350
≤250 ≤400
≤300
锌 ≤200 ≤250 ≤300 ≤500
镍 ≤40 ≤50 ≤60 ≤200

 
2.5.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吹瓶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混合及罐装等工段产生的少量恶臭废气、原料拆包及投料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废气。
粉尘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见表2.5-6;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见表2.5-7;NH3、H2S恶臭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的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23-2014)表4中的新污染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见表2.5-8~表2.5-9。
表2.5-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排气筒高度(m) 速率(kg/h) 监控点 浓度(mg/m3)
颗粒物 120 15 3.5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表2.5-7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序号 污染物项目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排放限值(mg/m3)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排放限值(mg/m3)
1 非甲烷总烃 100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4.0
表2.5-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污染物 15m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二级厂界标准值(mg/m3)
NH3 4.9 1.5
H2S 0.33 0.06
表2.5-9  《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23-2014)
污染物 新污染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无量纲) 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无量纲)
臭气浓度 800(500*) 20
注:*臭气浓度500限值仅适用于恶臭污染物控制特定区域内的新建企业,恶臭污染控制特定区域的具体范围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划定。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反冲洗废水及反渗透浓水。项目废水经处理或收集达到纳管标准后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金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頔塘。
其中,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中含第一类污染物(镍),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23-2014)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标准限值B,具体见表2.5-10;纳管标准执行《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23-2014)表2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具体见表2.5-11;金洁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具体见表2.5-12。
表2.5-10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单位:mg/L)
污染物 总汞 烷基汞 总镉 总铬 六价铬 总砷 总镍*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排放限值B 0.01 不得检出 0.1 1.5 0.1 0.1 1.0 车间或车间设施排放口
注:*总镍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中的标准。
表2.5-11  项目纳管标准(单位:mg/L,pH除外)
参  数 pH CODCr BOD5 SS NH3-N TP 总锌 粪大肠菌群数(MPN/L)
间接排放限值 6~9 500 300 120 35 8 5.0 500
表2.5-1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单位:mg/L,pH除外)
参  数 pH COD BOD5 NH3-N SS 石油类 动植物油
一级A标准 6~9 ≤50 ≤10 ≤5(8)* ≤10 ≤1 ≤1
参  数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TN TP 色度(稀释倍数) 粪大肠菌群数(个/L)
一级A标准 0.5 15 0.5 30 103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噪声
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具体见表2.5-13。
表2.5-1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单位:dB(A))
功能区类别 标准值
 昼间 夜间
2类 60 50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贮存、处置过程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国家环保部[2013]第36号关于该标准的修改单要求。
危险固废贮存过程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GB18597-2001)及国家环保部[2013]第36号关于该标准的修改单要求。
2.6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6、HJ2.2-2008、HJ/T2.3-93、HJ2.4-2009、HJ/T169-2004、HJ19-2011、HJ610-2016),综合分析本项目的污染因子、污染物排放源强及周围环境敏感程度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2.6.1 评价等级
1、大气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选择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对项目的大气环境评价工作进行分级。
根据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可按照表2.6-1来判定。
表2.6-1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80%,且D10%≥5km
二级 其他
三级 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
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计算方法:
P_i=C_i/C_0i ×100%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Coi一般选用GB3095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对于没有小时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三倍值;对于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TJ36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如已有地方标准,应选用地方标准中的相应值。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非甲烷总烃、恶臭废气,根据大气导则HJ2.2-2008,采用估算模式确定评价等级,计算结果见表2.6-2。
由表2.6-2可知,项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废气占标率在(0%,10%)之间;根据导则HJ2.2-2008中的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确定评价等级为三级。
 
表2.6-2  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
排放
形式 产生
单元 污染物
名称 排放速率(kg/h) 环境标准(mg/m3) 最大落地浓度(mg/m3) 占标率Pi(%) D10% 评价等级
有组织 项目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 0.0008 2.0 0.000059 0.0030 / 三级
无组织 制桶间 非甲烷总烃 0.002 2.0 0.00145 0.0726 / 三级
注:*对于没有小时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三倍值。
2、地表水环境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反冲洗废水及反渗透浓水等,废水排放量为44.60t/d(小于1000m3/d);废水经预处理或收集达到纳管标准后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金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頔塘,纳污水体为Ⅲ类水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有关规定,可确定水环境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三级。
3、地下水环境
项目产品为微生物菌剂,属于生物制品制造行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属于Ⅰ类项目;项目位于湖州市治理镇中华路789号(普洛斯公司现有厂区内),所在地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根据HJ610-2016,判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
4、声环境
项目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789号(普洛斯公司现有厂区内),虽然项目建成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dB以下,且受影响人口变化不大,但项目所在区域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最终确定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
5、环境风险
项目位于湖州市治理镇中华路789号(普洛斯物流现有厂区内),地块现状为工业用地,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的环境敏感区,同时本项目所识别的一般毒性危险物质及可燃危险物质属于非重大危险源。因此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及物质风险性判定,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6、生态影响
项目位于湖州市治理镇中华路789号,属于工业用地,且本项目所在区域无原始植被生长和珍贵特殊野生动物活动,没有涉及特殊或重要生态敏感区,项目拟租用普洛斯公司厂区内现有土地(租用占地面积10846m2),不新增建设用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19-2011)的要求,工程占地远小于2km2,项目所在地为一般区域,确定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2.6.2 评价范围
1、大气环境
根据周围环境状况和气象条件,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相关要求,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排气筒(共设置1个)为中心点,半径为2.5km的圆形区域。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反冲洗废水及反渗透浓水等,废水经预处理或收集达到纳管标准后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金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頔塘。因此本评价就项目废水的污染物类型、数量、纳管可行性以及环境影响分析作简要分析。
3、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二级。根据地下水导则,调查评价范围确定可采用公式计算法、查表法和自定义法,项目采用查表法确定评价范围,即二级项目调查和评价面积(km2)应在6~20km2,最终确定项目地下水调查和评价范围为18km2。
4、声环境
根据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的要求,确定本项目噪声环境影响的评价范围为项目四周厂界往外1m处,边界往外200m(主要包括大邾村、高厦村等敏感目标)范围。
5、风险评价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评价工作等级,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的评价范围为以生产车间为中心,边长为3km范围内。
6、生态影响
评价范围为项目所占用地块区域。
 
2.7 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等保护对象,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控制要求见表2.7-1,大气及声环境保护目标见图2.7-1。
表2.7-1  项目拟建址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及控制要求表
序号 环境要素 名称 规模 方位 与厂界最近距离(m) 与排气筒最近距离(m) 保护级别
1 大气环境 大邾村 约40户 W 90 100 GB3095-2012二级标准
  小邾村 约20户 E 280 480 
  高厦村 约30户 N 130 160 
  梅林港村 约20户 E 2100 2300 
  叶家港村 约35户 SE 1700 1900 
  抗三圩村 约20户 SE 1800 2000 
  甲造河村 约30户 SE 960 1060 
  晓河村 约30户 SW 790 840 
  织里镇城区 / W、SW 920 970 
  织里村 约45户 W、NW 990 1040 
  大港村 约20户 NW、N 1100 1050 
  吴兴区人民医院(在建) / NW 735 785 
  朱家湾村 约20户 NW 1400 1450 
  沈家荡村 约20户 NW 1600 1450 
  王家门村 约10户 N 530 580 
  吴家门村 约15户 N 990 1040 
  横港头村 约15户 NE 1200 1250 
  林圩村 约15户 NE 1400 1450 
  李家坝村 约30户 NE 745 795 
2 地表水环境 南横塘 / S 425 / GB3838-2002Ⅲ类标准
   / W 500 / 
  附近内河(南横塘北侧支流) / W 315 / 
   / E 280 / 
   / N 200 / 
  幻溇 / w 1280 / 
  頔塘 / S 4100 / 
3 地下水环境 项目拟建地所在区域的水文地质单元 GB/T14848-93Ⅲ类标准
4 声环境 大邾村 约40户 W 90 / GB3096-2008 2类标准
  高厦村 约2户 N 130 / 
  四周厂界区域 / / /  
注:表中的“方位”以拟建厂址为基准点,“距离”是指保护目标与厂界的最近距离。
 
图2.7-1  项目大气及声环境保目标示意图 
 
2.8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2.8.1 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
1、规划简介
《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经过多次修改,新一轮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方案于2004年编制完成,并于2004年8月30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2、规划范围
(1)市域范围,行政管辖范围5817km2。
(2)城市规划区(市区)范围,即市区范围(包括吴兴区、南浔区)1567km2。
(3)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即具体进行城市用地布局及城市建设用地平衡的范围,面积336.6km2。
3、规划期限
近期:2003年~2007年,重点做好实施项目的布局。
远期:2008年~2020年,重点协调好城市功能、空间、基础设施等关系,预留城市未来发展的空间和通道。
远景:2021年以后的30~50年,重点做好城市空间形态和结构的布局。
4、城乡发展规划
(1)城市性质
太湖南岸中心城市,历史文化城市名城,长三角工贸、生态旅游城市。
(2)发展目标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目前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市域基本实现现代化。
(3)城市经济区划
以城镇为经济主体进行市域经济区划,将湖州市域划分为湖州市区、德清县、长兴县和安吉县4个一级经济区和双林、练市、菱湖、埭溪、泗安、和平、新市、孝风、梅溪等镇为主体的10个二级经济区。
(4)空间布局结构
规划湖州市域城镇形成“一带一圈层四轴线”的网络化空间布局结构。
“一带”就是在市域北部太湖南岸构筑包含长兴、湖州中心城区、南浔城区的“一心两翼”环太湖南岸城市带,形成湖州市域的发展核心。
“一圈层”就是依托规划的高等级环线通道构筑市域南部城镇圈层,包括德清县城、安吉县城、双林、练市、新市、泗安等城镇。
“四轴线”指以环太湖南岸城市带为核心,重点培育四条放射状城镇发展轴,即市域西部依托G318公路和申苏浙皖高速公路的城镇发展轴,市域西南部依托杭长高速公路、S11公路、S04 公路的城镇发展轴,市域中部依托G104公路和杭宁高速公路的城镇发展轴,市域东部依托申苏浙皖高速公路至申嘉湖高速公路连接线与和(新)杭公路的城镇发展轴。
(5)工业布局
工业布局确定湖州中心城市形成大区块的工业用地,分别是湖州经济开发区,吴兴工业片区和南浔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由现状的16.64km2增加到2020年的31.74km2。
湖州经济开发区:规划工业用地总面积7.54km2。其中杨家埠工业片区、西寨港储片区,发展以现代物流业为主的工业项目;凤凰工贸片区和凤凰片区以引进轻型无污染的工业项目为主,大力发展新型纺织、特色机电、医药化工、新型建材等新兴产业,并将凤凰工贸区的西区建设成为湖州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南工业片区以机械电子、新型材料、新型纺织、医药环保工业为主。
吴兴工业片区:规划工业用地总面积16.25km2。其中环渚工业片区以新型纺织、服装工业为主;八里店工业片区发展新型建材、机电仪表、丝绸织造、织物整理、服装服饰、汽车配件等产业为主;织里工业片区主要发展新型纺织、丝绸织造、机电仪表。
南浔经济开发区:规划工业用地总面积为7.95km2。主要是运用高心技术和先进技术改造提高传统工业,形成以微电子高新技术为主导的,以轻工机械、新型纺织、通信材料等产业为基础的现代工业区。
5、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789号(普洛斯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主要从事生物制品制造,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属于工业布局“吴兴工业片区”中的织里工业片区,符合工业用地布局规划。因此项目建设能够符合《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中的相关要求。
2.8.2 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11~2020年)
1、规划的空间层次
根据《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要求,并与《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1~2020年)》相衔接,本次规划空间层次分为以下三个层面:
(1)规划范围
即《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提到的重点规划区范围,也是本次规划的规划用地范围(其中建设用地面积62.73平方公里)。在该范围内依据总体规划深度要求,进行用地布局和设施安排。
(2)控制范围
即《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提到的规划控制区,总面积388平方公里。在该范围内规划预留重要基础设施廊道和框架性交通干道。
(3)研究范围
即湖州中心城市和南太湖产业的集聚区规划控制区共同组成的远景用地范围。该范围内主要进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容量、需求核算。
2、规划期限
本论规划期限为2011年至2020年,近期为2011~2015年(即“十二五”规划时期),远期即2016~2020年;远景展望至2020年之后。
3、远景空间结构
在保持现有西山漾中央廊道和织浔廊道的基础上,远景形成“一心、四副、三廊、三楔、八带、多组团”。“一心”即老城商务核心区;“四副”即东部新区副中心、织里中心区、南浔中心区、火车站TOD商务中心区。“三廊”即沿太湖的滨湖风貌带、贯通西山漾南北的中央廊道、织里-南浔的生态廊道。“三楔”即弁山-仁皇山绿楔、西塞山-康山绿楔、道场山绿楔。“八带”即頔塘、大钱港、罗溇、长兜港、西苕溪、长湖申、白米塘的滨水绿带。“多组团”即被廊道、交通干线分隔而成的工业、生活组团。
远景发展框架划分为12个组团单元,织东综合区具体功能引导如下:
织东综合区:规划该产业发展区块为打造新能源、生物医药,重点发展太阳能光伏及新能源使用相关联的电子电器产业及生物医药(现状已有)等产业基地,兼具一定的居住生活和公共服务职能,规划以东侧的规划高速连接线为基本的城市增长边界,加大光伏、电子产业等新能源产业招商引资力度,整治提上现有工业企业,加快现有产业的转型升级步伐,引导其关联产业集群发展,促进新兴产业作精作强,提升核心竞争力。
4、产业发展导向
领域一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方向为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领域二为先进制造业,主要方向为装备制造业和“高新化”特色优势产业;领域三为现代服务业。


5、工业用地布局
规划以《湖州市南太湖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确定的各园区主导产业发展职能为指导,将工业用地主要布置在临沪高性能机电产业园、织东新能源产业园、临港重型装备产业园、和孚工业区、康山环保新能源产业园、城南工业园(妙西)、城南工业园(道场)、杨家埠工业区、南太湖现代生物医药产业园、李家巷新型机电和纺织产业园、雉城工业区等12个以第二产业为主导的产业园区中,长东旅游度假新区和综合枢纽片区重点培育第三产业综合服务产业职能,不独立布置工业用地。
6、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789号(普洛斯公司现有厂区内),属于规划远景发展框架中的“织东综合区”;项目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属于工业用地布局中的“织东新能源产业园”,符合工业用地布局规划要求;项目主要从事生物制品的生产及制造,属于生物医药行业,属于规划中“领域一战略新兴产业”。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中的相关要求。
2.8.3 湖州市区环境功能区划
项目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789号(普洛斯公司现有厂区内),根据《湖州市区环境功能区规划》(湖州市人民政府,2015.5),项目所在地位于“织里环境优化准入区(编号为0502-V-0-2)”范围内,属环境优化准入区。
1、基本情况
小区位于织里镇中心区域。中心区域西、南以织里镇镇域边界为界,北到南横塘,东至高速连接线。两区总面积13.54平方公里。小区为织里镇镇政府所在地,是织里镇和湖州市东北部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区内人口比较密集,现状常住人口约8.4万人。
2、主导功能与保护目标
(1)主导功能
为保障工业企业的正常良好运行,同时逐步恢复并提升已遭破坏的地区环境质量。
(2)环境质量目标
主要地表水水质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或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的要求;地下水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的相关要求;环境空气质量不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或达到大气环境功能区的要求;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相关要求;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或达到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管控措施
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但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
对已建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进行改造;
小区内距太湖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已设置的,相关责任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畜禽养殖;
除公共污水处理设施外,陆域地区禁止新建入河排污口,现有的应限期纳管;
合理规划生活区与工业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园、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确保人居环境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
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河湖湿地生境,严格限制非生态型河湖岸工程建设范围。
4、负面清单
禁止发展三类工业项目(具体包括30、火力发电(燃煤);43、炼铁、球团、烧结;44、炼钢;45、铁合金制造;锰、铬冶炼;48、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49、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全部);51、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电镀工艺的;使用有机涂层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58、水泥制造;84、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原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85、基本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等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86、日用化学品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87、焦化、电石;88、煤炭液化、气化;90、化学药品制造;96、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产;112、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115、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116、塑料制品制造(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118、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制革、毛皮鞣制);119、化学纤维制造(除单纯纺丝外的);120、纺织品制造(有染整工段的)等重污染行业项目)。
在城镇(集镇)工业集聚点外禁止发展的二类工业项目包括:46、黑色金属压延加工;50、有色金属压延加工;I金属制品(不含有电镀或钝化工艺的热镀锌的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J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不含矿产采选;不含58、水泥制造;不含78、耐火材料及其制品中的石棉制品;不含69、石墨及其非金属矿物制品中的石墨、碳素)等。
5、工业项目分类
根据《湖州市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分区管控工业项目分类(根据污染强度分为一、二、三类)情况如下:
(1)一类工业项目(基本无污染和环境风险的项目)
7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仅组装的);79、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机械制造(仅组装的);80、电子真空器件、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不含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81、电子元件及组件(不含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83、电子配件组装(不含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94、粮食及饲料加工(不含发酵工艺的);95、植物油加工(单纯分装或调和的);100、蛋品加工;104、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单纯分装的);107、其他食品制造(手工制作或单纯分装的);111、竹、藤、棕、草制品制造(无化学处理工艺或喷漆工艺的);113、纸制品(无化学处理工艺的);117、工艺品制造(无电镀、喷漆工艺和机加工的);120、纺织品制造(无染整(印染)工段的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121、服装制造(不含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的);122、鞋业制造(不使用有机溶剂的)等基本无工业污染和环境风险的项目。
(2)二类工业项目(污染和环境风险不高、污染物排放量不大的项目)
27、煤炭洗选、配煤;29、型煤、水煤浆生产;E电力(不含30、火力发电中的燃煤发电);46、黑色金属压延加工;50、有色金属压延加工;I金属制品(不含带有电镀工艺、使用有机涂层或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的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J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不含矿产采选;不含58、水泥制造;不含68、耐火材料及其制品中的石棉制品;不含69、石墨及其非金属矿物制品中的石墨、碳素);K机械、电子(除属于一类工业项目外的);85、基本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等制造(单纯混合和分装的);86、日用化学品制造(单纯混合和分装的);M医药(不含“90、化学药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制造”中的化学药品制造);N轻工(不含96、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产;112、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115、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116、塑料制品制造(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118、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制革、毛皮鞣制));119、化学纤维制造(单纯纺丝);120、纺织品制造(无染整工段的,不含无染整工段的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121、服装制造(有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的);122、鞋业制造(使用有机溶剂的);140、煤气生产和供应(煤气生产);155、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等污染和环境风险不高、污染物排放量不大的项目。
(3)三类工业项目(重污染、高环境风险行业项目)
30、火力发电(燃煤);43、炼铁、球团、烧结;44、炼钢;45、铁合金制造;锰、铬冶炼;48、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49、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全部);51、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电镀工艺的;使用有机涂层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58、水泥制造;84、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原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85、基本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等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86、日用化学品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87、焦化、电石;88、煤炭液化、气化;90、化学药品制造;96、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产;112、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115、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116、塑料制品制造(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118、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制革、毛皮鞣制);119、化学纤维制造(除单纯纺丝外的);120、纺织品制造(有染整工段的)等重污染行业项目。
6、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789号(普洛斯公司现有厂区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反冲洗废水及反渗透浓水等,经处理或收集达到纳管标准后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金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頔塘,项目不新建废水排污口;项目主要生产水碧清微生物菌剂,根据项目备案备案通知书(吴发改经投备[2017]61号),项目属医药制造业中的“生物制品制造行业”,根据“环境功能区分区管控工业项目分类”,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该功能区负面清单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湖州市区环境功能区划》中的相关要求。
2.8.4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1、条例相关内容
2011年8月24日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4号),条例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八条 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
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
(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
(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主要入太湖河道控制断面,包括望虞河、大溪港、梁溪河、直湖港、武进港、太滆运河、漕桥河、殷村港、社渎港、官渎港、洪巷港、陈东港、大浦港、乌溪港、大港河、夹浦港、合溪新港、长兴港、杨家浦港、旄儿港、苕溪、大钱港的入太湖控制断面。
2、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789号(普洛斯公司现有厂区内),属于生物制品制药行业,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入太湖河道控制断面为苕溪,最近距离为12.9km,不属于条例中禁止设置的行业及禁止行为;此外,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及反渗透浓水,经收集预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金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条例中的相关要求。故项目建设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要求。
2.9 浙江湖州金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789号(普洛斯公司现有厂区内),处于浙江湖州金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截污范围内。
浙江湖州金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湖州织里东郊水质处理有限公司,2017年3月更为现名,位于织里镇旧馆村318国道北侧。该厂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已于2005年投入运行,设计处理能力为3万t/d,目前一期工程工艺为“A2/O—SBR”,以实现连续进出水,同时使生化系统出水再经过混凝—沉淀—过滤等深度处理工序,从而使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最后废水通过管道排入污水厂南侧约80m处的頔塘;二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同为3万t/d,项目于2008年6月开始施工,于2012年下半年投入运行,设计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A2/C+二沉+深化处理”,预处理采用成熟的“格栅+旋流沉砂”工艺,深度处理采用成熟的“混凝+过滤+消毒”工艺,消毒方案采用紫外线消毒系统。最后废水通过管道排入污水厂南侧约80m处的頔塘。
金洁污水处理厂废水进水按照设计要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金洁污水处理厂设计进、出水水质情况见表2.9-1,处理工艺见图2.9-1、2.9-2。
表2.9-1  污水处理厂设计进、出水水质(单位:mg/L,除pH外)
类别 pH CODCr BOD5 SS NH3-N TP
进水 6.0~9.0 500 200 400 30 4.0
出水 6.0~9.0 ≤50 ≤10 ≤10 ≤5(8) ≤0.5
去除率(%) / 90 95 97.5 83.3 87.5
 图2.9-1  金洁污水处理厂(一期改造后)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图2.9-2  金洁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为了解金洁污水处理厂现状运行状况,本评价收集该污水厂2017年6月15日~2017年6月30日在线监测数据(来源:浙江省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监测数据见表2.9-2。
表2.9-2  金洁污水处理厂2017.6.15~2017.6.30在线监测数据
监测日期 监测结果
 PH值 废水瞬时流量(m3/h) 总磷(mg/L) 总氮(mg/L) 氨氮(mg/L) 化学需氧量(mg/L)
20170615 6.48 1993.75 0.2 9.06 1.55 28.59
20170616 6.5 1923.7 0.18 9.92 1.57 30.79
20170617 6.49 1869.6 0.13 10.12 1.05 33.16
20170618 6.5 1589.05 0.3 12.04 0.82 35.77
20170619 6.46 1753.88 0.16 12.58 0.49 37.07
20170620 6.4 1885.93 0.18 9.75 1.11 36.71
20170621 6.43 1871.8 0.11 11.6 1.4 35.67
20170622 6.52 1730.54 0.13 10.86 1.12 36.26
20170623 6.5 1838.52 0.12 12.04 1.4 37.37
20170624 6.49 1916.02 0.14 13.52 0.94 38.71
20170625 6.51 2013.83 0.19 12.91 1.28 37.86
20170626 6.51 2021.73 0.15 11.76 1.28 35.41
20170627 6.48 1990.35 0.15 10.99 1.3 33.8
20170628 6.47 1988.07 0.12 10.41 0.63 30.44
20170629 6.49 1795.49 0.14 11.68 0.73 30.97
20170630 6.48 1947.67 0.15 11.17 0.6 30.38
均值 6.48 1883.12 0.16 11.28 1.08 34.31
超标率 0 0 0 0 0 0

 
第三章 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3.1 项目概况
3.1.1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800万升水生态修复生物制品生产线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789号(普洛斯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大地环境治理(湖州)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C2761生物药品制造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126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140.5万元(土建1700万元,设备5840.5万元,安装6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00万元,预备费用12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459.5万元。
3.1.2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789号(普洛斯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产品为水生态修复生物制品——水碧清微生物菌剂。企业拟租用普洛斯公司现有空置厂房(占地面积约10846m2、建筑面积12613m2),并对其进行改造,购置纯水生产设备、灌装生产线、吹瓶机、专业制冷机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800万升水生态修复生物制品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48000万元,利税5290万元,需电力增容1000KVA。
本项目产品方案见表3.1-1,产品标准见表3.1-2。
表3.1-1  项目产品及产能方案一览表
产品名称 技术规格 产能 备注
水碧清微生物菌剂(IND/SA) 1L、5L、20L、200L 800万升/年 包装贮存条件:常温; 包装桶:PET桶
其中 1L水碧清微生物菌剂 1L 80万瓶/年 /
 5L水碧清微生物菌剂 5L 40万瓶/年 /
 20L水碧清微生物菌剂 20L 20万瓶/年 /
 200L水碧清微生物菌剂 200L 0.6万瓶/年 /
表3.1-2  产品标准
指标 外观 密度 pH 气味
标准 绛紫色液体 1.04g/cm3 6.9~7.2 淡醇香味
 
3.1.3 项目工程及配套设施情况
本项目位于湖州市治理镇中华路789号(普洛斯公司现有厂区内),拟租用普洛斯公司现有空置厂房,并对进行改造。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见表3.1-3。
表3.1-3  本项目各类工程组成
工程
性质 组成 主要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
工程 主要
车间 培养室(约338m2)、菌种泵房(约56m2)、混合间(约63m2) 依托现有空置厂房改造
  搅拌混合间(约225.7m2)、制桶间(约190.2m2)、清洗间(91.8m2)、灌装间(约454m2)、生长室(约1255.7m2) 
  纯水制备间(约158.1m2) 
辅助
工程 仓库 物料房(约103.8m2)、产品间(约319.5m2) 依托现有空置厂房改造
  中间仓库(约4800m2) 利用现有空置厂房
 办公 办公室、操作间等 依托现有空置厂房改造
 实验室 实验室(约178.6m2) 
 其他 空调间、配电间(约92m2)、辅助用房(约125m2)、空压机房间 
公用
工程 供水 用水由当地自来水厂提供 依托现有改造
 排水 项目废水经预处理或收集达到纳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金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頔塘。 新建
 供电 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提供,并配备总装机容量为1000KVA的变压器 依托现有,增设变压器
环保
工程 废气 有机废气及恶臭废气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新建
 废水 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项目废水分别经预处理或收集达到纳管标准后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金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頔塘;此外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需处理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中的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限值要求。 新建
 固废 ①生活垃圾、沉淀灭菌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②其余废物废包装材料、残次瓶子等收集定期外售至相关物资公司综合利用;③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棉等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安全处置。④建设符合规范化固体废物暂存场所。此外,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废反渗透膜由纯水制备设备厂家进行定期更换及回收,不得在厂区内贮存;不合格产品由企业用于河道治理,不得随意处置。 新建
 
3.1.4 总平面布置
项目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789号,拟租用普洛斯公司现有空置厂房实施生产,普洛斯公司的主要组成内容有A1栋周转库、A2栋周转库、A4栋周转库、辅助用房、倒班宿舍、门卫一、门卫二、自行车棚等,其中大门设于南侧中华路、西部为A2栋周转库(北侧)和A1栋周转库(南侧)、东部为A4栋周转库(南侧)和辅助用房(北侧)。
项目拟租用普洛斯公司A2栋周转库中的1~12轴区域(位于A2栋周转库的西侧),租赁厂房占地面积为10846m2、建筑面积为12613m2。项目拟对租赁厂房进行改造,主要建设混合间、搅拌混合间、灌装间、制桶间、生长室、物料房、产品存放间、培养室、纯水制备间、办公间、空调机间、实验室、配电间、空压机房等。
项目总平面布置见附图6。
3.1.5 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
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除生长室微生物24h连续培养外,其余工段均实行单班8h昼间生产,年生产时间为300天。
3.1.6 公用工程
1、供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及生产用水,总用水量为21980.00t/a,用水由当地自来水厂提供。
2、排水
普洛斯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河道。本项目废水实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经车间沉淀及灭菌预处理、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反冲洗废水及反渗透浓水经车间管道收集,各股废水经处理或收集达到纳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金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頔塘。此外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废水需经车间处理达到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
3、供电
本项目新建配电间,并配备总装机容量为1000KVA的变压器进行供电。项目耗电量约307万kWh,由当地供电系统提供。
3.2 主要设备与原辅材料消耗
3.2.1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产能匹配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设备具体见表3.2-1,主要设备产能匹配性分析见表3.2-2。
表3.2-1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工段 设备名称 主要技规格 数量(台/套) 所在车间 备注
1 投料及溶解工段 100L计量箱 标准 2 混合间 
2  电子秤 / 若干 混合间 
3 混合调配工段 混合罐 V=4m3,φ2000x1000 1 混合间 /
4  混合罐泵 流量6.3m3/h,扬程18m 1 混合间 /
5 混合搅拌
工段 菌种培育及输送 培养机   培养室 
6   混合罐 V=1m3 若干 菌种泵房 /
7   菌种泵 流量6.3m3/h,扬程18m 1 菌种泵房 /
8  混合搅拌 混合罐 V=20m3,φ3000x2300 4 搅拌配料间 /
9   混合罐泵 流量20m3/h,扬程40m 5 搅拌配料间 /
10   混合罐泵 流量12.5m3/h,扬程20m 2 搅拌配料间 /
11   混合罐泵 流量6.3m3/h,扬程18m 1 搅拌配料间 /
12 灌装工段 吹瓶工段 吹瓶机 1L/5L 1 制桶间 /
13   吹瓶机 20L 1 制桶间 /
14   单轨电动葫芦 1000kg 1 制桶间 /
15  灌装工段 灌装线 1L、5L、20L 3 灌装间 /
16   半自动称重灌装机 200L 1 灌装间 /
17   灌装线 / 3 灌装间 预留
18 培养工段 主要位于生长室,由于恒温生长需要,将其分为4个区间,能够灵活生产
19 纯水制备 活性炭过滤器 / 1 纯水制备间 /
20  精密过滤器 / 1  
21  两级反渗透主机 / 1  
22  反渗透膜 / 1  
23  换热器 / 1  
24  模温机 / 1  
25  紫外线细菌器 / 1  
26  水泵 / 若干  
27 辅助及其他设备 空调机系统 / 若干 空调间 /
28  空压机系统 / 3 空压机房 /
29  冷水机 / 1  /
30  冷干机 / 1  /
31  变压器 / / 配电间 /
31  人孔叉车 / / / /
32  原料暂存   物料房 
表3.2-2  主要设备与产能匹配性分析表
设备名称 批产量(kg/批次) 年生产批次(批/a) 单批次生产时间* 生产线数(条) 年生产时间(h/a) 设备最大生产能力(t/a)
混合搅拌罐 6968.000 1200 8h 4 2400 8361.600
灌装线 1L灌装线 1.040 804000 10.75s 1 2400 836.160
 5L灌装线 5.200 402000 21.50s 1 2400 2090.400
 20L灌装线 20.800 201000 43.00s 1 2400 4180.800
 200L灌装线 208.000 6030 23.88min 1 2400 1254.240
 合计      8361.600
备注:灌装线单批次生产时间指“单个瓶子灌装所需要的时间”
根据上表,该生产线设备最大生产能力为8361.600t/a,本次申报产量为800万升/a(折算成8320.00t/a),故项目生产线设备与产能匹配。
 
3.2.2 原辅材料消耗及理化性质
1、原辅材料消耗
本项目原材料主要为培养基,由培养液及菌种组成,其中培养液包括培养液基料及纯水,原辅材料消耗见表3.2-2。
表3.2-2  原辅材料消耗清单(单位:t/a)
序号 原材料名称 规格含量 消耗量 贮存方式及投料方式 状态
1 水碧清微生物菌剂 培养液
基料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分析纯,≥99.0% 0.042 250g/瓶,人工投料 粉状
2   六水合三氯化铁(Ⅲ) 分析纯,≥99.0% 0.042 500g/瓶,人工投料 晶体
3   五水合硫酸铜(Ⅱ) 分析纯,≥99.0% 0.002 500g/瓶,人工投料 晶体
4   七水合硫酸锌 分析纯,≥99.0% 0.002 500g/瓶,人工投料 晶体
5   二氯化钴 分析纯,≥99.0% 0.002 100g/瓶,人工投料 晶体
6   二氯化锰 分析纯,≥99.0% 0.002 500g/瓶,人工投料 晶体
7   钼酸钠 分析纯,≥99.0% 0.002 100g/瓶,人工投料 晶体
8   硼酸 分析纯,≥99.0% 0.110 500g/瓶,人工投料 粉状
9   六水合氯化镍 分析纯,≥99.0% 0.002 500g/瓶,人工投料 晶体
10   盐酸硫胺素 生物试剂,≥99.0% 0.002 25g/瓶,人工投料 /
11   生物素 生物试剂,≥99.0% 0.002 5g/瓶,人工投料 /
12   磷酸二钠 分析纯,≥99.0% 16.000 25kg/桶,人工投料 固体
13   柠檬酸 分析纯,≥99.0% 1.625 500g/瓶,人工投料 粉末
14   硫酸铵 分析纯,≥99.0% 16.000 25kg/桶,人工投料 晶体
15   酵母 食品级,≥99.0% 16.000 500g/瓶,人工投料 /
16   硫酸钾 分析纯,≥99.0% 16.000 25kg/桶,人工投料 晶体
17   氯化镁 分析纯,≥99.0% 16.000 25kg/,人工投料 晶体
18   乙酸钠
分析纯,≥99.0% 16.000 25kg/桶,人工投料 晶体
19   硫化钠 工业级,≥99.0% 1.625 25kg袋装,人工投料 晶体
20  纯水  7800.000 / 
21  菌种* / 462.239 瓶装,泵输送 液态
22 消毒液 0.25% 1.00  液态
1 规格瓶子制作 PET瓶胚 1L 80.88万个/年 折重38g/个 
2  PET瓶胚 5L 40.56万个/年 折重100g/个 
3  PET瓶胚 20L 20.16万个/年 折重250g/个 
4  成品空瓶 200L 6030个/年 / 
1 能源
消耗 自来水 / 21950.00 / 
2  电 / 307万kWh / 
注:*本项目首批菌种由建设单位从北京液可清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购进,菌种呈液态,绛红色,PH为6.9-7.5,采用HDPE材质包装(吨桶),该菌种属于引进菌种,已取得《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环境安全证明文件》(详见附件4)。
 
2、主要原材料理化性质
(1)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CAS号:6381-92-6。
分子式:C10H14N2Na2O8•2H2O,分子量372,别称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盐、EDTA二钠、EDTA二钠盐。
理化性质:白色结晶性粉末,密度为1.363g/mL(25℃),熔点为252℃,能溶于水,微溶于乙醇,乙醚。
危害及毒性:对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致突变数据:仓鼠肺,细胞遗传分析测试,LD50200mg/L。
燃爆危险:可燃,具刺激性。
用途:作重金属解毒药、络合剂、抗氧增效剂、稳定剂及软化剂等;钙、镁及其他金属试剂,金属掩蔽剂。同时它是一种重要络合剂,用于络合金属离子和分离金属。
(2)六水合三氯化铁(Ⅲ)
CAS号:10025-77-1。
分子式:H12Cl3FeO6,分子量270,别称六水三氯化铁、高纯三氯化铁、三氯化铁(III)六水合物;六水氯化铁。
理化性质:黄棕色结晶或块状固体,无臭,有涩味。熔点37℃、沸点280~285℃、密度1.82g/cm3、蒸气压1mmHg(194℃)、闪点280~285℃、水溶解性920g/(20℃)。易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其水溶液呈强酸性,可使蛋白质凝固。有潮解性,在空气中可潮解成红棕色液体。
危害及毒性:六水三氯化铁能与乳中的β-球蛋白结合形成蛋白铁,体内容易吸收,成人男性致命量约6g。属腐蚀物质、中毒物质,急性毒性LD900mg/kg(大鼠、经口)、LD50260mg/kg(小鼠、腹腔,参考偶氮苯)。
燃爆危险:不可燃烧,火场产生有毒含铁,氯化物烟雾。
产品用途:营养增补剂(铁质强化剂),用于婴儿奶粉、离乳食品等。用作水处理剂、印刷制版的腐蚀剂、染料工业的氧化剂和媒染剂、有机合成的催化剂以及制造其他铁盐等。广泛用于水处理、有机合成催化剂,同时用于染料、医药工业。用于分析试剂,测定砷、锂、锡、硒、钒、硫氰酸盐,铁氰酸盐和血清总胆固醇等,工业上用作照相制版,颜料和催化剂等,氧化剂。
(3)五水合硫酸铜(Ⅱ)
CAS号:7758-99-8。
分子式:CuSO₄•5H₂O,分子量250,别称五水硫酸铜、蓝矾、胆矾、铜矾。
理化性质:蓝色块状或粉末状晶体。熔点110℃、沸点330℃、密度2.284g/cm3、极易溶于水。
危害及毒性:刺激眼睛和皮肤,对水生生物有极高毒性,可能对水体环境产生长期不良影响。
用途:金属冶炼、化工、药用、气体干燥剂等
(4)七水合硫酸锌
CAS号:7446-20-0。
分子式:ZnSO4•7H2O,分子量288,别称锌矾、皓矾。
理化性质:无色斜方晶体、颗粒或粉末,无气味,味涩。熔点为100℃、沸点>500℃(分解)、相对密度1.957(水=1)。易溶于水。
危害及毒性:本品对眼有中等度刺激性,对皮肤无刺激性。误服可引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急性胃肠炎症状,严重时发生脱水、休克,甚至可致死亡。急性毒性LD502150mg/kg(大鼠经口)。
燃爆危险:本品不燃,具刺激性。
用途:用于制造立德粉,并用作媒染剂、收敛剂、木材防腐剂等
(5)二氯化钴
CAS号:7646-79-9
分子式:Cl2Co,分子量129.84,别称氯化钴、氯化亚钴、无水氯化钴、无水二氯化钴、无水氯化亚钴
理化性质:蓝色结晶物。熔点724℃,沸点1049℃、密度3.35g/cm3、蒸气压40mmHg(0℃)、闪点500℃。微有潮解性,易溶于水、乙醇、乙醚、丙酮和甘油。用于分析试剂,湿度和水分的指示剂,氨吸收剂。
危害及毒性:可引起有厌食、恶心、呕吐、腹泻、心前区疼痛、脸部与四肢发红、皮疹、暂时神经性耳聋、肾损害、腹痛,偶可引起色素沉着、甲状腺肿大、心率加快等反应。大剂量可抑制红细胞的形成。吸入可能致癌、吸入及皮肤接触可能致敏。属于高毒物质,急性毒性LD5080mg/kg(大鼠,口服)、LD5049mg/kg(小鼠,腹腔)。
燃爆危险:本身不能燃烧。与钠、钾的混合物对震动敏感。受高热分解,放出腐蚀性、刺激性的烟雾。不燃,火场排放有毒氯化物烟雾。
用途:仪器制造中用作生产气压计、比重计、干湿指示剂等。陶瓷工业用作着色剂。涂料工业用于制造油漆催干剂。畜牧业中用于配置复合饲料。酿造工业用作啤酒泡沫稳定剂。国防工业用于制造毒气罩。化学反应中用作催化剂。分折化学中用于点滴分析锌,单倍体育种,此外,还用于制造隐显墨水、氯化钴试纸,变色硅胶等。还用作氨的吸收剂。
(6)二氯化锰
CAS号:7773-01-5。
分子式:MnCl2,分子量126,别称无水氯化锰、超干氯化锰。
理化性质:粉红色半透明不规则大晶体。密度2.977g/cm3(25℃)、熔点650℃、沸点1190℃、闪点1190℃。在高于熔点温度下升华、有潮解性。易溶于水,溶于醇,不溶于醚。在空气中加热无水物,则分解而释出HCl,生成Mn3O4。
危害及毒性:属高毒物质,急性毒性LD50250mg/kg(大鼠,经口)、LD501031mg/kg(小鼠,经口)。
燃爆危险:可燃,火场排出含锰辛辣刺激烟雾。
用途:适用于医药合成及饲料辅助剂、分析试剂、染料和颜料制造。镁合金、铝合金冶炼,棕黑色砖瓦生产以及制药和干电池制造。在农业上还用作微量元素肥料。
(7)钼酸钠
CAS号:10102-40-6。
分子式:Na2MoO4•2H2O,分子量242,别称二水合钼酸钠。
理化性质:白色菱形结晶,加热到100℃失去结晶水变成无水物。熔点100℃、密度2.37g/mL(25℃)。微溶于水,不溶于丙酮。
危害及毒性:属低毒化合物。可导致眼睛发炎。对皮肤及呼吸道均有刺激性,食入可能会导致恶心,呕吐和腹泻等胃肠道刺激。
燃爆危险:刺激性和有毒烟雾和气体,氧化钠有毒烟雾。
用途:用于制造生物碱、油墨、化肥、钼红颜料和耐晒颜料的沉淀剂、催化剂、钼盐,也可用于制造阻燃剂、无公害型冷水系统的金属抑制剂,镀锌、磨光剂及化学试剂。
(8)硼酸
CAS号:10043-35-3/11113-50-1。
分子式:H3BO3,分子量62,别称原硼酸、正硼酸、工业硼酸、片状硼酸等。
理化性质:无色微带珍珠光泽的三斜晶体或白色粉末,有滑腻手感,无臭味。熔点169℃、沸点300℃、密度1.43g/cm3、蒸气压2.6mmHg(20℃))。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甘油。能随水蒸气挥发。加热至100~105℃时失去一分子水而形成偏硼酸,于104~160℃时长时间加热转变为焦硼酸,更高温度则形成无水物。
危害及毒性:可引起皮肤刺激、结膜炎、支气管炎,口服引起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胃肠道症状,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继之发生脱水、休克、昏迷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可有高热、肝肾损害和惊厥,重者可致死。皮肤出现广泛鲜红色疹,重者成剥脱性皮炎。本品易被损伤皮肤吸收引起中毒。长期由胃肠道或皮肤吸收小量该品,可发生轻度消化道症状、皮炎、秃发以及肝肾损害。毒性分级。属中毒物质,急性毒性LD502660mg/kg(大鼠,口服)、LD503450mg/kg(小鼠、口服)
用途:大量用于玻璃工业,可以改善玻璃制品的耐热、透明性能,提高机械强度,缩短熔融时间。在搪瓷、陶瓷业中,用以增强搪瓷产品的光泽和坚牢度,也是釉药和颜料的成分之一。冶金工业中作添加剂、助溶剂,特别是硼钢具有高硬度和良好的轧延性,可以代替镍钢。硼酸有防腐性,可作防腐剂,如木材防腐。在金属焊接、皮革、照相等行业以及染料、耐热防火织物、人造宝石、电容器、化妆品的制造方面都用到它。还可作杀虫剂和催化剂用。农业上含硼微量元素肥料,对许多作物有肥效,能增进作物品质和提高产量。也可用于配制缓冲液及各种硼酸盐,单倍体育种中配制各种培养基。
(9)六水合氯化镍
CAS号:7791-20-0。
分子式:Cl2H12NiO6,分子量278,别称氯化鎳、氯化镍六水合物等。
理化性质:绿色或草绿色单斜棱柱状结晶。相对密度1.921、熔点80℃、溶解性2540g/L(20℃)。易溶于水、乙醇,其水溶液呈微酸性。在干燥空气中易风化,在潮湿空气中易潮解。加热至140℃以上时完全失去结晶水而呈黄棕色粉末。
用途:用于电镀镍,在快速镀镍中作阳极活化剂,在工业或防毒面具中用作氨吸收剂。用于制造催化剂、干电池。制造隐显墨水。用于电镀,也可作防腐剂及氨吸收剂。
(10)柠檬酸
CAS号:77-92-9。
分子式:C6H8O7,分子量192.14,别称枸橼酸
理化性质:无色晶体粉末,无臭,有很强的酸味。,密度1.6650g/cm3、熔点153℃、沸点175℃分解、闪点100℃、爆炸上限8.0(65℃)。易溶于水,加热可以分解成多种产物,与酸、碱、甘油等发生反应。
危害及毒性:长期食用含柠檬酸的食品,有可能导致低钙血症,并且会增加患十二指肠癌的几率。柠檬酸浓溶液对黏膜有刺激作用。在工业使用中,接触者可能引起湿疹。
燃爆危险:可燃。粉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
用途:用于食品工业占生产量的75%以上,可做为食品的酸味剂,抗氧化剂,pH调节剂,用于清凉饮料、果酱、水果和糕点等食品中。用于医药工业占10%左右,主要用作抗凝血剂、解酸药、矫味剂、化妆品等。用于化学工业等占15%左右,用作缓冲剂、络合剂、金属清洗剂、媒染剂、胶凝剂、调色剂等
(11)硫酸铵
CAS号:7783-20-2。
分子式:(NH4)2SO4,分子量132.14,别称硫铵。
理化性质:纯品为无色斜方晶体,工业品为白色至淡黄色结晶体,无气味,水溶液呈酸性。熔点230~280℃、相对密度1.77(水=1)、相对蒸气密度7.9(空气=1)、闪点26℃、溶解度75.4g(20℃)、折光率1.521。280℃以上分解,加热到513℃以上完全分解成氨气、氮气、二氧化硫及水。与碱类作用则放出氨气。与氯化钡溶液反应生成硫酸钡沉淀。也可以使蛋白质发生盐析。
危害及毒性:对眼睛、粘膜和皮肤有刺激作用。长期使用会使土壤出现酸化板结现象。属中毒物质,急性毒性LD503000mg/kg(大鼠、经口)、LD50610mg/kg(小鼠、腹腔)。
燃爆危险:可燃,受热产生有毒氮氧化物, 硫氧化物和氨烟雾。
用途:硫酸铵主要用作肥料,适用于各种土壤和作物。还可用于纺织、皮革、医药等方面。生物学上的用途也很多,多用于蛋白纯化工艺方面,因为硫酸铵属于惰性物质,不易与其他生物活性物质发生反应,在纯化过程中能最大程度的保护蛋白活性,另外,硫酸铵的可溶性极好,能形成高盐环境,对于蛋白沉淀与后续的高盐纯化做准备。
(12)酵母
酵母是一种单细胞真菌,在有氧和无氧环境下都能生存,属于兼性厌氧菌。
细胞形态:酵母菌细胞宽度(直径)约2~6μm,长度5~30μm,有的则更长,个体形态有球状、卵圆、椭圆、柱状和香肠状等。
危害及毒性:酵母无害,容易生长,空气中、土壤中、水中、动物体内都存在酵母。有氧气或者无氧气都能生存。
用途:食用,不具有发酵力的繁殖能力,供人类食用的干酵母粉或颗粒状产品。它可通过回收啤酒厂的酵母泥、或为了人类营养的要求专门培养并干燥而得。药用, 制造方法和性质与食品酵母相同。由于它含有丰富的蛋白质、维生素和酶等生理活性物质,医药上将其制成酵母片如食母生片,用于治疗因不合理的饮食引起的消化不良症, 饲料用,通常用假丝酵母或脆壁克鲁维酵母经培养、干燥制成,不具有发酵力,细胞呈死亡状态的粉末状或颗粒状产品
(13)硫酸钾
CAS号:7778-80-5。
分子式:K2SO4,分子量174.24。
理化性质:通常状况下为无色或白色结晶、颗粒或粉末,无气味,味苦,质硬,化学性质不活泼,在空气中稳定。密度2.66g/cm3、熔点1069℃、沸点1689℃、水溶性110g/L(20ºC)。水溶液呈中性,常温下pH约为7。易溶于水,不溶于乙醇、丙酮、二硫化碳。氯化钾、硫酸铵可以增加其水中的溶解度,但几乎不溶于硫酸铵的饱和溶液,可与可溶性钡盐溶液反应生成硫酸钡沉淀。
危害及毒性:切勿吸入粉尘,避免与皮肤和眼睛接触。
燃爆危险:不可燃。
用途:主要用途有血清蛋白生化检验、凯氏定氮用催化剂、制备其他钾盐、化肥、药物、制备玻璃、明矾等.
(14)氯化镁
CAS号:7786-30-3;14989-29-8(无水氯化镁和六水氯化镁)
分子式:MgCl₂,分子量95.21,别称卤粉,卤片、卤粒、卤块。
理化性质:氯化镁纯品为无色单斜结晶,工业品通常呈黄褐色,有苦咸味。容易吸湿,溶于水100℃时失去2分子结晶水。常温下其水溶液呈中性。在110℃开始失去部分氯化氢而分解,强热转为氧氯化物,当急速加热时约118℃分解。其水溶液呈酸性熔点118℃(分解,六水),712℃(无水)。
危害及毒性:可作为食品添加剂。
燃爆危险:不可燃。
用途:用于制金属镁、消毒剂、灭火剂、冷冻盐水、陶瓷,并用于填充织物、造纸等方面;固化剂;营养强化剂;呈味剂(与硫酸镁、食盐、磷酸氢钙、硫酸钙等合用);日本清酒等的助酵剂;除水剂(用于鱼糕,用量0.05%~0.1%);组织改进剂(与聚磷酸盐类合用,作为鱼糜制品的弹性增强剂)。因苦味较强,常用量小于0.1%。
(15)乙酸钠
CAS号:醋酸钠127-09-3、三水醋酸钠6131-90-4;
分子式:CH3COONa/CH3COONa.3H2O,分子量82/136.08,别称结晶醋酸钠三水醋酸钠、、三水醋酸钠、三水乙酸钠
理化性质:乙酸钠一般以带有三个结晶水的三水合乙酸钠形式存在。三水合乙酸钠为无色透明或白色颗粒结晶,在空气中可被风化,可燃。易溶于水,微溶于乙醇,不溶于乙醚。123℃时失去结晶水。但是通常湿法制取的有醋酸的味道。水中发生水解。无水醋酸钠的熔点324℃、三水醋酸钠的熔点58℃、沸点>400℃(无水物质,分解物)、密度1.45g/cm3,无水物的密度1.528g/cm3。闪点>250℃(无水物质)。
危害及毒性:避免与皮肤及眼睛接触,急性毒性LD504.4~5.6g/kg(小鼠,经口)、LD503530mg/kg(大鼠,经口)。
燃爆危险:可燃。
用途:主要用于印染工业、医药、照相、电镀、化学试剂及有机合成等。
(16)硫化钠
CAS号:1313-82-2。
分子式:Na2S,分子量78.04,别称无水硫化钠、黄片碱、臭苏打、黄碱、硫化碱。
理化性质:常温下纯品为无色或微紫色的棱柱形晶体,工业品因含杂质常为粉红、棕红色、土黄色块。熔点950℃、水溶性186g/L(20℃)、密度1.86g/cm3。具有臭味。溶解于冷水,极易溶于热水,微溶于醇。水溶液呈强碱性反应硫化钠水溶液在空气中会缓慢地氧化成硫代硫酸钠、亚硫酸钠、硫酸钠和多硫化钠。在酸中分解而发生硫化氢。在空气中潮解,同时逐渐发生氧化作用,遇酸生成硫化氢。
危害及毒性:该品在胃肠道中能分解出硫化氢,口服后能引起硫化氢中毒。对皮肤和眼睛有腐蚀作用。属腐蚀物品、高毒物质,急性毒性LD50208mg/kg(大鼠、口服)、LD50205mg/kg(小鼠、口服)、LD50820mg/kg(小鼠经口)。
燃爆危险:受撞击、高热可爆。无水硫化碱有可燃性,燃烧(分解)产物为硫化氢、氧化硫。加热排放有毒硫氧化物烟雾。遇酸分解,放出剧毒的易燃气体。
用途:染料工业中用于生产硫化染料,是硫化青和硫化蓝的原料,在铝及合金碱性蚀刻溶液中添加适量的硫化钠可明显改善蚀刻表面质量,同时也可用于碱性蚀刻液中锌等碱溶性重金属杂质的去除。硫化钠还可用于直接电镀中导电层的处理,通过硫化钠与钯反应生成胶体硫化钯来达到在非金属表面形成良好导电层的目的。用作缓蚀剂。也是硫代硫酸钠、多硫化钠、硫化染料等的原料。用于制造硫化染料,皮革脱毛剂,金属冶炼,照相,人造丝脱硝等
(17)盐酸硫胺素
CAS号:67-03-8
分子式:C12H17ClN4OS•HCl,分子量337.27,别称维生素B1。
理化性质:盐酸硫胺素(维生素B1盐酸盐59-43-8)为白色针状结晶粉末,有微弱的类似米糠的气味,味苦。无水干燥品在空气中迅速吸收水分(4%)。熔点246~250℃、溶解度0.1g/mL(20℃)、水溶解性1g/mL。对热稳定(170℃),易溶于水,微熔于乙醇,不溶于苯和乙醚。在室温下,亚硫酸盐可使本品分解为嘧啶和噻唑。
危害及毒性:可食用。急性毒性LD50>7700~15000mg/kg(小鼠,经口)。
燃爆危险:不可燃。
用途:营养增补剂。维生素B1在体内参与糖类的中间代谢。
(18)生物素
CAS号:58-85-5。
分子式C10H16N2O3S,分子量244.3032,别称维生素H、辅酶R。
理化性质:为无色长针状结晶。熔点232-233℃。极微溶于水(22mg/100ml水,25℃)和乙醇(80mg/100ml,25℃),较易溶于热水和稀碱液,不溶于其它常见的有机溶剂。遇强碱或氧化剂则分解。在中等强度的酸及中性溶液中可稳定数日,在碱性溶液中稳定性较差。在普通温度下相当稳定,但高温和氧化剂可使其丧失活性。
危害及毒性:生物素的毒性似乎很低,用大剂量的生物素治疗脂溢性皮炎未发现蛋白代谢异常或遗传错误及其他代谢异常。
燃爆危险:不可燃。
用途:人体每天需要量约100~300微克,生理作用:生物素与酶结合参与体内二氧化碳的固定和羧化过程,与体内的重要代谢过程如丙酮酸羧化而转变成为草酰乙酸,乙酰辅酶A羰化成为丙二酰辅酶A等糖及脂肪代谢中的主要生化反应有关. 用于化妆品,可提高血液循环在皮肤血管中的速度,在0.1%~1.0%的浓度范围内,易于配方中的油相相混合。
(19)磷酸二钠
CAS号:7558-79-4。
分子式:Na2HPO4,分子量142,别称二盐基性磷酸钠、磷酸氢二钠等。
理化性质:白色粉末、片状或粒状物。密度1.52g/cm3、熔点34.6℃。在空气中易风化,极易失去五分子结晶水而形成七水物(Na2HPO4.7H2O),在100℃失去结晶水而成无水物,250℃时分解成焦磷酸钠。可溶于水、不溶于醇。水溶液呈微碱性反应。
危害及毒性:对眼睛、呼吸道和皮肤有刺激作用。
用途:可以用来制作柠檬酸、软水剂、织物增重剂、防火剂,并用于釉药、焊药、医药、颜料、食品工业及制取其他磷酸盐用作工业水质处理剂、印染洗涤剂、品质改良剂、中和剂、抗生素培养剂、生化处理剂、食品品质改良剂。
3.3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1、产品生产工艺
项目产品为水碧清微生物菌剂,其生产过程主要包括投料及溶解工段、混合调配、混合搅拌、灌装、培养、检验、纯水制备及吹瓶等工段,此外生产前要对罐体及管道清洗,生产工艺流程见图3.3-1~图3.3-2。
 
图3.3-1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图3.3-2  本项目罐体及管道清洗过程
工艺流程简述:
(1)投料及溶解工段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硫酸铵、酵母、硫酸钾、氯化镁、乙酸钠等原料,均外购,采用瓶装、桶装或袋装,均为晶体状态或粉末状态(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柠檬酸),存放于原料暂存间。
根据产品生产要求,将各类培养基基料拆包后按照需要称重后采用人工投料的方式投加至100L计量箱(共设置2个)中,同时按照要求通过管道输送一定比例的纯水至计量箱,将培养基基料进行常温溶解,时间为10min左右。溶解完毕后,将溶解液通过泵输送至下一工段(即混合调配工段)。
拆包及投料过程均在混合间内进行。
(2)混合调配工段
混合调配工段在4m3混合罐(共设置1个,位于混合间)内进行;将上一步制备好的溶解液及一定比例的纯水输送至混合罐内,进行调配,时间约为1h。调配完成后,将混合调配液通过管道输送至下一工段(即混合搅拌工段)。
(3)混合搅拌工段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需要添加少量的菌种,该菌种从北京液可清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购入,属于引进菌种,已经取得《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环境安全证明文件》(详见附件4)。购买的菌种由专业人员在培养室内培育(配备光照,恒温控制)一定时间后备用。
将上一工段得到的物料及培育(在1m3混合罐内进行培育)好的菌种通过管道输送至20m3混合罐(共设置4个,位于搅拌混合间)内,然后常温搅拌,时间约6h。完成搅拌工序后,得到的混合搅拌液通过管道输送至下一工段(即灌装工段)。
(5)吹瓶工段及灌装工段
1)灌装工段
本项目灌装工段共设置四条线(1L、5L、20L、200L灌装线各1条,均位于灌装间内),将上一工段得到的混合搅拌液通过不同的管道分别输送至不同的灌装线,分别装入1L、5L、20L、200L的规格瓶子中。灌装完成后,将装有物料的规格瓶子送至生长室进行培养工段,其中1L、5L、20L规格瓶子利用输送带送到生长室,灌装好的200L桶也利用叉车运输到生长室指定位置。
2)吹瓶工段
灌装工段中使用的规格瓶子(1L、5L、20L)采用外购瓶胚吹瓶的方式制作、200L规格桶直接外购成品桶。
将外购的瓶胚经相应规格的吹瓶机吹制成符合要求的规格瓶子,然后通过输送带送到灌装区待用。项目共设置有1L吹瓶机(专门用于吹制1L瓶子)、20L吹瓶机(专门用于吹制5L、20L瓶子)两种规格。
吹瓶工段具体操作过程:①加热:提前15min打开加热箱或模具电源,预调、预热到恒温状态(95℃左右),并检查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温度达到后,放入相应的合格管坯,每次间隔5-12秒放入两支;②供气:提前15min供气,高压(2.6~3.0MPa),低压(1.0~1.2MPa);员工打开设备低压气、高压气入口开关和机械电源开关至手动和半自动,试机,确认设备是否运行正常;③吹塑成型:将加热好的管坯按顺序取出,第一对放入瓶模夹口夹稳,双手撤回,按启动按钮开始吹瓶动作(合模→封口→放杆→吹气→排气→启口→升杆→开模→停止),完毕后取出吹好的瓶子;④根据空瓶制程检验规范检查是否合格,将不良品(作为固体废物处置)放入废品袋中,将合格品放入成品薄膜袋中,摆放整齐;⑤包装:按照瓶子规格进行分类打包,必须把合格证放入成品袋中。
(6)培养工段
本项目设有专门的生长室,将输送至此的规格瓶子通过人工堆放在货架上进行菌种培养繁殖过程。生长室配备相应的光照,并进行恒温(36℃)控制,冬天可利用金属卤化物灯加热保温,夏季可采用空调、排风扇或者合理的隔热措施保持恒温。
培养完成后,将物料送至检验工段。
(7)检验工段
经检测确保生物菌数量达到要求后,进行贴标入库;产生的不合格品,即微生物数量不满足产品要求的菌剂,但其功能与合格品一,由企业使用,进行河道的治理,不外售。
(8)罐体及管道清洗过程
清洗过程首先使用纯水冲洗罐体和管道,再使用0.25%消毒液对罐体和管道进行消毒灭菌,消毒后在使用纯水反复冲洗罐体和管道,确保没有消毒液残留,然后由检测人员对罐体的清洗效果进行棉签擦拭取样,取样后立即密封罐体,检测的主要指标时清洗后微生物残留情况,12小时培育后检测清洗是否达标,达标方可进行第二天的生产。
2、纯水制备工艺流程
项目产品生产过程中需使用纯水,纯水制备工艺流程详见图3.3-3。
 
图3.3-3  纯水制备过程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项目设有纯水间,采用循环供水方式,配套设置一套6t/h纯水装置,水质要求达到电阻率大于0.5MΩ.cm,采用二级反渗透,工艺流程描述如下;
(1)活性炭过滤
将自来水输送是原水箱,经原水泵输送至活性炭过滤器,主要是吸附及机械隔离作用,用于过滤水中的有机物和胶体等物质。
活性炭过滤后添加阻垢剂,阻垢剂一般为聚合磷酸盐的复合溶液,阻碍或破坏无机盐晶体的正常生长,减少盐类在金属表面的沉积。
(2)精密过滤
精密过滤过程主要是过滤较大的杂质,能够保护反渗透膜。
(3)反渗透
反渗透主要是利用反渗透膜只能透过溶剂而不能透过溶质功能的半透膜,它是一种在压力驱动下,借助于半透膜的选择截留作用将溶液中的溶质与溶剂分开的分离方法。它主要是通过在溶液一边加上比自然渗透更高的压力,扭转自然渗透方向,把浓溶液中的溶剂(水)压到半透膜的另一半稀释液中。
该装置为纯净水处理装置,安装有二级反渗透膜。精密过滤后的水首先通过高压泵输送至一级反渗透器,在一级高压泵加压作用下,将预处理后的水通过反渗透膜,使大部分水分子透过反渗透膜,成为一级产水,并进入二级反渗透,小部分水和大部分溶解性盐类截留在膜的另一边,形成浓水。经过二级反渗透即可得到纯水,在此过程中需调节pH,然后将制备好的纯水输送至纯水箱。
反渗透能够有效拦截原水中的溶解性盐类、胶体、微生物等。
(4)换热
将纯水箱中的纯水通过纯水泵输送至列管式换热器,经换热器加热到36℃后通过保温管送到模温机(含温控系统)进行保温,之后输送至灭菌器。
(5)紫外灭菌
纯水经模温机输送至紫外线灭菌器进行灭菌。紫外线灭菌的原理是细菌体内的核酸吸收了紫外线的能量,使核酸结构发生变化,功能丧失,从而造成细菌死亡。紫外线灭菌具有灭菌速度快,不改变水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紫外线灭菌完成后即可得到纯水,收集后输送至用水点(混合搅拌工段等)。
3.4 产污环节
根据前述工艺流程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各类污染因素分析如下:
1、废气:主要包括①吹瓶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②混合调配、混合搅拌及灌装工段产生的少量恶臭废气;③原料拆包及投料过程产生的极少量粉尘。
2、废水:主要包括①职工生活污水;②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③纯水制备过程中活性炭过滤器、反渗透装置产生的反冲洗废水;④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反渗透浓水;⑤循环冷却水。
3、噪声:主要来自混合搅拌、各类泵、灌装生产线、吹瓶机、空压机、纯水制备生产线等各类设备运作噪声。
4、固体废物:主要包括①职工生活垃圾;②各类原辅材料产生的废包装材料;③吹瓶工段产生的残次瓶子;④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⑤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反渗透膜;⑥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⑦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⑧排风设施过滤器产生的废过滤棉。
3.5 项目物料平衡
3.5.1 项目各工段物料平衡
项目各工段物料平衡见表3.5-1~3.5-9。
表3.5-1  投料及溶解工段物料平衡
物料投入 物料产出
物料名称 kg/批次 t/a 物料名称 kg/批次 t/a 去向
纯水 H2O 50.000 1200.000 溶解液 H2O 50.000 1200.000 放料至4m3混合搅拌罐
培养基
基料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0.001748 0.041958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0.001748 0.041958 
 六水合三氯化铁(Ⅲ) 0.001748 0.041958  六水合三氯化铁(Ⅲ) 0.001748 0.041958 
 五水合硫酸铜(Ⅱ) 0.000083 0.001998  五水合硫酸铜(Ⅱ) 0.000083 0.001998 
 七水合硫酸锌 0.000083 0.001998  七水合硫酸锌 0.000083 0.001998 
 二氯化钴 0.000083 0.001998  二氯化钴 0.000083 0.001998 
 二氯化锰 0.000083 0.001998  二氯化锰 0.000083 0.001998 
 钼酸钠 0.000083 0.001998  钼酸钠 0.000083 0.001998 
 硼酸 0.004579 0.109890  硼酸 0.004579 0.109890 
 六水合氯化镍 0.000083 0.001998  六水合氯化镍 0.000083 0.001998 
 盐酸硫胺素 0.000083 0.001998  盐酸硫胺素 0.000083 0.001998 
 生物素 0.000083 0.001998  生物素 0.000083 0.001998 
 磷酸二钠 0.666000 15.984000  磷酸二钠 0.666000 15.984000 
 柠檬酸 0.067641 1.623375  柠檬酸 0.067641 1.623375 
 硫酸铵 0.666000 15.984000  硫酸铵 0.666000 15.984000 
 酵母 0.666000 15.984000  酵母 0.666000 15.984000 
 硫酸钾 0.666000 15.984000  硫酸钾 0.666000 15.984000 
 氯化镁 0.666000 15.984000  氯化镁 0.666000 15.984000 
 乙酸钠 0.666000 15.984000  乙酸钠 0.666000 15.984000 
 硫化钠 0.067641 1.623375  硫化钠 0.067641 1.623375 
 合计 54.140 99.361  合计 54.140 99.361 
合计 54.144 1299.460 合计 54.144 1299.460 
说明:12min/批•箱,项目共配备2个计量箱,生产时间8h/d(300d/a),因此合计生产批次为24000批次/a
 
表3.5-2  4m3混合罐混合调配工段物料平衡
物料投入 物料产出
物料名称 kg/批次 t/a 物料名称 kg/批次 t/a 去向
纯水 H2O 2750.000 5400.000 混合调配液 H2O 3250.000 7800.000 放料至20m3混合搅拌罐
溶解液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0.017483 0.041958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0.017483 0.041958 
 六水合三氯化铁(Ⅲ) 0.017483 0.041958  六水合三氯化铁(Ⅲ) 0.017483 0.041958 
 五水合硫酸铜(Ⅱ) 0.000833 0.001998  五水合硫酸铜(Ⅱ) 0.000833 0.001998 
 七水合硫酸锌 0.000833 0.001998  七水合硫酸锌 0.000833 0.001998 
 二氯化钴 0.000833 0.001998  二氯化钴 0.000833 0.001998 
 二氯化锰 0.000833 0.001998  二氯化锰 0.000833 0.001998 
 钼酸钠 0.000833 0.001998  钼酸钠 0.000833 0.001998 
 硼酸 0.045788 0.109890  硼酸 0.045788 0.109890 
 六水合氯化镍 0.000833 0.001998  六水合氯化镍 0.000833 0.001998 
 盐酸硫胺素 0.000833 0.001998  盐酸硫胺素 0.000833 0.001998 
 生物素 0.000833 0.001998  生物素 0.000833 0.001998 
 磷酸二钠 6.660000 15.984000  磷酸二钠 6.660000 15.984000 
 柠檬酸 0.676406 1.623375  柠檬酸 0.676406 1.623375 
 硫酸铵 6.660000 15.984000  硫酸铵 6.660000 15.984000 
 酵母 6.660000 15.984000  酵母 6.660000 15.984000 
 硫酸钾 6.660000 15.984000  硫酸钾 6.660000 15.984000 
 氯化镁 6.660000 15.984000  氯化镁 6.660000 15.984000 
 乙酸钠 6.660000 15.984000  乙酸钠 6.660000 15.984000 
 硫化钠 0.676406 1.623375  硫化钠 0.676406 1.623375 
 H2O 500.000000 2400.000000  合计 3291.400 7899.361 
 合计 541.400 2499.361     
合计 3291.400 7899.361 合计 3291.400 7899.361 
说明:1h/批•罐,项目共配备1个混合罐,生产时间8h/d(300d/a),因此合计生产批次为2400批次/a
 
表3.5-3  20m3混合罐混合搅拌工段物料平衡
物料投入 物料产出
物料名称 kg/批次 t/a 物料名称 kg/批次 t/a 去向
混合调配液 H2O 6500.000 7800.000 混合搅拌液 H2O 6500.000 7800.000 放料至灌装机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0.034965 0.041958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0.034965 0.041958 
 六水合三氯化铁(Ⅲ) 0.034965 0.041958  六水合三氯化铁(Ⅲ) 0.034965 0.041958 
 五水合硫酸铜(Ⅱ) 0.001665 0.001998  五水合硫酸铜(Ⅱ) 0.001665 0.001998 
 七水合硫酸锌 0.001665 0.001998  七水合硫酸锌 0.001665 0.001998 
 二氯化钴 0.001665 0.001998  二氯化钴 0.001665 0.001998 
 二氯化锰 0.001665 0.001998  二氯化锰 0.001665 0.001998 
 钼酸钠 0.001665 0.001998  钼酸钠 0.001665 0.001998 
 硼酸 0.091575 0.109890  硼酸 0.091575 0.109890 
 六水合氯化镍 0.001665 0.001998  六水合氯化镍 0.001665 0.001998 
 盐酸硫胺素 0.001665 0.001998  盐酸硫胺素 0.001665 0.001998 
 生物素 0.001665 0.001998  生物素 0.001665 0.001998 
 磷酸二钠 13.320000 15.984000  磷酸二钠 13.320000 15.984000 
 柠檬酸 1.352813 1.623375  柠檬酸 1.352813 1.623375 
 硫酸铵 13.320000 15.984000  硫酸铵 13.320000 15.984000 
 酵母 13.320000 15.984000  酵母 13.320000 15.984000 
 硫酸钾 13.320000 15.984000  硫酸钾 13.320000 15.984000 
 氯化镁 13.320000 15.984000  氯化镁 13.320000 15.984000 
 乙酸钠 13.320000 15.984000  乙酸钠 13.320000 15.984000 
 硫化钠 1.352813 1.623375  硫化钠 1.352813 1.623375 
 合计 6582.800 7899.361  菌种 385.200000 462.239000 
菌种 385.200 462.239  合计 6968.000 8361.600 
合计 6968.000 8361.600 合计 6968.000 8361.600 
说明:8h/批•罐,项目共配备4个混合罐,生产时间300d/a(8h/d),因此合计生产批次为1200批次/a
 
表3.5-4  1L灌装线1L灌装产品工段物料平衡
物料投入 物料产出
物料名称 kg/瓶 t/a 物料名称 kg/瓶 t/a 去向
混合搅拌液 H2O 0.9701493 780.000000 1L灌装产品 H2O 0.970149 780.000000 放至培养室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0.0000052 0.004196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0.000005 0.004196 
 六水合三氯化铁(Ⅲ) 0.0000052 0.004196  六水合三氯化铁(Ⅲ) 0.000005 0.004196 
 五水合硫酸铜(Ⅱ) 0.0000002 0.000200  五水合硫酸铜(Ⅱ) 0.000000 0.000200 
 七水合硫酸锌 0.0000002 0.000200  七水合硫酸锌 0.000000 0.000200 
 二氯化钴 0.0000002 0.000200  二氯化钴 0.000000 0.000200 
 二氯化锰 0.0000002 0.000200  二氯化锰 0.000000 0.000200 
 钼酸钠 0.0000002 0.000200  钼酸钠 0.000000 0.000200 
 硼酸 0.0000137 0.010989  硼酸 0.000014 0.010989 
 六水合氯化镍 0.0000002 0.000200  六水合氯化镍 0.000000 0.000200 
 盐酸硫胺素 0.0000002 0.000200  盐酸硫胺素 0.000000 0.000200 
 生物素 0.0000002 0.000200  生物素 0.000000 0.000200 
 磷酸二钠 0.0019881 1.598400  磷酸二钠 0.001988 1.598400 
 柠檬酸 0.0002019 0.162338  柠檬酸 0.000202 0.162338 
 硫酸铵 0.0019881 1.598400  硫酸铵 0.001988 1.598400 
 酵母 0.0019881 1.598400  酵母 0.001988 1.598400 
 硫酸钾 0.0019881 1.598400  硫酸钾 0.001988 1.598400 
 氯化镁 0.0019881 1.598400  氯化镁 0.001988 1.598400 
 乙酸钠 0.0019881 1.598400  乙酸钠 0.001988 1.598400 
 硫化钠 0.0002019 0.162338  硫化钠 0.000202 0.162338 
 菌种 0.0574924 46.223900  菌种 0.057492 46.223900 
 合计 1.040 836.160  合计 1.040 836.160 
合计 1.040 836.160 合计 1.040 836.160 
说明:335瓶/h,项目共配备1条1L灌装生产线,生产时间300d/a(8h/d),因此合计1L灌装瓶子为804000瓶/a


 
表3.5-5  5L/20L灌装线5L灌装产品工段物料平衡
物料投入 物料产出
物料名称 kg/瓶 t/a 物料名称 kg/瓶 t/a 去向
混合搅拌液 H2O 4.850746 1950.000 5L灌装产品 H2O 4.850746 1950.000 放至培养室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0.000026 0.010490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0.000026 0.010490 
 六水合三氯化铁(Ⅲ) 0.000026 0.010490  六水合三氯化铁(Ⅲ) 0.000026 0.010490 
 五水合硫酸铜(Ⅱ) 0.000001 0.000500  五水合硫酸铜(Ⅱ) 0.000001 0.000500 
 七水合硫酸锌 0.000001 0.000500  七水合硫酸锌 0.000001 0.000500 
 二氯化钴 0.000001 0.000500  二氯化钴 0.000001 0.000500 
 二氯化锰 0.000001 0.000500  二氯化锰 0.000001 0.000500 
 钼酸钠 0.000001 0.000500  钼酸钠 0.000001 0.000500 
 硼酸 0.000068 0.027473  硼酸 0.000068 0.027473 
 六水合氯化镍 0.000001 0.000500  六水合氯化镍 0.000001 0.000500 
 盐酸硫胺素 0.000001 0.000500  盐酸硫胺素 0.000001 0.000500 
 生物素 0.000001 0.000500  生物素 0.000001 0.000500 
 磷酸二钠 0.009940 3.996000  磷酸二钠 0.009940 3.996000 
 柠檬酸 0.001010 0.405844  柠檬酸 0.001010 0.405844 
 硫酸铵 0.009940 3.996000  硫酸铵 0.009940 3.996000 
 酵母 0.009940 3.996000  酵母 0.009940 3.996000 
 硫酸钾 0.009940 3.996000  硫酸钾 0.009940 3.996000 
 氯化镁 0.009940 3.996000  氯化镁 0.009940 3.996000 
 乙酸钠 0.009940 3.996000  乙酸钠 0.009940 3.996000 
 硫化钠 0.001010 0.405844  硫化钠 0.001010 0.405844 
 菌种 0.287462 115.559750  菌种 0.287462 115.559750 
 合计 5.200 2090.400  合计 5.200 2090.400 
合计 5.200 2090.400 合计 5.200 2090.400 
说明:167.5瓶/h,项目共配备1条5L灌装生产线,生产时间300d/a(8h/d),因此合计5L灌装瓶子为402000瓶/a
 
表3.5-6  5L/20L灌装线20L灌装产品工段物料平衡
物料投入 物料产出
物料名称 kg/瓶 t/a 物料名称 kg/瓶 t/a 去向
混合搅拌液 H2O 19.402985 3900.000 20L灌装产品 H2O 19.402985 3900.000 放至培养室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0.000104 0.020979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0.000104 0.020979 
 六水合三氯化铁(Ⅲ) 0.000104 0.020979  六水合三氯化铁(Ⅲ) 0.000104 0.020979 
 五水合硫酸铜(Ⅱ) 0.000005 0.000999  五水合硫酸铜(Ⅱ) 0.000005 0.000999 
 七水合硫酸锌 0.000005 0.000999  七水合硫酸锌 0.000005 0.000999 
 二氯化钴 0.000005 0.000999  二氯化钴 0.000005 0.000999 
 二氯化锰 0.000005 0.000999  二氯化锰 0.000005 0.000999 
 钼酸钠 0.000005 0.000999  钼酸钠 0.000005 0.000999 
 硼酸 0.000273 0.054945  硼酸 0.000273 0.054945 
 六水合氯化镍 0.000005 0.000999  六水合氯化镍 0.000005 0.000999 
 盐酸硫胺素 0.000005 0.000999  盐酸硫胺素 0.000005 0.000999 
 生物素 0.000005 0.000999  生物素 0.000005 0.000999 
 磷酸二钠 0.039761 7.992000  磷酸二钠 0.039761 7.992000 
 柠檬酸 0.004038 0.811688  柠檬酸 0.004038 0.811688 
 硫酸铵 0.039761 7.992000  硫酸铵 0.039761 7.992000 
 酵母 0.039761 7.992000  酵母 0.039761 7.992000 
 硫酸钾 0.039761 7.992000  硫酸钾 0.039761 7.992000 
 氯化镁 0.039761 7.992000  氯化镁 0.039761 7.992000 
 乙酸钠 0.039761 7.992000  乙酸钠 0.039761 7.992000 
 硫化钠 0.004038 0.811688  硫化钠 0.004038 0.811688 
 菌种 1.149848 231.119500  菌种 1.149848 231.119500 
 合计 20.800 4180.800  合计 20.800 4180.800 
合计 20.800 4180.800 合计 20.800 4180.800 
说明:83.75瓶/h,项目共配备1条20L灌装生产线,生产时间300d/a(8h/d),因此合计20L灌装瓶子为201000瓶/a
 
表3.5-7  200L灌装线200L灌装产品工段物料平衡
物料投入 物料产出
物料名称 kg/瓶 t/a 物料名称 kg/瓶 t/a 去向
混合搅拌液 H2O 194.029851  1170.000  200L灌装产品 H2O 194.029851  1170.000  放至培养室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0.001044  0.006294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0.001044  0.006294  
 六水合三氯化铁(Ⅲ) 0.001044  0.006294   六水合三氯化铁(Ⅲ) 0.001044  0.006294  
 五水合硫酸铜(Ⅱ) 0.000050  0.000300   五水合硫酸铜(Ⅱ) 0.000050  0.000300  
 七水合硫酸锌 0.000050  0.000300   七水合硫酸锌 0.000050  0.000300  
 二氯化钴 0.000050  0.000300   二氯化钴 0.000050  0.000300  
 二氯化锰 0.000050  0.000300   二氯化锰 0.000050  0.000300  
 钼酸钠 0.000050  0.000300   钼酸钠 0.000050  0.000300  
 硼酸 0.002734  0.016484   硼酸 0.002734  0.016484  
 六水合氯化镍 0.000050  0.000300   六水合氯化镍 0.000050  0.000300  
 盐酸硫胺素 0.000050  0.000300   盐酸硫胺素 0.000050  0.000300  
 生物素 0.000050  0.000300   生物素 0.000050  0.000300  
 磷酸二钠 0.397612  2.397600   磷酸二钠 0.397612  2.397600  
 柠檬酸 0.040382  0.243506   柠檬酸 0.040382  0.243506  
 硫酸铵 0.397612  2.397600   硫酸铵 0.397612  2.397600  
 酵母 0.397612  2.397600   酵母 0.397612  2.397600  
 硫酸钾 0.397612  2.397600   硫酸钾 0.397612  2.397600  
 氯化镁 0.397612  2.397600   氯化镁 0.397612  2.397600  
 乙酸钠 0.397612  2.397600   乙酸钠 0.397612  2.397600  
 硫化钠 0.040382  0.243506   硫化钠 0.040382  0.243506  
 菌种 11.498483  69.335850   菌种 11.498483  69.335850  
 合计 208.000  1254.240   合计 208.000  1254.240  
合计 208.000  1254.240  合计 208.000  1254.240  
说明:2.5125瓶/h,项目共配备1条200L灌装生产线,生产时间300d/a(8h/d),因此合计200L灌装瓶子为6030瓶/a
 
表3.5-8  培养检验工段物料平衡
物料投入 物料产出 
物料名称 kg/瓶 t/a 瓶/年 物料名称 kg/瓶 t/a 瓶/年 去向
1L灌装产品 1.040 836.160 804000 合格产品 1L灌装产品 1.040 832.000 800000 入库外售
5L灌装产品 5.200 2090.400 402000  5L灌装产品 5.200 2080.000 400000 
20L灌装产品 20.800 4180.800 201000  20L灌装产品 20.800 4160.000 200000 
200L灌装产品 208.000 1254.240 6030  200L灌装产品 208.000 1248.000 60000 
     合计  8320.000  
    不合格产品 1L灌装产品 1.040 4.160 40000 收集后,企业用于河道治理,不外售
     5L灌装产品 5.200 10.400 2000 
     20L灌装产品 20.800 20.800 1000 
     200L灌装产品 208.000 6.240 30 
     合计  41.600  
合计  8361.600  合计  8361.600  
废水(不合格产品)中所含物质(单位:kg)(根据1L、5L、20L、200L对应的单个瓶子所装物料和不合格产品瓶数计算得到)
H2O 38805.970149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0.208746 六水合三氯化铁(Ⅲ) 0.208746 五水合硫酸铜(Ⅱ) 0.009940 七水合硫酸锌 0.009940
二氯化钴 0.009940 二氯化锰 0.009940 钼酸钠 0.009940 硼酸 0.546716 六水合氯化镍 0.009940
盐酸硫胺素 0.009940 生物素 0.009940 磷酸二钠 79.522388 柠檬酸 8.076493 硫酸铵 79.522388
酵母 79.522388 硫酸钾 79.522388 氯化镁 79.522388 乙酸钠 79.522388 硫化钠 8.076493
菌种 2299.696517 合计 41.600t/a      
 
表3.5-9  本项目吹瓶工段物料平衡
1L吹瓶机物料平衡 物料投入 产出
 名称 每小时 每年 备注
(g/个) 名称 每小时 每年 备注
  kg/h 个/h t/a 个/a   kg/h 个/h t/a 个/a 
 1L瓶胚 25.612 674 30.734 808800 38 规格瓶子 1L规格瓶子 25.460 670 30.552 804000 去灌装区
 5L瓶胚 33.800 338 40.560 405600 100  5L规格瓶子 33.500 335 40.200 402000 
        合计 58.960 1005 70.752 1206000 
       固废
(残次瓶子) 1L规格瓶子 0.147 4 0.176 4800 收集处置
        5L规格瓶子 0.293 3 0.352 3600 
        合计 / 7 0.528 8400 
       废气(非甲烷总烃) 1L规格瓶子 0.0051 / 0.0061 / 收集处理后排放
        5L规格瓶子 0.0068 / 0.0081 / 
        合计 / / 0.0142 / 
 合计 59.412 1012 71.294 1214400  合计 59.412 1012 71.2944 1214400 
 备注:1L瓶胚生产时间300d/a(4h/d);5L瓶胚生产时间300d/a(4h/d)
20L吹评级物料平衡 物料投入 产出
 名称 每小时 每年 备注
(g/个) 名称 每小时 每年 备注
  kg/年 个/h t/a 个/a   kg/h 个/h t/a 个/a 
 20L瓶胚 21.000 84 50.400 201600 250 20L规格瓶子 20.687 83.75 49.649 201000 去灌装区
       固废(残次瓶子) 0.309 0.25 0.741 600 收集处置
       废气(非甲烷总烃) 0.0042 / 0.0101 / 收集处理后排放
 合计 21.000 84.000 50.400 201600.000  合计 21.000 84.000 50.400 201600.000 
 备注:20L瓶胚生产时间300d/a(8h/d)

 
3.5.2 项目水平衡
本项目水平衡见图3.5-1。
 
图3.5-1  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a)
 
3.6 项目污染源强分析
3.6.1 废气
由前述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吹瓶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混合及灌装等过程产生的少量恶臭废气、原料拆包及投料过程产生的极少量粉尘。
1、有机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需要将外购瓶胚(材质为PET)通过吹瓶工段制作成规格瓶子(1L、5L、20L),在此过程中需要加热(温度约为95℃~110℃),以达到软化成型的目的。通过查阅资料,PET(化学名称: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熔点为250~255°C,因此本项目瓶胚加热过程仅达到软化状态。在热解过程,由于分子间的剪切、挤压下发生断链、分解、降解过程中产生极少量的游离单体,主要成分为对苯二甲酸二甲酯、乙二醇酯等有机废气,按照非甲烷总烃计。根据相关资料,各类塑料热解率约为0.01%~0.02%,为保守起见,本评价为取0.02%。根据前述原料用量及物料平衡,本项目瓶胚使用量为121.694t/a、废气产生量为0.024t/a。
要求在吹瓶机加料后的软化过程保持密闭状态,并对车间进行整体抽风(车间体积约为680m3,换风次数按照6次/h计算,车间抽风风机风量约为4000m3/h,集气效率以80%计)进行废气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处理效率按照90%计算)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时间按照2400h/a(8h/d、300d/a)计,则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0.002t/a、速率为0.0008kg/h、浓度为0.20mg/m3,无组织排放量为0.005t/a、0.002kg/h。
2、恶臭废气
本项目混合调配工段(1个4m3混合罐、位于混合间)、混合搅拌(4个20m3混合罐,位于搅拌混合间)工段等会产生少量的异味,本评价按照恶臭废气考虑),该废气成分较为复杂,主要为氨、硫化氢,可能还含有少量的含菌潮湿废气。根据项目生产工艺特点,项目恶臭废气主要来源以下方面:一是直接从罐体的混合溶剂中会散发来的,如柠檬酸等物质可挥发的有机成分直接导致了臭气问题;二是在调配及搅拌工段,微生物存在着新陈代谢过程,在厌氧等情况下,微生物体内会发生各种复杂的生物反响,微生物体内的氨基酸、蛋白质等会因微生物的活动而发生脱羧效用和脱氨效用,从而可能产生氨恶臭物质,此外混合液中的硫化物被厌氧还原成单质硫和硫化氢;三是因混合液中含有菌种微生物,恶臭废气在挥发过程中可能夹带少量的含菌潮湿废气。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使用的原始菌种已取得《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环境安全证明文件》,根据该文件:原始菌种环境安全评价合格。本项目仅为原始菌种的扩增,在生产之前,对罐体及管道均进行清洗消毒,保证设备的清洁性及菌种不受到污染;此外排风设置均设置了过滤器,对恶臭废气有一定的阻挡作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4m3及20m3混合罐均设置有呼吸口、灌装机采用半封闭式结构,要求在混合罐呼吸口处设置集气装置、灌装线上部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消毒灭菌及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因该恶臭废气产生量较小,本评价仅作简要定性分析。
3、粉尘废气
根据前述各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分析,大部分原料为结晶物,少量物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硼酸、柠檬酸,总用量为1.777t/a)为粉状,采用人工拆包及投料方式,在此过程中会产生极少量的粉尘废气。要求建设单位拆包及投料时加强注意,减少粉尘产生。
4、本项目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
本项目恶臭废气及含菌潮湿废气、有机废气共用1套活性炭处理装置,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个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3.6-1。
表3.6-1  本项目废气产排情况汇总
污染物
名称 产生工段 产生量(t/a) 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
   t/a kg/h mg/m3 t/a kg/h
非甲烷总烃 制桶 0.024 0.002 0.0008 0.20 0.005 0.002
恶臭废气 调配、搅拌及灌装等 少量 少量 / / 少量 /
粉尘 原料拆包及投料 少量 / / / 少量 /
3.6.2 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有职工生活污水、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反冲洗废水及反渗透浓水、循环冷却水。
1、职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用水量按50L/人•d计,年工作时间300d,则项目生活用水量约450.00t/a(1.5t/d),生活污水排放系数按0.85计,则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382.50t/a(1.28t/d);污水水质参照城市生活污水平均水质,即CODCr350mg/L、NH3-N35mg/L;则项目生活污水产生情况为废水量382.50t/a、CODCr0.134t/a、NH3-N0.013t/a。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金洁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頔塘。按达标排放计,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情况为:废水量382.50t/a、CODCr0.019t/a(50mg/L)、NH3-N0.002t/a(5mg/L)。
2、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
(1)产生情况
本项目培养基制备、混合调配、混合搅拌过程均在混合罐内进行,需要对混合罐及管路等进行清洗,以保证混合罐的清洁性,在清洗过程中均使用纯水进行清洗。
4m3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本项目共配备1个4m3混合罐及相应的管道,位于菌种泵房,每天清洗1次、清洗纯水用量为1.0t/罐•天。
20m3混合罐清洗废水:本项目共配备4个20m3混合罐及相应的管道,位于搅拌混合间,每天最多使用2个罐体,每天清洗1次、清洗纯水用量为6.0t/罐•天。
1m3混合罐清洗废水:本项目共配备若干个1m3混合罐,位于清洁间,每天清洗两个罐体(每天清洗4次),清洗纯水用量1.5t/罐•天。
通过计算,本项目混合罐及管道清洗用纯水量为16.00t/d、4800.00t/a(折算成自来水8000.00t/a)。排水系数按照95%计算,则项目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产生量为4560.00t/a。为了解该废水水质情况,建设单位将试验中的清洗废水委托湖州普洛塞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检测报告见附件9),根据监测结果,该废水水质情况为CODCr254mg/L,NH3-N1.95mg/L,SS4.50mg/,锌0.05mg/L,镍、锰、铜、铁含量均小于0.005mg/L,钴含量小于0.01mg/L。此外该废水中可能还含有极少量的微生物。
(2)处理及排放情况
要求各工段清洗废水通过管沟收集至调节池,然后经车间混凝沉淀、灭菌处理达到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限值要求及纳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金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頔塘。按达标排放计,本项目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排放情况为:废水量4560.00t/a、CODCr0.228t/a(50mg/L)、NH3-N0.023t/a(5mg/L)。
3、反冲洗废水及反渗透浓水
(1)产生情况
1)反冲洗废水:纯水制备过程中活性炭过滤器、反渗透装置需要定期进行反冲洗,主要目的是去除装置上截留的悬浮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这些设备每周冲洗1次(每年冲洗40次),每次冲洗时间为50min,整个系统反冲洗用水量为12.00t/次,则项目纯水制备设备反冲洗用水为480.00t/a。排水系数按照95%计,则项目反冲洗废水量为456.00t/a,该废水水质情况为CODCr50mg/L、SS30mg/L。
2)反渗透浓水:在纯水制备过程中,通过反渗透膜去除原水中的无机离子、细菌、病毒、有机物和胶体等杂质、以及绝大多数溶解盐,没有通过反渗透膜的部分即为浓水。根据前述分析,本项目共需要纯水12600.00t/a(其中工艺需纯水7800.00t/a、混合罐及管道清洗需纯水4800.00t/a)。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该纯水设备产纯水与产浓水的比例为3:2,则项目反渗透浓水产生量为8400.00t/a。排水系数按照95%计,则项目反渗透浓水废水量为7980.00t/a,该废水水质情况为CODCr50mg/L、SS15mg/L。
(2)排放情况
项目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反冲洗废水及反渗透浓水经车间管道收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金洁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頔塘。按达标排放计,本项目反冲洗废水及反渗透浓水排放情况为:废水量8436.00t/a、CODCr0.422t/a(50mg/L)、NH3-N0.042t/a(5mg/L)。
4、循环冷却水
本项目吹瓶过程中使用冷却机冷却水,吹瓶机配套有冷水机,主要用于吹瓶过程模具等设备的冷却降温。冷却方式采用设备间接冷却,冷却水使用量约为5000.00t/a,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损耗量按照1%计,为50.00t/a),不外排。
5、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
根据上述分析,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3.6-1。
表3.6-1  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表
废水
名称 废水
来源 污染因子 产生情况 纳管情况 排放情况 排放方式
   量(t/a) 浓度(mg/L) 量(t/a) 浓度(mg/L) 量(t/a) 浓度(mg/L) 
生活
污水 职工生活 废水量 382.50 / 382.50 / 382.50 / 经化粪池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金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CODCr 0.134 350 0.191 500 0.019 50 
  NH3-N 0.013 35 0.013 35 0.002 5 
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 混合罐及管道清洗 废水量 4560.00  / 4560.00  / 4560.00  / 经车间沉淀、灭菌预处理达到第一类污染物排放要求及达纳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金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CODCr 1.158  254 2.280  500 0.228  50 
  NH3-N 0.009  1.95 0.160  35 0.023  5 
  该废水中含有少量的铜、锌、锰、镍等金属 
反冲洗废水 活性炭过滤器、反渗透装置反冲洗 废水量 456.00  / 456.00  / 456.00  / 经车间管道收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金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CODCr 0.023  50.00  0.228  500  0.023  50 
  NH3-N 0.014  30.00  0.016  35 0.002  5 
反渗透浓水 反渗透装置 废水量 7980.00 / 7980.00 / 7980.00 / 
  CODCr 0.399 50.00 3.990 500 0.399 50 
  NH3-N 0.120 15 0.279 35 0.040 5 
汇总 废水量 13378.50 / 13378.50 / 13378.50 13378.50 /
 CODCr 1.714 / 6.689 500 0.669 50 
 NH3-N 0.156 / 0.468 35 0.067 5 
循环冷却水 设备冷却 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补充量约为50.00t/a

 
3.6.3 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混合搅拌、灌装生产线、吹瓶机、各类泵、空压机、纯水制备生产线等各类设备运作噪声。设备噪声源强见表3.6-2。
表3.6-2  项目噪声源强汇总表(单位:dB(A))
序号 设备名称 噪声源强 测量位置 数量(套) 设备所在位置
1 混合罐及泵 70 距离设备1m处 4 搅拌混合间、混合间、菌种泵房
  70 距离设备1m处 1 
2 灌装生产线 75 距离设备1m处 4 灌装间
3 吹瓶机 70 距离设备1m处 2 制桶间
4 空压机 85 距离设备1m处 3 空压机房
6 纯水制备生产线 75 距离设备1m处 1 纯水间
3.6.4 固体废物
1、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①职工生活垃圾;②废包装材料;③吹瓶工段产生的残次瓶子;④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⑤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反渗透膜;⑥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⑦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⑧排风设施过滤器产生的废过滤棉;⑨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3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则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0t/a,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2)废包装材料
本项目各类培养基基料采用主要采用瓶装、桶装或袋装包装,会产生废包装材料。其中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二氯化钴、二氯化锰、硼酸、柠檬酸、硫酸铵、乙酸钠、硫化钠均属于危险废物,故上述原料存储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1.50t/a,经厂区集中收集后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浙危废经第147号)安全处置;其余原料存储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六水合三氯化铁(Ⅲ)、五水合硫酸铜(Ⅱ)、七水合硫酸锌、二氯化钴、钼酸钠、六水合氯化镍、盐酸硫胺素、生物素、磷酸二钠、硫酸铵、酵母、硫酸钾、氯化镁等物质储存产生的废包装物,属于一般废物,产生量约为3.50t/a,经厂区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

(3)残次瓶子
项目在吹瓶过程中会产生残次瓶子,根据吹瓶工段物料平衡,本项目残次瓶子产生量为1.27t/a(1L残次瓶子4800个/a、5L残次瓶子3600个/a、20L残次瓶子600个/a),经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
(4)纯水制备废活性炭
为保证纯水制备过程中活性炭过滤器中活性炭的有效性,需要定期更换,更换周期为1年,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2.00t/a,由设备安装厂家更换并回收。
(5)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
反渗透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反渗透膜具有一定的使用年限,需要定期更换,更换周期为1年,废反渗透膜产生量约为1.00t/a,由设备安装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
(6)沉淀灭菌污泥
主要来自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处理设施沉淀池,项目该废水处理量为4560.0t/a,该污泥含有少量的微生物等物质,产生按照污水处理量的0.5%计,则污泥产生量约为22.80t/a,经灭菌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7)废活性炭
本项目废气处理配套一套活性炭处置设施,活性炭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其内部孔径将被吸附的废物填满,从而失去吸附能力,为保证处理效率,要求建设单位需定期对活性炭进行更换,预计本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0.09t/a。
(8)废过滤棉
本项目废气出风口配套建设中效过滤器,会产生废过滤棉,产生量约为0.05t/a。
(9)不合格产品
本项目产品在检验过程中会产生不合格产品,主要为微生物数量不满足产品要求的菌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不合格品产生率约5‰,本项目产品产能为800万升(按照1.04g/cm3的密度可折算成8320.00t/a),则本项目不合格产品产生量为41.60t/a。由于不合格产品功能与合格品一致,因此由企业自己用于河道治理,不外售。
综上,项目各类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具体见表3.6-3。



表3.6-3  项目各类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序号 副产物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份 预测产生量(t/a)
1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固态 / 4.50
2 危险物质废包装材料 原料储存 固态 乙酸钠、硼酸、包装桶等 1.50
3 其余物质废包装材料 原料储存 固态 酵母、生物素、包装桶等 3.50
4 残次瓶子 吹瓶工段 固态 PET树脂等 1.27
5 纯水制备
废活性炭 纯水制备 固态 活性炭、有机物及胶体等 2.00
6 废反渗透膜 纯水制备 固态 渗透膜、盐及微生物等 1.00
7 沉淀灭菌污泥 污水处理设施 半固态 污泥 22.80
8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设施 固态 活性炭、有机物、恶臭等 0.09
9 废过滤棉 排风设施 固态 恶臭废气、过滤棉、微生物等 0.05
10 不合格产品 检验 液态 菌种、水、物料等 41.60
11 合计 78.31

2、副产物属性判定
(1)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项目各类副产物固体废物属性判定见表3.6-4。
表3.6-4  项目固体废物属性判定表
序号 副产物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是否属
固体废物 判定依据
1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固态 / 是 定义
2 危险物质废包装材料 原料储存 固态 乙酸钠、硼酸、包装桶等 是 4.1(h)
3 其余物质废包装材料 原料储存 固态 酵母、生物素、包装桶等 是 4.1(h)
4 残次瓶子 吹瓶工段 固态 PET树脂等 是 4.1(a)
5 纯水制备
废活性炭 纯水制备 固态 活性炭、有机物及胶体等 否 6.1(b)
6 纯水制备
废反渗透膜 纯水制备 固态 渗透膜、盐及微生物等 否 6.1(b)
7 沉淀灭菌污泥 污水处理设施 半固态 污泥、镍及锌等金属 是 4.3(e)
8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设施 固态 活性炭、有机物、恶臭等 是 4.1(h)
9 废过滤棉 排风设施 固态 恶臭、过滤棉、微生物等 是 4.1(h)
10 不合格产品 检验 液态 菌种、水、物料等 否 6.1(a)
由表可知,项目产生的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及废反渗透膜均由设备安装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不在项目厂区内贮存,故不属于固体废物;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由企业用于河道治理,不属于固体废物;其余各类废物均属于固体废物。
(2)危险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项目各类固体废物的危险废物属性判定结果见表3.6-5。
表3.6-5  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
序号 副产物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是否属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代码
1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固态 / 否 
2 危险物质
废包装材料 原料储存 固态 乙酸钠、硼酸、包装桶等 是 HW49;900-041-49
3 其余物质
废包装材料 原料储存 固态 酵母、生物素、包装桶等 否 
4 残次瓶子 吹瓶工段 固态 PET树脂等 否 
5 沉淀灭菌污泥 污水处理设施 半固态 污泥等 否 
6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设施 固态 活性炭、有机物、恶臭等 是 HW49;900-041-49
7 废过滤棉 排风设施 固态 恶臭、过滤棉、微生物等 是 HW49;900-041-49
由表可知,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残次瓶子、沉淀灭菌污泥、属于一般废物;废气处理设施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危险物质废包装材料属于危险废物。
3、固体废物分析情况汇总
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见表3.6-6。
表3.6-6  项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序号 副产物
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属性 废物代码 预测产生量(t/a)
1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固态 / 一般固废 / 4.50
2 危险物质
废包装材料 原料储存 固态 乙酸钠、硼酸、包装桶等 危险废物 HW49;900-041-49 1.50
3 其余物质
废包装材料 原料储存 固态 酵母、生物素、包装桶等 一般固废 / 3.50
4 残次瓶子 吹瓶工段 固态 PET树脂等 一般固废 / 1.27
5 沉淀灭菌污泥 污水处理设施 半固态 污泥等 一般固废 / 22.80
6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设施 固态 活性炭、有机物、恶臭等 危险废物 HW49;900-041-49 0.09
7 废过滤棉 排风设施 固态 恶臭、过滤棉、微生物等 危险废物 HW49;900-041-49 0.05
7 汇总 一般固废 32.07
  危险废物 1.64
  合计 33.71
  纯水制备过程产生废活性炭(2.00t/a)及废反渗透膜(1.00t/a)由设备安装厂家定期更换回收;不合格产品(41.60t/a)由企业用于河道治理,不外售
由表可知,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共计为33.71t/a,其中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其余物质废包装材料、残次瓶子、沉淀灭菌污泥)产生量为32.07t/a、危险废物(危险物质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产生量1.64t/a。此外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产生量2.00t/a)及废反渗透膜(产生量1.00t/a)由设备安装厂家定期更换回收,不合格产品(41.60t/a)由企业用于河道治理,不外售。
4、副产物排放情况
生活垃圾、沉淀灭菌污泥经厂区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其余废物废包装材料、残次瓶子经厂区内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至相关物资回收公司;危险物质废包装材料、废气处理设施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经厂区集中收集后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浙危废经第147号)安全处置。此外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及废反渗透膜有设备安装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不合格产品由企业用于河道治理,不外售。。
因此,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能落实妥善的处置途径,最终排放量为零。
3.7 非正常工况排放源强
非正常工况是指装置或者设施停工、开工、检修或工艺参数不稳定时的生产状态。本评价要求在开启生产设施前必须开启废气处理设施,确保生产时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得到有效治理;检修或工艺参数不稳定时要求建设单位停止生产,避免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的排放;停工时要求关闭生产设备后再关闭污染防治设施。
鉴于此,本评价主要考虑事故工况下的环境影响。事故工况排放考虑处理设施失效(即处理效率为0)和废气收集设施失效(收集效率为0)2种情况,本项目事故工况污染源强见表3.7-1~3.7-2。
表3.7-1  事故工况(处理设施失效)排放源强
污染物
名称 产生
工段 产生量(t/a) 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 备注
   t/a kg/h mg/m3 t/a kg/h 
非甲烷总烃 制桶 0.024 0.019 0.008 3.96 0.005 0.002 处理设施
失效
表3.7-2  事故工况(收集设施失效)排放源强
污染物
名称 产生
工段 产生量(t/a) 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 备注
   t/a kg/h mg/m3 t/a kg/h 
非甲烷总烃 制桶 0.024 / / / 0.024 0.010 收集设施
失效


 
3.8 本项目污染源强汇总
根据前述工程分析,本项目污染源源强汇总表见表3.8-1。
表3.8-1  本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表
污染源类型 污染因子 产生量(t/a) 排放量(t/a) 处理措施
废气 拆包及投料 粉尘 极少量 极少量 加强操作
 混合调配及搅拌、灌装 恶臭废气 少量 有组织 少量 收集后经消毒灭菌及活性炭工艺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 少量 
 吹瓶工段 非甲烷总烃 0.024 有组织 0.002 收集后经活性炭工艺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 0.005 
废水 生活污水 废水量 382.50 382.50 经化粪池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金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CODCr 0.134 0.019 
  NH3-N 0.013 0.002 
 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 废水量 4560.00  4560.00  经车间沉淀及灭菌预处理达到第一类污染物排放要求及纳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金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CODCr 1.158  0.228  
  NH3-N 0.009  0.023  
  含有少量的锰、镍、铜、锌等金属 
 反渗透浓水及反冲废水 废水量 0.422  0.422  经车间管道收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金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CODCr 0.133  0.042  
  NH3-N 0.422  0.422  
 汇总 废水量 13378.50 13378.50 /
  CODCr 1.714 0.669 
  NH3-N 0.156 0.067 
 此外项目产生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补充量约为50.00t/a
固废 一般固废 生活垃圾 4.50 0 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其余物质废包装材料 3.50 0 外售物资公司
  残次瓶子 1.27 0 外售物资公司
  沉淀灭菌污泥 22.80  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危险废物 危险物质废包装材料 1.50 0 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浙危废经第147号)安全处置
  废活性炭 0.09 0 
  废过滤棉 0.05 0 
 此外,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产生量2.00t/a)及废反渗透膜(产生量1.00t/a)由设备安装厂家定期更换回收;不合格产品(41.60t/a)由企业用于河道治理,不外售。
噪声 主要来自混合搅拌、灌装生产线、吹瓶机、各类泵、空压机、纯水制备生产线等各类设备运作噪声,噪声源强为70~85dB(A)。
 
第四章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
4.1 自然环境概况
4.1.1 地理位置
湖州市地处浙江省北部、浙苏皖三省交界处,是沪、宁、杭“金三角”的中心地带,位于东经119°41′~120°29′,北纬30°22′~31°11′之间,北濒太湖,东连江苏省吴江市和我省桐乡市,南邻余杭和临安,西倚天目山,与安徽省宁国、广德两县接攘,东西长120km,南北宽90km,土地总面积5817km2,占全省总面积的5.64%。湖州市辖吴兴区、南浔区、德清县、长兴县和安吉县,人口256.49万。水陆交通便捷,318国道、长湖申航道横贯东西,距上海、苏州、杭州均在百公里左右。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自然资源丰富,湖州正在逐步发展为浙江省北部、太湖南岸经济繁荣的中心城市。
织里镇地处杭嘉湖平原,东邻南浔镇,南界旧馆,北濒太湖,西与八里店镇接壤,距湖州市区18km,318国道沿镇而过,被成为“东方莱茵河”的頔塘就在318国道的南侧,申苏浙皖高速公路也穿境而过,其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大地环境治理(湖州)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升水生态修复生物制品生产线项目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789号(普洛斯公司现有厂区内),拟租用该公司现有空置厂房(A2栋周转库1~12轴,占地面积10864m2),并对其进行改造。
根据现场踏勘,普洛斯公司及本项目四周环境情况见表4.1-1。
表4.1-1  项目周边环境情况
相对方位 本项目 普洛斯公司
东 紧邻普洛斯公司A2栋周转库中未租用部分,往东为普洛斯公司A4栋周转库及辅助用房,再往东为普洛斯公司围墙 紧邻道路和空地,再往东为小邾村
(普洛斯厂界约160m,约25户居民)
南 紧邻普洛斯公司A1栋周转库,再往南为中华路,隔路为闲置空地 紧邻中华路,隔路为闲置空地
西 紧邻普洛斯围墙,往西为腾飞路,隔路为大邾村(距离本项目最近90m,约40户居民) 紧邻腾飞路,隔路为大邾村
(普洛斯厂界约80m,约40户居民)
北 隔厂区道路紧邻普洛斯围墙,往北为道路和农田,再往北高厦村(距离本项目最近130m,约30户居民) 紧邻道路和农田,再往北高厦村(距离普洛斯厂界最近约100m)
项目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周边环境概况图见附图5。
4.1.2 地形、地貌、地质
湖州市地处杭嘉湖平原,整个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微微倾斜,地貌结构为“三山、一水、六分田”,地形以湖州城区为中心,纵贯南北,形成东西两部。西部为丘陵地带,浙江名山天目山支脉从安吉与德清东部向湖州市区延伸,峰峦起伏,丘陵绵亘,组成境内山体,弁山周围长60km,平均海拔100~200m之间,弁山主峰屏障于西北,东部除几座在高度百米内的孤立小山外,均为水网平原,地势较低,平均海拔3~4m之间,属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的一部分,境内有23条主要河流,有34条通往太湖之大小溇港,有124个漾和无数小荡,河港纵横交错,湖泊星罗棋布。
本区地处太湖南岸,是杭嘉湖平原的一个组成部分。地层主要是第四系的冲积层,土壤承压力一般为6-7t/m2,基本属1-2类用地,土地肥沃,土壤类别为潴育型水稻土,土种为湖成白土田。地貌单一,地势平坦,水网众多,地面高度一般为6.0~6.5m。本区位于地震6度区,现有防洪封闭线(南沙老堤)堤顶标高为8.1~9.1m,能满足防洪要求。该区域的地表以下5~14m范围内分别为粉砂、细粉砂,地耐力为100~120Kpa。
4.1.3 气象特征
本区域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夏半年(四~九月)主要受温暖湿润的热带海洋气团的影响,冬半年(十~三月)主要受干燥寒冷的极地大陆气团的影响,总的气候特点:全年季风型气候显著、四季分明、气候温和、空气湿润、雨量充沛、日照较多,无霜期长,由于地处中纬,冬夏季长、春秋季短、夏季炎热高温、冬季寒冷干燥,春秋二季冷暖多变,春季多阴雨,秋季先湿后干。年平均气温为11.7℃,最热月(七月)平均气温27.9℃,最冷月(一月)平均气温为3.1℃,最热月与最冷月气温之差平均为24.8℃,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9℃,极端最低气温-11.1℃,年平均无霜期为249天。年平均降水量1391.3mm,年平均雨日144天,全年以六~九月降水量最为集中,约占全年的52%,历年最大降水量1734.9mm(1977年),一日最大降水量为 172.6mm(1962.9.6),年平均蒸发量1359.3mm。
全年各月空气都比较湿润,年平均相对湿度为80%,最大出现在9月为85%,极端最小为10%,其日变化,湿度最大值一般出现在夜间至早晨,最小值出现在午后。
全年主导风向为东南偏东风,频率为12.83%,东南风次之,频率为11.41%。年平均风速为2.28m/s。
该地区的主要气候特征见表4.2-1。


表4.2-1  地面气象要素一览表
序号 项   目 单位 数值 备  注
1 年平均气温 / 11.7 /
2 极端最高气温 ℃ 39 /
3 极端最低气温 ℃ -11.1 /
4 最热月平均气温 ℃ 27.9 /
5 最冷月平均气温 ℃ 3.1 /
6 年相对湿度 % 80 /
7 年平均降水量 mm 1391.3 /
8 年平均蒸发量 mm 1359.3 /
9 日最大降水量 mm 172.6 1962.9.6
10 年平均风速 m/s 2.28 /
11 全年主导风向 / ESE /
织里镇地处中低纬度,气候属于中亚热带北缘季风气候区,温暖湿润,四季分明,雨热同期,年平均气温15.2℃,年平均降雨量1200mm以上,降雨以梅雨型和台风型为主,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全年无霜期200天左右、积温5000度以上。由于季风气候的不稳定性,易受夏秋台风洪涝、冬春低温寒潮、盛夏高温干旱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
4.2.4 水文特征
湖州地区属苕溪水系、太湖流域,地势低而平坦,东部广大平原河港交织,荡漾密布,由于太湖与各水系的水位差变化,造成湖州大部分地面水体的流向不定。
本项目最终纳污河道为頔塘,在湖州市境内长达37km,始于湖州城区,经三里桥、升山、晟舍、旧馆,沿东迁、南浔流向江苏震泽、平望,直通上海、嘉兴、苏州等地,最后汇入东海。頔塘河道三里桥至旧馆段的河面平均宽度为65m左右,平均水深为2.8m,河心最大水深为4.10m,一般水深在3.5m左右,河流平均流速为3.53m/s,因此该河道稀释和自净能力较强,又由于该河道来往船只较多,有利于污染物的扩散。从水文资料来看,頔塘河水倒流出现的频率较小,平均每年出现仅5天左右。东苕溪是頔塘的主要水源补给河道。东苕溪主要发源于临安一带,经瓶窑、德清自南向北流经湖州入太湖。东苕溪一支流在三里桥与頔塘相交,成为頔塘补给水源。
4.2.5 植被
植被以亚热带北缘混生落叶的常绿阔叶林为主,大致分毛竹及次生杂木林两类。生态上主要为农业栽培植被,少量坡防护植被、水生植被。
4.2.6 生物多样性
湖州市河港纵横,鱼塘密布,渔业资源丰富,是淡水鱼的主要产区和基地之一,淡水鱼类品种多达60余种,主要经济鱼类有:草鱼、青鱼、鲤鱼、鲢鱼等24种。该区域气候条件适宜,地形地貌多样,有利于多种生物繁衍、栖息,所以生物资源较为丰富。植物资源主要有粮、油作物、经济作物、竹林。粮油作物以水稻、油菜为主,此外还有大豆、小麦、蚕豆、甘薯、玉米等。经济作物主要是蔬菜、瓜、菱、藕、桑、茶等。
4.2 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项目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环境保护目标的具体情况见2.7环境保护目标章节。
4.3 项目周围污染源调查
4.3.1 项目原有场地污染情况
本项目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789号,租用普洛斯公司空置厂房(A2栋周转库中1~12轴区域)。根据《湖州普洛斯仓储有限公司湖州织里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A2栋周转库原主要用于机械零部件等中转贮存,无废气、废水等污染物产生。
4.3.2 项目周边污染源情况
本项目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789号(普洛斯公司现有厂区内),周边企业调查情况见表4.3-1,周边主要企业分布情况情况见图4.3-1。
表4.3-1  周边企业污染源调查情况
序号 企业名称 与本项目位置关系 企业主要污染物
  相对方位 距离(m) 企业生产情况 污染物
1 湖州普洛斯仓储有限公司 位于普洛斯公司内部 紧邻 服装、纺织布料、机械零部件等中转贮存 废水:COD、NH3-N、
废气:汽车尾气
2 浙江米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西北侧 640 主要生产工业型材、太阳能组件用工业铝型材、喷涂型材等 废水:COD、氨氮、总铬、总镍、六价铬
废气:粉尘、酸雾、NOX、VOCS(异丙醇、乙二醇丁醚)
3 湖州金利宝纺织有限公司 西北侧 900 主要生产各类十字绣终端产品 废水:COD、氨氮
4 湖州三友印染有限公司 西北侧 950 主要经营纯棉、涤棉、化纤织物漂白及染色,印花加工和销售 废水:COD、氨氮、
废气:粉尘、VOCS(定型废气)、锅炉废气、恶臭等
5 浙江大港印染有限公司 西北侧 970 主要从事T/C布、纯棉的印染、印花加工和销售 废水:COD、氨氮、
废气:粉尘、VOCS(定型废气)、锅炉废气、恶臭等
通过调查可知,项目周边没有同类型企业污染源,排放同类型污染物VOCS的企业有浙江米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三友印染有限公司、浙江大港印染有限公司。
图4.3-1  项目周边企业布局情况
4.4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4.4.1 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为了解项目所在地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建设单位(即大地湖州)委托浙江瑞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对项目周边的大气污染物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数据引用其出具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为HP(W)2016-01-037-G)。
1、监测点位及监测内容
共设监测点2个,监测点位方位、距离及监测内容见表4.4-1,监测点位见图4.4-1。
表4.4-1  项目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及监测内容
编号 监测位置 相对方位 距离(m) 监测因子
Q1 吴兴区人民医院(在建) 西北侧 735 常规因子:NO2、SO2、PM10
特征因子:非甲烷总烃
Q2 小郝村 东侧 247 
 
图4.4-1  现状监测大气污染物监测点位图
监测点位代表性分析:
根据本项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最终确定项目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HJ2.2-2008,三级评价项目环境空气现状调查主要要求为:①监测点设置,三级评价项目应设置2~4个监测点;②监测点位:三级评价项目以监测期所处季节的主导风向为轴向,取上风向为0°,至少在约0°、180°方向上各设置1个监测点,主导风向下风向应加密布点,也可根据局地地形条件、风频分布特征以及环境功能区、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所在方位做适当调整。
根据项目所在地风向情况及本项目污染源情况,结合项目周边敏感目标情况,故选取吴兴区人民医院(在建,西北侧约735m)、小郝村(东侧约247m)作为现状监测点。
2、监测时间及频次
监测时间为2017年5月2日~2017年5月8日(共7天);监测频次为SO2及NO2监测小时值(每天采样4次,当地时间02,08,14,20时)及日均值,非甲烷总烃测小时均值(每天采样4次,当地时间02,08,14,20时),PM10监测24小时浓度值。
3、监测方法
监测方法见表4.4-2。
表4.4-2  大气污染物现状监测方法汇总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
1 二氧化硫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 482-2009
2 二氧化氮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479-2009
3 PM10 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 HJ 618-2011
4 非甲烷总烃 总烃和非甲烷烃的测定《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4、评价方法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结果,采用单质量指数法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做综合评价。即
I=Ci/Cio
式中:I——空气质量指数
Ci——第i种污染物的实测浓度
Cio——第i种污染物的空气质量标准
I>1,即超标。
5、监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数据见表4.4-3,监测时间气象统计数据见表4.4-4。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附近监测期间常规大气污染物SO2、NO2小时值及日均值、PM1024小时值均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特征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监测值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一次值标准(2.0mg/m3)。项目所在地附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表4.4-3  项目周边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
检测因子 检测时段 点位 检测结果(mg/m3) 检测值范围(mg/m3) 标准值(mg/m3) 标准指标
   5月2日 5月3日 5月4日 5月5日 5月6日 5月7日 5月8日   
SO2 02:00~03:00 ○1# 0.041 0.033 0.042 0.036 0.034 0.034 0.036 0.024~0.045 0.5 0.048~0.090
 08:00~09:00  0.033 0.03 0.03 0.033 0.04 0.028 0.033   
 14:00~15:00  0.031 0.026 0.032 0.039 0.03 0.031 0.042   
 20:00~21:00  0.026 0.045 0.03 0.04 0.035 0.024 0.024   
 00:00~24:00  0.029 0.028 0.029 0.037 0.035 0.028 0.033 0.028~0.033 0.15 0.187~0.220
 02:00~03:00 ○2# 0.04 0.03 0.022 0.044 0.044 0.035 0.031 0.017~0.048 0.5 0.034~0.068
 08:00~09:00  0.041 0.048 0.028 0.046 0.029 0.031 0.033   
 14:00~15:00  0.017 0.031 0.03 0.028 0.024 0.028 0.037   
 20:00~21:00  0.025 0.023 0.045 0.02 0.021 0.029 0.04   
 00:00~24:00  0.024  0.026 0.024 0.028 0.037 0.024 0.022 0.024~0.037 0.15 0.160~0.247
NO2 02:00~03:00 ○1# 0.017 0.023 0.02 0.024 0.032 0.029 0.028 0.017~0.036 0.2 0.085~0.18
 08:00~09:00  0.024 0.028 0.025 0.025 0.032 0.027 0.026   
 14:00~15:00  0.02 0.035 0.034 0.027 0.036 0.035 0.033   
 20:00~21:00  0.026 0.031 0.034 0.033 0.028 0.025 0.029   
 00:00~24:00  0.023  0.030 0.027 0.025 0.034 0.027 0.032 0.023~0.032 0.08 0.288~0.400
 02:00~03:00 ○2# 0.041 0.055 0.042 0.05 0.036 0.021 0.025 0.017~0.055 0.2 0.085~0.275
 08:00~09:00  0.047 0.047 0.048 0.044 0.034 0.029 0.032   
 14:00~15:00  0.025 0.05 0.043 0.045 0.038 0.031 0.04   
 20:00~21:00  0.017 0.027 0.023 0.039 0.033 0.023 0.045   
 00:00~24:00  0.020  0.031 0.029 0.034 0.028 0.027 0.026 0.020~0.031 0.08 0.250~0.388
非甲烷总烃 02:00~03:00 ○1# <0.20 <0.20 <0.20 <0.20 0.25 <0.20 <0.20 0.10~0.37 2 0.05~0.185
 08:00~09:00  <0.20 <0.20 0.3 0.28 <0.20 <0.20 0.2   
 14:00~15:00  0.31 <0.20 0.37 <0.20 <0.20 0.22 <0.20   
 20:00~21:00  0.25 <0.20 <0.20 <0.20 0.21 <0.20 <0.20   
 02:00~03:00 ○2# <0.20 0.37 <0.20 0.28 <0.20 0.34 0.25 0.10~0.36 2 0.05~0.18
 08:00~09:00  0.2 0.35 <0.20 0.29 <0.20 <0.20 <0.20   
 14:00~15:00  <0.20 <0.20 <0.20 0.36 <0.20 <0.20 <0.20   
 20:00~21:00  0.24 <0.20 <0.20 0.2 <0.20 <0.20 0.34   
PM10 00:00~24:00 ○1# 0.042 0.036 0.084 0.048 0.052 0.04 0.045 0.036~0.084 0.15 0.24~0.56
 00:00~24:00 ○2# 0.042 0.051 0.069 0.046 0.05 0.039 0.041 0.039~0.069 0.15 0.26~0.46
备注:○1#:吴兴区人民医院(在建);○2#:小郝村。

 
表4.4-4 监测期间气象参数
采样日期 检测时段 气温
(℃) 气压
(kPa) 风向 风速
(m/s) 天气状况
2017.05.02 02:00~03:00 15.8 101.8 北 1.8 阴
 08:00~09:00 16.1 101.8 北 2.2 
 14:00~15:00 19.7 101.7 北 2.4 
 20:00~21:00 17.2 101.7 北 2.1 
2017.05.03 02:00~03:00 17.5 101.6 东北 2.1 阴
2017.05.02 08:00~09:00 19.2 101.6 东北 1.8 
2017.05.02 14:00~15:00 22.3 101.5 东北 2.3 
2017.05.02 20:00~21:00 19.5 101.6 东北 1.6 
2017.05.04 02:00~03:00 19.1 101.6 北 2.2 阴
2017.05.02 08:00~09:00 20.4 101.6 北 2.5 
2017.05.02 14:00~15:00 21.7 101.5 北 2.0 
2017.05.02 20:00~21:00 20.4 101.6 北 2.1 
2017.05.05 02:00~03:00 16.2 101.7 东北 2.1 阴
2017.05.02 08:00~09:00 15.3 101.7 东北 1.8 
2017.05.02 14:00~15:00 22.7 101.6 东北 1.9 
2017.05.02 20:00~21:00 18.7 101.6 东北 2.0 
2017.05.06 02:00~03:00 16.3 101.8 北 1.6 晴
2017.05.02 08:00~09:00 18.5 101.7 北 1.8 
2017.05.02 14:00~15:00 28.6 101.6 北 1.8 
2017.05.02 20:00~21:00 17.4 101.7 北 2.4 
2017.05.07 02:00~03:00 18.8 101.7 东南 2.2 阴
2017.05.02 08:00~09:00 20.1 101.9 东南 1.9 
2017.05.02 14:00~15:00 27.2 101.6 东南 2.1 
2017.05.02 20:00~21:00 22.1 101.8 东南 2.0 
2017.05.08 02:00~03:00 18.7 101.7 东南 2.1 阴
 08:00~09:00 18.9 101.9 东南 2.5 
 14:00~15:00 18.8 101.7 东南 1.6 
 20:00~21:00 18.3 101.8 东南 1.7 

此外,为了解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评价收集了《湖州织里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经济开发区吴兴大道东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相关监测数据,监测点位为金鼎国际小区(位于本项目南侧约1750m)及增圩村(位于本项目东南侧约1900m),监测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4月24日、4月27日~4月29日。具体监测结果及评价见表4.4-5。
根据监测数据可知,SO2、NO2小时值及日均值、PM1024小时值均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
表4.4-5  收集的项目周边环境空气检测数据
检测
因子 检测时段 点位 检测结果 范围 标准值 标准指标
   4月21日 4月22日 4月23日 4月24日 4月27日 4月28日 4月29日   
SO2 02:00~03:00 1# 0.008 <0.007 0.008 0.011 0.009 0.011 <0.007 0.0035~0.013 0.5 0.007~0.026
 08:00~09:00  <0.007 <0.007 0.009 0.008 0.011 0.013 0.009   
 14:00~15:00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11 0.009   
 20:00~21:00  <0.007 0.008 <0.007 <0.007 <0.007 0.009 0.013   
 02:00~03:00 2# <0.007 <0.007 0.009 <0.007 0.009 <0.007 0.012 0.0035~0.012 0.5 0.007~0.014
 08:00~09:00  0.009 <0.007 0.008 <0.007 0.009 0.012 <0.007   
 14:00~15:00  0.009 <0.007 <0.007 <0.007 <0.007 0.01 0.008   
 20:00~21:00  0.007 0.009 <0.007 <0.007 <0.007 <0.007 0.009   
NO2 02:00~03:00 1# 0.025 0.03 0.025 0.025 0.035 0.03 0.035 0.0075~0.035 0.2 0.038~0.18
 08:00~09:00  0.02 0.025 0.016 0.035 0.03 0.03 0.03   
 14:00~15:00  0.025 0.02 <0.015 0.025 0.02 0.025 0.025   
 20:00~21:00  0.016 0.025 0.025 0.02 0.03 0.02 0.025   
 02:00~03:00 2# 0.02 0.016 0.02 0.03 0.035 0.035 0.03 0.0075~0.035 0.2 0.038~0.18
 08:00~09:00  0.016 0.03 0.025 0.025 0.03 0.025 0.03   
 14:00~15:00  0.016 0.025 0.016 0.03 0.03 0.02 0.025   
 20:00~21:00  <0.015 0.02 0.02 0.025 0.03 0.025 0.02   
PM10 00:00~24:00 1# 0.053 0.056 0.057 0.057 0.055 0.056 0.058 0.053~0.058 0.15 0.35~0.39
 00:00~24:00 2# 0.056 0.058 0.053 0.054 0.058 0.054 0.056 0.053~0.058 0.15 0.35~0.39
备注:1#为金鼎国际小区,位于本项目南侧约1750m;2#为增圩村,位于本项目东南侧约1900m

 
4.4.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为了解项目所在地地表水水质现状情况,建设单位(即大地湖州)委托浙江瑞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对项目周边地表水现状进行了监测,监测情况分析如下:
1、监测布点
共布设2个监测点位,W1监测点位于本项目西南侧约360m处的杭嘉湖中华路断面、W2监测点位于本项目东南侧约4600m处的金洁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下游500m处。监测布点见图4.4-2。
 
图4.5-2  项目地表水水环境监测点位图
2、监测项目
pH值、SS、CODMn、NH3-N、TP、BOD5、石油类、氟化物、挥发酚。
3、监测方法
按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监测方法具体见表4.4-6。
表4.4-6  项目地表水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
1 pH值 便携式pH计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6)
2 水温 水质 水温的测定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GB/T 13195-1991
3 悬浮物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
4 高锰酸盐指数 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GB/T11892-1989
5 生化需氧量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6 石油类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2
7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8 总磷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1989
9 氟化物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7484-1987
10 挥发酚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3-2009
4、监测时间和频率
监测2天(2017年5月4日~5月5日),每天上、下午各监测1次(合计4次)。
5、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采用单项水质标准指数评价方法。
(1)单项水质参数i在j点的标准指数为:
S_(i,j)=c_(i,j)/c_(s,i)
式中:c_(i,j)——污染物i在监测点j的浓度,mg/L;
      c_(s,i)——水质参数i的地面水质标准。
(2)pH的标准指数为:
S_(pH,j)=(7.0-〖pH〗_j)/(7.0-〖pH〗_sd )    (〖pH〗_j≤7.0)
S_(pH,j)=(〖pH〗_j-7.0)/(〖pH〗_su-7.0)    (〖pH〗_j>7.0)
式中:〖pH〗_sd——地面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下限;
      〖pH〗_su——地面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上限;
〖              pH〗_j——在j点的pH值监测值。
水质参数的标准指数>1,标明该水质参数超过了规定的水质标准,已经不能满足使用要求。
6、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及评价见表4.4-7。
由上表可知,金洁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下游500m处pH值、石油类、BOD5、挥发酚及氰化物等监测因子均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Ⅰ类标准,CODMn达到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氨氮及总磷能够达到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没有超标现象。厂区附近杭嘉湖中华路监测断面处pH值、石油类、BOD5、挥发酚及氰化物等监测因子均能够达到GB3838-2002中的Ⅰ类标准,氨氮及CODMn能够达到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总磷现状水质为Ⅳ类,出现超标现象,超标原因可能与当地农业面源污染或生活污水污染有关。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现状质量一般。
表4.4-7  项目周边地表水常规监测数据(单位:mg/L,pH除外)
监测
点位 检测因子 检测结果 均值 Ⅲ类标准值 标准指数 水质类别 达标情况
  2017.5.4 2017.5.5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W1 样品性状 微黄微浑 微黄微浑 微黄微浑 微黄微浑 / / / / /
 pH值 7.47 7.5 7.54 7.52 7.5075 6~9 0.254 Ⅰ类 达标
 氨氮 0.961 0.923 1.00 0.955 0.9598 1 0.960 Ⅲ类 达标
 总磷 0.211 0.219 0.231 0.232 0.2247 0.2 1.123 Ⅳ类 超标
 悬浮物 14 15 17 14 15.0000 / / / /
 石油类 <0.01 <0.01 <0.01 <0.01 0.0050 0.05 0.100 Ⅰ类 达标
 高锰酸盐指数 4.4 4.8 4.3 4 4.3750 6 0.729 Ⅲ类 达标
 生化需氧量 3 2.7 2.8 2.4 2.7250 4 0.681 Ⅰ类 达标
 挥发酚 0.0009 0.0008 0.0012 0.0008 0.0009 0.005 0.185 Ⅰ类 达标
 氟化物 0.35 0.35 0.38 0.37 0.3625 1 0.363 Ⅰ类 达标
W2 样品性状 微黄浑浊 微黄浑浊 微黄浑浊 微黄浑浊 / / / / /
 pH值 7.38 7.35 7.27 7.34 7.3350 6~9 0.168 Ⅰ类 达标
 氨氮 0.863 0.89 0.89 0.858 0.8753 1 0.875 Ⅲ类 达标
 总磷 0.163 0.176 0.187 0.16 0.1715 0.2 0.858 Ⅲ类 达标
 悬浮物 11 13 12 11 11.7500 / / / /
 石油类 0.01 0.01 <0.01 <0.01 0.0075 0.05 0.150 Ⅰ类 达标
 高锰酸盐指数 4 3.5 3.5 3.4 3.6000 6 0.600 Ⅱ类 达标
 生化需氧量 2.7 2.8 2.6 2 2.5250 4 0.631 Ⅰ类 达标
 挥发酚 0.0009 0.001 0.001 0.0011 0.0010 0.005 0.200 Ⅰ类 达标
 氟化物 0.49 0.49 0.49 0.48 0.4875 1 0.488 Ⅰ类 达标
备注:W1监测断面为杭嘉湖中华路监测断面、W2监测断面为金洁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下游500m处。
 
4.4.3 地下水及包气带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为了解项目所在地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大地湖州委托浙江瑞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对项目周边的地下水及包气带现状进行了监测,监测情况如下:
1、监测布点
地下水环境共布设11个监测点位,包气带环境共布设2个监测点位,见图4.4-3。
 
图4.4-3  项目地下水及包气带现状监测点位图
监测点位代表性分析:根据本项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最终确定项目地下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根据HJ610-2016:二级评价项目潜水含水层的水质监测点位不少于5个。根据项目所在地水体情况及本项目污染源情况,结合项目周边敏感目标情况,故本评价共选取5个地下水水质、11个地下水位、2个包气带作为现状监测点。
2、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见表4.4-6。
 
表4.4-6  地下水及包气带监测因子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SW1、SW2、SW3、SW4、SW5 水质 1)K+、Na+、Ca2+、Mg2+、CO32-、HCO3-、Cl-、SO42-
2)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NH3-N、高锰酸盐指数、TP、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Pb、Hg、氟化物、氯化物、锰、铁、
3)钴、铜、锌、镍、钾、钠、镁
 水位 /
SW6、SW7、SW8、SW9、SW10、SW11 水位 /
A、B
(包气带) 在项目厂区内开展包气带污染现状调查,设置两个取样点(A、B),对包气带进行分层取样,在10cm、50cm、100cm(后两个取样点具体根据潜水层埋深来定埋深各取一个样品(每个点3个样品),进行浸溶试验,测试分析浸溶液成分。主要测试因子:锰、铁、钴、铜、锌、镍、钾、钠、镁

3、采样及分析方法
采样及分析方法见表4.4-7。
表4.4-7  地下水及包气带采样及分析方法
检测类别 检测项目 检测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年号)
地下水 pH值 便携式pH计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6)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总磷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1989
 高锰酸盐指数 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GB/T 11892-1989
 生化需氧量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氟化物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7484-1987
 挥发酚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 503-2009
 总硬度 地下水质检验方法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测定硬度DZ/T0064.15-1993
 溶解性总固体 地下水质检验方法 溶解性固体总量的测定DZ/T 0064.9-1993
 硝酸盐 水质 硝酸盐氮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HJ/T 346-2007
 亚硝酸盐 水质 亚硝酸盐氮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GB/T 7493-1987
 氯离子/氯化物 地下水质检验方法 银量滴定法测定氯化物DZ/T 0064.50-1993
 硫酸根 水质 硫酸盐的测定 铬酸钡分光光度法(试行)  HJ/T 342-2007
 钾 地下水质检验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钾和钠
 DZ/T 0064.27-1993
 钠 
 钙 地下水质检验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钙、镁
  DZ/T 0064.12-1993
 镁 
 碳酸根 地下水质检验方法 滴定法测定碳酸根、重碳酸氢根和氢氧根
DZ/T 0064.49-93
 重碳酸根 
 铁 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1911-1989
 锰 
 铅 地下水质检验方法电热原子化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
铜、铅、锌、镉、镍和铬 DZ/T 0064.21-1993
 铜 
 钴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GB/T 5750.6-2006
 汞 水质 汞的测定 原子荧光光度法 SL 327.2-2005
包气带 钾 水质 钾和钠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04-1989
 钠 
 镁 水质 钙和镁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05-1989
 铜 固体废物 镉、铜、铅、锌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5555.2-1995
 锌 
 镍 固体废物 镍的测定  直接吸入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5555.9-1995

 铁 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1989
 锰 
 钴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GB/T 5750.6-2006
4、监测时间和频次
采样1次(2017年5月5日)。
5、地下水评价方法
(1)水质指标评价方法
地下水水质现状评价采用标准指数法,计算公式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a)对于评价标准为定值的水质因子,其标准指数计算公式为:
 
式中:Pi—第i个水质因子的标准指数,无量纲;
Ci—第i个水质因子的监测浓度值,mg/L;
Csi—第i个水质因子的标准浓度值,mg/L。
b)对于评价标准为区间值的水质因子(如pH值),其标准指数计算方法公式为:
    
    
式中:PpH—pH的标准指数,无量纲;
pH—pH监测值;
pHsu—标准中pH的上限值;
pHsd—标准中pH的下限值。
标准指数>1,表明该水质因子已超标,标准指数越大,超标越严重。
(2)常规离子评价方法
根据八大离子现状监测数据,依据舒卡列夫分类法,判定地下水化学类型。
根据八大离子现状监测数据,分析地下水阴阳离子是否平衡,以验证监测数据的准备性,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E—相对误差,应小于正负5%
mc—阳离子毫克当量(单位:meq/L);
ma—阴离子毫克当量(单位:meq/L);
mc/ma=物质的量浓度(mol/L)×离子价×10-3。
5、监测结果及评价
(1)地下水水位监测结果
地下水位监测数据见表4.4-8。
表4.4-8  地下水水位监测数据汇总表
检测点位 SW1 SW2 SW3 SW4 SW5 SW6
地下水(m) 5 5 4 4 3 4
检测点位 SW7 SW8 SW9 SW10 SW11 
地下水(m) 5 6 7 6 4 
(2)包气带监测结果
包气带监测数据见表4.4-9。
表4.4-10  包气带浸溶试验检测结果(单位:mg/L)
检测
日期 检测因子 检测结果
  A B
2017.5.3 采样深度
(cm) 10 50 100 10 50 100
 样品性状 灰色粘土 灰色粘土 灰色粘土 灰色粘土 灰色粘土 灰色粘土
 钾 3.36  4.10 3.03 0.97 0.50 2.26
 钠 1.81  2.75 2.26 6.53 3.42 1.77
 镁 0.049  0.031 0.049 0.650 0.230 0.686
 铜 <0.01  <0.01 <0.01 <0.01 <0.01 <0.01
 锌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0.040
 镍 <0.02 <0.02 <0.02 <0.02 <0.02 <0.02
 铁 0.49  0.29 0.63 <0.03 0.68 0.33
 锰 <0.01 <0.01 <0.01 <0.01 <0.01 <0.01
 钴(μg/L) <2.5 <2.5 <2.5 <2.5 <2.5 <2.5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本次包气带浸溶试验检测结果作为现状背景值。
(3)水质监测结果及评价
水质监测结果及评价见表4.4~11。
根据监测结果分析,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各地下水监测点中氨氮、锰指标水质现状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Ⅴ类标准要求,出现超标现象;亚硝酸盐、高锰酸盐指数等指标水质现状为GB/T14848-93中的Ⅳ类标准要求,出现超标现象;其余指标均能达到GB/T14848-93中的Ⅲ类及以上标准。氨氮及亚硝酸盐超标可能与当地农业及生活污染有关,高锰酸盐及锰超标可能与当地地质条件有关。

 
表4.4-11  地下水环境水质监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因子 SW1(2017.5.5) SW2(2017.5.4) SW3(2017.5.5) Ⅲ标准值
 监测
结果 标准
指数 水质
类别 是否
达标 监测
结果 标准
指数 水质类别 是否达标 监测
结果 标准
指数 水质
类别 是否
达标 
样品性状 黄色浑浊    黄色浑浊    黄色浑浊    
pH值 7.25 0.1250 Ⅰ类 达标 7.68 0.3400   7.65 0.3250 Ⅰ类 达标 6.5~8.5
氯化物 73 0.2920 Ⅱ类 达标 86 0.3440 Ⅱ类 达标 86 0.3440 Ⅱ类 达标 ≤250
氨氮 1.11 5.5500 Ⅴ类 超标 1.17 5.8500 Ⅴ类 超标 1.18 5.9000 Ⅴ类 超标 ≤0.2
总磷 0.282 / / / 0.289 /   0.288 /   /
高锰酸盐指数 4 1.3333 Ⅳ类 超标 3.7 1.2333 Ⅳ类 超标 3.6 1.2000 Ⅳ类 超标 ≤3.0
硝酸盐 0.61 0.0305 Ⅰ类 达标 0.6 0.0300 Ⅰ类 达标 0.63 0.0315 Ⅰ类 达标 ≤20
亚硝酸盐 0.084 4.2000 Ⅳ类 超标 0.031 1.5500 Ⅳ类 超标 0.024 1.2000 Ⅳ类 超标 ≤0.02
总硬度 271 0.6022 Ⅱ类 达标 310 0.6889 Ⅲ类 达标 231 0.5133 Ⅱ类 达标 ≤450
溶解性总固体 557 0.5570 Ⅲ类 达标 531 0.5310 Ⅲ类 达标 534 0.5340 Ⅲ类 达标 ≤1000
挥发酚 0.0006 0.3000 Ⅰ类 达标 0.0007 0.3500 Ⅰ类 达标 0.0006 0.3000 Ⅰ类 达标 ≤0.002
氟化物 0.31 0.3100 Ⅰ类 达标 0.27 0.2700 Ⅰ类 达标 0.31 0.3100 Ⅰ类 达标 ≤1.0
铁 <0.03 0.0500 Ⅰ类 达标 <0.03 0.0500 Ⅰ类 达标 0.06 0.2000 Ⅰ类 达标 ≤0.3
锰 3.78 37.8000 Ⅴ类 超标 4.65 46.5000 Ⅴ类 超标 2.34 ####### Ⅴ类 超标 ≤0.1
锌 <0.008 0.0040 Ⅰ类 达标 <0.008 0.0040 Ⅰ类 达标 <0.008 0.0040 Ⅰ类 达标 ≤1.0
镍(µg/L) <3 0.0300 Ⅰ类 达标 <3 0.0300 Ⅰ类 达标 <3 0.0300 Ⅰ类 达标 ≤0.05mg/L
铅(µg/L) <2.0 0.0400 Ⅰ类 达标 <2.0 0.0400 Ⅰ类 达标 <2.0 0.0400 Ⅰ类 达标 ≤0.05mg/L
铜(µg/L) <2 0.0010 Ⅰ类 达标 <2 0.0010 Ⅰ类 达标 <2 0.0010 Ⅰ类 达标 ≤1.0mg/L
钴(µg/L) <2.5 0.0250 Ⅰ类 达标 <2.5 0.0250 Ⅰ类 达标 <2.5 0.0250 Ⅰ类 达标 ≤0.05mg/L
汞(µg/L) <0.01 0.0050 Ⅰ类 达标 <0.01 0.0050 Ⅰ类 达标 <0.01 0.0050 Ⅰ类 达标 ≤0.001mg/L

 
表4.4-11  地下水环境水质监测结果及评价(续)
监测因子 SW4(2017.5.5) SW5(2017.5.5) Ⅲ标准值
 监测结果 标准指数 水质类别 是否达标 监测结果 标准指数 水质类别 是否达标 
样品性状 黄色浑浊    黄色浑浊    
pH值 7.82 0.4100 Ⅰ类 达标 7.12 0.0600   6.5~8.5
氯化物 89 0.3560 Ⅱ类 达标 82 0.3280 Ⅱ类 达标 ≤250
氨氮 1.13 5.6500 Ⅴ类 超标 1.18 5.9000 Ⅴ类 超标 ≤0.2
总磷 0.297 / / / 0.298 /   /
高锰酸盐指数 3.7 1.2333 Ⅳ类 超标 3.5 1.1667 Ⅳ类 超标 ≤3.0
硝酸盐 0.67 0.0335 Ⅰ类 达标 0.66 0.0330 Ⅰ类 达标 ≤20
亚硝酸盐 0.109 5.4500 Ⅳ类 超标 0.069 3.4500 Ⅳ类 超标 ≤0.02
总硬度 206 0.4578 Ⅱ类 达标 288 0.6400 Ⅲ类 达标 ≤450
溶解性总固体 563 0.5630 Ⅲ类 达标 573 0.5730 Ⅲ类 达标 ≤1000
挥发酚 0.0005 0.2500 Ⅰ类 达标 0.0007 0.3500 Ⅰ类 达标 ≤0.002
氟化物 0.3 0.3000 Ⅰ类 达标 0.29 0.2900 Ⅰ类 达标 ≤1.0
铁 0.08 0.0500 Ⅰ类 达标 <0.03 0.0500 Ⅰ类 达标 ≤0.3
锰 2.46 24.6000 Ⅴ类 超标 3.44 34.4000 Ⅴ类 超标 ≤0.1
锌 <0.008 0.0040 Ⅰ类 达标 <0.008 0.0040 Ⅰ类 达标 ≤1.0
镍(µg/L) <3 0.0300 Ⅰ类 达标 <3 0.0300 Ⅰ类 达标 ≤0.05mg/L
铅(µg/L) <2.0 0.0400 Ⅰ类 达标 <2.0 0.0400 Ⅰ类 达标 ≤0.05mg/L
铜(µg/L) <2 0.0010 Ⅰ类 达标 <2 0.0010 Ⅰ类 达标 ≤1.0mg/L
钴(µg/L) <2.5 0.0250 Ⅰ类 达标 <2.5 0.0250 Ⅰ类 达标 ≤0.05mg/L
汞(µg/L) <0.01 0.0050 Ⅰ类 达标 <0.01 0.0050 Ⅰ类 达标 ≤0.001mg/L


 
(4)常规离子监测结果及平衡分析
常规离子监测结果及平衡分析见表4.4~12。
表4.4-12  地下水环境常规离子监测结果及平衡分析(单位:监测结果mol/L、毫克当量meq/L)
监测因子 SW1(2017.5.5) SW2(2017.5.4) SW3(2017.5.5) 离子价
 监测结果 毫克当量 监测结果 毫克当量 监测结果 毫克当量 
阳离子 钾 4.05×10-4 4.05E-07 4.51×10-4 4.51E-07 2.87×10-4 2.87E-07 1+
 钠 1.63×10-3 1.63E-06 1.80×10-3 1.80E-06 1.64×10-3 1.64E-06 1+
 钙 1.62×10-3 3.24E-06 1.63×10-3 3.26E-06 1.26×10-3 2.52E-06 2+
 镁 1.12×10-3 2.24E-06 1.21×10-3 2.42E-06 9.04×10-4 1.81E-06 2+
阴离子 碳酸根 <8.33×10-5 8.23E-08 <8.33×10-5 8.23E-08 <8.33×10-5 8.23E-08 2-
 重碳酸根 4.31×10-3 4.31E-06 4.21×10-3 4.21E-06 3.72×10-3 3.72E-06 1-
 硫酸根 3.85×10-4 7.70E-07 3.96×10-4 7.92E-07 3.44×10-4 6.88E-07 2-
 氯离子 2.06×10-3 2.06E-06 2.42×10-3 2.42E-06 2.42×10-3 2.42E-06 2-
mc+ma  1.47E-05  1.54E-05  1.32E-05 
mc-ma  2.93E-07  4.27E-07  -6.55E-07 
E  1.99%  2.76%  -4.98% 
地下水类型 HCO3+Cl—Na+Ca+Mg型 HCO3+Cl—Na+Ca+Mg型 HCO3+Cl—Na+Ca+Mg型 
监测因子 SW4(2017.5.5) SW5(2017.5.5)   离子价
 监测结果 毫克当量 监测结果 毫克当量   
阳离子 钾 2.91×10-4 2.91E-07 3.87×10-4 3.87E-07   1+
 钠 1.62×10-3 1.62E-06 1.69×10-3 1.69E-06   1+
 钙 1.21×10-3 2.54E-06 1.64×10-3 3.28E-06   2+
 镁 7.75×10-4 1.55E-06 9.46×10-4 1.89E-06   2+
阴离子 碳酸根 <8.33×10-5 8.23E-08 <8.33×10-5 8.23E-08   2-
 重碳酸根 3.20×10-3 3.20E-06 4.51×10-3 4.51E-06   1-
 硫酸根 3.96×10-4 7.92E-07 3.85×10-4 7.70E-07   2-
 氯离子 2.51×10-3 2.51E-06 2.31×10-3 2.31E-06   2-
mc+ma  1.26E-05  1.49E-05   
mc-ma  -5.83E-07  -4.23E-07   
E  -4.63%  -2.84%   
地下水类型 HCO3+Cl—Na+Ca+Mg型 HCO3+Cl—Na+Ca+Mg型   
根据上表可知,各地下水监测点出的E值均在5%范围内,阴阳离子基本平衡;地下水类型均为HCO3+Cl—Na+Ca+Mg型。
 
4.4.4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为了解本项目地的环境噪声现状,建设单位(即大地湖州)委托浙江瑞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对项目四周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时普洛斯公司处于正常营运状态),监测情况如下:
1、监测点位
在项目西、北厂界各布设1个监测点位、周边敏感点西侧大邾村(最近距离约90m)设1个监测点位。噪声监测布点见图4.4-4。
 
图4.4-4  项目噪声现状监测点位图
监测点位代表性分析:根据本项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最终确定本项目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根据项目所在地情况(租赁普洛斯公司部分厂房)及周边敏感点情况,故选取厂界及大邾村(最近距离约90m)作为作为现状监测点。
2、监测项目
等效连续A声级LAeq。
3、监测时间和频次
连续监测2天(2017.5.3~2017.5.4),每天昼、夜间各1次,并明确声源类型。
4、监测结果及评价
各测点的噪声监测结果见表4.4-13。

表4.4-13  项目周边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单位dB(A))
检测点位 检测时间 主要声源 等效声级Leq 标准限值 达标情况
厂界西△1# 5月3日 昼间 交通噪声 57.4 60 达标
  夜间 环境噪声 48.6 55 达标
厂界北△2#  昼间 交通噪声 57.6 60 达标
  夜间 交通噪声 53.2 55 达标
大邾村△3#  昼间 社会生活噪声 55.4 60 达标
  夜间 环境噪声 48 55 达标
厂界西△1# 5月4日 昼间 交通噪声 57 60 达标
  夜间 环境噪声 48.4 55 达标
厂界北△2#  昼间 交通噪声 57.4 60 达标
  夜间 交通噪声 53.4 55 达标
大邾村△3#  昼间 社会生活噪声 55.2 60 达标
  夜间 环境噪声 48.2 55 达标
备注:检测期间,05月03日,天气状况:晴,风速:(1.2-2.0)m/s;05月04日,天气状况:晴,风速:(1.0-2.2)m/s。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西、北两侧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因项目东侧、南侧紧邻普洛斯公司厂房,为厂区内部,故本评价对东、北两侧不进行评价);周围敏感点大邾村昼夜间噪声值能够满足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4.4.5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为了解项目所在地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建设单位(即大地湖州)委托浙江瑞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对本项目厂区内及厂区外附近土壤进行了监测。
1、监测布点
共布设2个监测点位,1#监测点位位于项目所在地,2#监测点位位于甲造河村附近农田(项目东南侧约830m)。监测点位见图4.4-5。
2、监测因子:pH、铜、铅、锌、镍、铬、砷、镉、汞
3、监测时间及频次:2017.5.3,采样1次。

 
图4.4-5  项目厂区及附近周边土壤现状监测点位图
4、采样及分析方法
采样及分析方法见表4.4-14。
表4.4-14  土壤采样及分析方法
检测类别 检测项目 检测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年号)
土壤 pH值 土壤 pH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NY/T 1377-2007
 铜 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8-1997
 锌 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8-1997
 铅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1997
 镉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1997
 镍 土壤质量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9-1997
 总铬 土壤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09
 总砷 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2部分:土壤中总砷的测定 GB/T 22105.2-2008
 总汞 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1部分:土壤中总汞的测定GB/T 22105.1-2008
5、监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结果及评价见表4.4-15。
表4.4-15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单位:mg/kg,pH除外)
监测点位 样品性状 pH 镉 铅 汞 砷 铬 铜 锌 镍
项目厂区内 灰色黏土 7.2 0.22 28 0.400 7.96 40 23 79.5 21
甲造河村附近农田 灰色黏土 6.9 0.18 22 0.184 11.1 43 27 78.0 27
GB15618-1996二级标准 / 6~9 ≤0.6 ≤350 ≤1.0 ≤25 ≤250 ≤100 ≤300 ≤60
由表可知,土壤中各类指标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789号,拟租用普洛斯公司现有空置厂房,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不新建厂房。建设期主要内容有:对租赁的空置厂房进行改造、设备安装、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或改造等。
项目施工时间短,污染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故本评价不作详细分析。
5.2 营运期环境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5.2.1 污染气象分析
为了解项目所在地区周围的气象特征,本评价收集了湖州市气象站的观察统计资料,其污染气象特征分析如下。
(1)温度。根据湖州市地面气象资料,统计出湖州市每月平均温度的变化情况表,并绘制出年平均温度随月变化曲线图,详见表5.2-1及图5.2-1。
表5.2-1 年平均温度月变化表
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温度(℃)  6.0 5.7 12.2 16.3 22.0 24.4 27.6 25.9 24.1 19.5 13.4 5.0
(2)风速。根据湖州市地面气象资料,统计出湖州市年平均风速随月份的变化表和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表,并绘制出平均风速的月变化曲线图和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曲线图,详见表5.2-2、5.2-3及图5.2-2、5.2-3。
表5.2-2  年平均风速的月变化表(单位:m/s)
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风速 2.0 2.7 2.6 2.6 2.7 2.2 2.1 2.1 2.5 2.4 2.1 2.5
表5.2-3  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表
       小时(h)
风速(m/s)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春季 2.1 2.3 2.0 1.9 2.0 2.0 2.2 2.6 2.6 3.0 3.6 3.3
夏季 1.8 1.8 1.7 1.7 1.8 1.7 1.8 2.0 1.9 2.1 2.4 2.3
秋季 1.8 2.0 1.8 1.8 1.9 1.9 2.0 2.3 2.4 2.7 3.2 2.9
冬季 1.9 2.2 2.0 2.0 2.1 1.9 1.8 2.0 2.2 2.7 3.4 3.2
       小时(h)
风速(m/s)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春季 3.4 3.9 3.4 3.2 3.3 2.8 2.5 2.6 2.3 2.3 2.4 2.2
夏季 2.6 3.1 2.7 2.6 2.7 2.2 2.0 2.0 1.8 1.9 2.1 1.8
秋季 3.0 3.4 2.9 2.7 2.7 2.2 2.1 2.2 2.0 2.0 2.1 1.9
冬季 3.3 3.6 3.1 2.8 2.8 2.3 2.2 2.4 2.1 2.0 2.1 2.0














 
图5.2-3 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图
(3)风向、风频
根据湖州市地面气象资料,统计出湖州市每月、各季及长期平均各风速风频变化情况表,以及各季及年平均风向玫瑰图,详见下表5.2-4、5.2-5及图5.2-4。
 
图5.2-4  年均风频的季变化及年均风频图
 
表5.2-4  年均风频月变化表
       风向
风频(%)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一月 3.5 4.3 3.9 5.5 4.7 9.0 10.1 10.9 14.1 3.1 2.4 2.2 3.0 10.9 6.0 4.3 2.2
二月 8.3 7.9 5.4 3.3 10.6 12.4 7.0 3.3 2.4 0.9 0.7 0.4 4.0 13.1 9.5 9.5 1.3
三月 5.2 3.0 2.4 4.4 6.9 16.8 14.9 7.8 8.2 3.6 0.5 1.3 3.1 8.2 6.0 5.9 1.6
四月 1.0. 5.3 7.6 6.8 9.7 14.4 19.3 6.3 4.6 3.3 0.8 1.0 7.6 6.5 2.9 1.5 1.3
五月 0.7 1.1 1.7 4.4 6.5 14.9 18.8 10.8 8.9 4.2 1.6 2.4 6.9 11.8 3.6 0.8 0.9
六月 2.4 3.5 7.4 6.8 9.4 11.9 14.2 12.6 8.3 3.2 1.3 0.6 4.6 6.9 2.9 1.1 2.9
七月 2.2 3.2 6.3 4.2 6.3 13.3 16.9 6.9 6.7 5.9 3.8 3.8 6.7 6.3 3.0 1.6 3.0
八月 4.3 3.5 5.0 3.9 7.9 10.2 7.4 5.8 6.6 2.6 1.7 1.3 8.6 20.0 4.6 1.6 5.0
九月 2.6 6.8 6.4 9.3 12.5 13.2 12.8 2.5 1.3 2.1 1.1 0.7 8.3 10.7 3.5 2.8 3.5
十月 6.0 5.0 8.5 4.8 3.2 11.0 9.7 5.4 12.1 2.8 2.0 1.9 5.2 9.8 4.8 5.2 2.4
十一月 4.4 5.6 5.3 2.9 3.1 7.6 9.6 7.8 10.8 2.6 1.8 2.2 9.3 14.4 6.4 4.0 2.1
十二月 4.8 2.4 2.8 5.1 3.2 3.1 5.4 5.6 10.6 3.5 2.0 1.9 8.3 21.8 10.3 7.0 2.0

表5.2-5  年均风频季变化及年均风频变化表
         风向
风频(%)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春季 2.3 3.1 3.9 5.2 7.7 15.4 17.7 8.3 7.2 3.7 1.0 1.6 5.8 8.9 4.2 2.8 1.3
夏季 2.9 3.4 6.2 4.9 7.9 11.8 12.8 8.4 7.2 3.9 2.3 1.9 6.7 11.1 3.5 1.4 3.6
秋季 4.4 5.8 6.7 5.7 6.2 10.6 10.7 5.2 8.1 2.5 1.6 1.6 7.6 11.6 4.9 4.0 2.7
冬季 5.5 4.8 4.0 4.7 6.0 8.0 7.5 6.7 9.3 2.5 1.8 1.5 5.1 15.3 8.6 6.9 1.9
年平均 3.8 4.2 5.2 5.1 7.0 11.5 12.2 7.2 7.9 3.2 1.7 1.7 6.3 11.7 5.3 3.8 2.4
 
5.2.2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5.2.2.1 达标性分析
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恶臭废气、粉尘废气。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主要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具体见表5.2-6。
表5.2-6  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
名称 产生工段 产生量(t/a) 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
   t/a kg/h mg/m3 t/a kg/h
非甲烷总烃 制桶 0.024 0.002 0.0008 0.20 0.005 0.002
恶臭废气 调配、搅拌及灌装等 少量 少量 / / 少量 /
粉尘废气 原料拆包及投料 少量 / / / 少量 /
由上表可知,项目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100mg/m3)。
另外,针对生产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要求在混合罐呼吸口处设置集气装置、灌装线上部设置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收集的废气采用消毒灭菌及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针对极少量的粉尘废气,要求拆包及投料时加以注意,减少废气产生等。此外,需加强车间操作工人的自我防范、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口罩、眼镜等)以及按照规范操作等措施。
5.2.2.2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1、预测因子、范围及计算点
(1)预测因子
本项目选取非甲烷总烃作为影响预测因子。
(2)预测范围
预测范围与评价范围相同,以项目排气筒为圆心,半径为2.5km的圆形区域。
(3)计算点
计算点包括预测范围内的网格点、区域最大地面浓度点、项目周边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2、污染源清单
正常工况下,项目废气点源污染物源强计算清单见表5.2-7、面源废气污染物源强计算清单见表5.2-8。
表5.2-7  正常工况下项目废气排放预测源强及参数-点源
点源
编号 点源
名称 排气筒高度(m) 排气筒内径(m) 风量
(Nm3/h) 出口烟气温度(℃) 年排放小时数(h/a) 污染因子 排放源强(kg/h)
1# 项目
排气筒 15 0.3 4000 30 2400 非甲烷总烃 0.0008
表5.2-8  正常工况下项目废气排放预测源强及参数-面源
编号 面源
名称 面源长度
(m) 面源宽度(m) 面源排放高度(m) 年排放小时数(h/a) 污染因子 排放源强(kg/h)
1# 制桶间 16 12 7 2400 非甲烷总烃 0.002
3、预测模式
根据前述确定的大气评价等级(三级)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要求,本评价采用估算模式对非甲烷总烃污染物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计算。
4、预测结果及评价
根据估算模式,正常排放工况下,非甲烷总烃废气预测结果见表5.2-9~表5.2-10。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在估算模式、正常工况下,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059mg/m3,占标率为0.0030%;无组织最大落地浓度为0.001451mg/m3,占标率为0.0726%;叠加现状监测值后,评价范围无超标点。在估算模式、正常工况下,各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处的非甲烷总烃废气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在10%以内,叠加现状浓度后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值(非甲烷总烃小时值2.0mg/m3),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表5.2-9  正常工况非甲烷总烃废气估算模式预测结果表(单位:浓度mg/m3、占标率%)
预测点 非甲烷总烃
 贡献值 现状监测
浓度 叠加后
 有组织 无组织 贡献值叠加结果  
 浓度 占标率 浓度 占标率 浓度 占标率  浓度 占标率
网格点 50 0.000012 0.0006 0.001310 0.0655 0.001322 0.0661 0.14 0.141322 7.0661
 100 0.000050 0.0025 0.001362 0.0681 0.001412 0.0706 0.14 0.141412 7.0706
 200 0.000057 0.0029 0.001243 0.0622 0.001300 0.0650 0.14 0.141300 7.0650
 300 0.000053 0.0027 0.001230 0.0615 0.001283 0.0642 0.14 0.141283 7.0642
 400 0.000051 0.0026 0.001018 0.0509 0.001069 0.0535 0.14 0.141069 7.0535
 500 0.000048 0.0024 0.000812 0.0406 0.000860 0.0430 0.14 0.140860 7.0430
 600 0.000042 0.0021 0.000653 0.0327 0.000695 0.0348 0.14 0.140695 7.0348
 700 0.000036 0.0018 0.000533 0.0267 0.000569 0.0285 0.14 0.140569 7.0285
 800 0.000031 0.0016 0.000447 0.0224 0.000478 0.0239 0.14 0.140478 7.0239
 900 0.000028 0.0014 0.000380 0.0190 0.000408 0.0204 0.14 0.140408 7.0204
 1000 0.000028 0.0014 0.000328 0.0164 0.000356 0.0178 0.14 0.140356 7.0178
 1500 0.000026 0.0013 0.000185 0.0093 0.000211 0.0106 0.14 0.140211 7.0106
 2000 0.000022 0.0011 0.000122 0.0061 0.000144 0.0072 0.14 0.140144 7.0072
 2500 0.000018 0.0009 0.000089 0.0045 0.000107 0.0054 0.14 0.140107 7.0054
最大地面浓度 最高浓度 0.000059 0.0030 0.001451 0.0726 0.001510 0.0755 0.14 0.141510 7.0755
 出现距离 226m / 68m /     
备注:现状监测浓度取监测数据中非甲烷总烃平均值。

 
表5.2-10  正常工况下非甲烷总烃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叠加本底后预测结果表(单位:浓度mg/m3、占标率%)
预测点 非甲烷总烃
 贡献值 现状监测浓度 贡献值叠加现状值
 有组织 无组织 贡献值叠加结果  
 浓度 占标率 浓度 占标率 浓度 占标率  浓度 是否达标
敏感点 大邾村 90 0.000046 0.0023 0.001291 0.0646 0.001337 0.0669 0.37 0.371337 是
 小邾村 280 0.000053 0.0027 0.001373 0.0687 0.001426 0.0713 0.37 0.371426 是
 高厦村 130 0.000053 0.0027 0.001313 0.0657 0.001366 0.0683 0.37 0.371366 是
 梅林港村 2100 0.000021 0.0011 0.000114 0.0057 0.000135 0.0068 0.37 0.370135 是
 叶家港村 1700 0.000025 0.0013 0.000154 0.0077 0.000179 0.0090 0.37 0.370179 是
 抗三圩村 1800 0.000024 0.0012 0.000142 0.0071 0.000166 0.0083 0.37 0.370166 是
 甲造河村 960 0.000027 0.0014 0.000348 0.0174 0.000375 0.0188 0.37 0.370375 是
 晓河村 790 0.000032 0.0016 0.000454 0.0227 0.000486 0.0243 0.37 0.370486 是
 织里镇城区 920 0.000028 0.0014 0.000369 0.0185 0.000397 0.0199 0.37 0.370397 是
 织里村 990 0.000028 0.0014 0.000333 0.0167 0.000361 0.0181 0.37 0.370361 是
 大港村 1100 0.000027 0.0014 0.000287 0.0144 0.000314 0.0157 0.37 0.370314 是
 吴兴区人民医院(在建) 735 0.000035 0.0018 0.000500 0.0250 0.000535 0.0268 0.37 0.370535 是
 朱家湾村 1400 0.000027 0.0014 0.000204 0.0102 0.000231 0.0116 0.37 0.370231 是
 沈家荡村 1600 0.000026 0.0013 0.000168 0.0084 0.000194 0.0097 0.37 0.370194 是
 王家门村 530 0.000046 0.0023 0.000760 0.0380 0.000806 0.0403 0.37 0.370806 是
 吴家门村 980 0.000027 0.0014 0.000338 0.0169 0.000365 0.0183 0.37 0.370365 是
 横港头村 1200 0.000028 0.0014 0.000254 0.0127 0.000282 0.0141 0.37 0.370282 是
 林圩 1400 0.000027 0.0014 0.000204 0.0102 0.000231 0.0116 0.37 0.370231 是
 李家坝村 745 0.000034 0.0017 0.000491 0.0246 0.000525 0.0263 0.37 0.370525 是
备注:现状监测值取监测数据中非甲烷总烃最大值。

 
5、厂界浓度达标情况及防护距离的设定
根据前述预测,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最大落地浓度为0.001451mg/m3,均低于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或厂界标准值(非甲烷总烃4.0 mg/m3)。
对无组织排放的各污染物,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见表5.2-13。
表5.2-13  大气污染物防护距离计算结果
面源名称 长×宽×高 污染因子 排放速率(kg/h) 标准值
(mg/m3) 防护距离
(m)
制桶间 16m×12m×7m 非甲烷总烃 0.002 2.0 无超标点
由表可知,项目各废气污染物在厂界外均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此外,其它各类防护距离建议建设单位、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按国家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5.2.3 恶臭废气影响分析
恶臭物质,是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坏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它是一种复合气味,不仅给人的感觉器官以刺激,使人感到不愉快和厌恶,而且某些组分如硫化氢、硫醇、胺类、氨等可直接对呼吸系统、内分泌系统、循环系统、神经系统产生严重危害。长期受到一种或几种低浓度恶臭物质的刺激,会引起嗅觉疲劳、嗅觉丧失等障碍,甚至导致在大脑皮层兴奋和抑制的调节功能失调。
项目恶臭主要来源于盐酸硫胺素、生物素、酵母、菌种等各原料的混合搅拌过程、以及灌装过程。要求在混合罐呼吸口处设置集气装置、灌装线上部设置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收集的废气采用消毒灭菌及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经采取措施后,项目恶臭废气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3 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5.3.1 废水源强
由前述分析可知,项目废水主要有职工生活污水、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反冲洗废水及反渗透浓水,废水量为13378.50t/a,主要污染物为CODCr、NH3-N及少量的镍、锌等。此外,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补充量约为50.00t/a),不外排。
5.3.2 废水纳管可行性分析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经车间沉淀、灭菌处理达到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纳管标准,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反冲洗废水及反渗透浓水经车间管道收集;经处理或收集达到纳管标准的废水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金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頔塘。
金洁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6.0万吨/日,已建成投入运行并通过竣工验收。本项目最终纳管排放的废水量为44.60t/d,目前金洁污水处理厂厂尚有足有的处理余量空间接纳本项目废水。同时本项目所在地已接通市政污水管网。因此,本项目废水经处理达纳管标准后实施纳管是可行的。
5.3.3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对污水处理厂的影响
本项目最终纳管排放的废水量为44.60t/d,占金洁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的0.074%,而且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指标能达到纳管标准(其中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经车间处理还需达到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故项目废水不会对集中污水处理厂的运行造成不良影响。
2、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预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后均集中纳管排放,排入金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尾水排入頔塘。根据污水处理厂环评结论,在污水厂出水达标且处理规模在核定的范围内,废水排放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本项目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基本无影响,不会改变周边地表水的水环境功能。
5.4 营运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5.4.1 评价范围及区域地质条件
1、评价范围
根据地形地貌以及区域地下水和地表水的基本分布特征,本次地下水评价的范围北至太湖,东侧西侧和南侧分别由地表主河道控制,评价范围约18km2,拟建项目区评价范围示意图见图5.4-1,蓝色区域为评价区,红色区域为拟建项目区。
 
图5.4-1  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图
2、区域地质条件
本次评价收集了《普洛斯湖州织里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细勘察阶段)》,根据勘察报告中钻孔取样和试验数据可知,评价区第四系覆盖层厚度较大且成因类型复杂,上部为全新世浅海相冲沉积地层,中部为晚更新世海相沉积地层,下部为中更新世陆相冲积地层。拟建场地地层可分为五大层,细分为8亚层,自上而下描述如下:
①-1耕填土:灰色和灰褐色,松软,稍湿—很湿,主要为耕植土,成分以粘性土为主,含较多植物根茎及有机质,成分不均匀,层顶标高0.62~1.53m,层厚0.4~1.2m。
①-11粘质粉土:灰褐色和灰黄色,稍密,湿—很湿,含较多云母和铁锰质,局部含有机质,层顶标高-0.22~1.13m,层厚0.6~2.1m。
②-1淤泥质粘土:灰色,流塑为主,饱和,含较多腐殖质及部分白色贝壳碎片,层顶标高-1.48~0.06m,层厚0.8~11.6m。
③-11粘土:灰黄色和黄褐,可塑-硬塑,韧性中等-高,含少量钙质结核,偶夹少量砂砾,层顶标高-1.18~-6.89m,揭露部分层厚1.5~5.9m。
③-12粉质粘土:灰黄色和黄褐色,可塑为主,微层理,稍有光泽反应,干强度中等~高,韧性中等~高,部分为粘土,含少量钙质结核,局部缺失,层顶标高为-6.07~-11.84,揭露部分层厚0.5~5.2m。
④-11粘土:灰绿色和灰黄色,可塑~硬塑,干强度中等~高,韧性中等~高,含钙质结核,见较多贝壳碎屑,层顶标高为-18.87~-13.08m,层厚4.4~10.0m。
④-12粉质粘土:灰绿色和灰黄色,可塑为主,局部近软塑,韧性中等—高,局部见贝壳碎屑,含少量钙质结核,局部夹杂粉砂或砾石,层顶标高为-16.63~-19.78m,层厚0.3~3.8m。
④-13粉质粘土:灰黄色和青灰色,可塑为主,局部软塑或硬塑,韧性中等,含有贝壳碎屑和有机质,层内夹粉土或少量砾石,层顶标高为-18.64~-21.21m。
5.4.2 水文地质条件
1、包气带及其特征
包气带在水文地质剖面中位于潜水的上方,是污染物质进入地下水含水层的必经通道,由于包气带及其表层土壤部分含有极为丰富的有机质、粘粒组分、微生物以及活泼的反应物质如CO2、O2等,在污染物质进入地下水之前会在包气带中经历众多的物理、化学及生物化学过程,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污染物质进入地下水的数量。根据水文地质资料: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内包气带主要由耕填土构成,也有少量粘质粉土,单层厚度0.2m~1.0m左右,厚度太小,防污性能弱。本次调查在拟建项目场地内和拟建项目东南侧地块的包气带中10cm、50cm和100cm分别取样,共取了6个土壤样做浸溶试验,由检测测结果可知包气带土壤并未受到污染,浸出液中重金属锰、钴、铜、锌、镍的浓度均未超标,只有铁元素超标,这可能与区域地质背景土壤母质中铁元素比较丰富有关。包气带浸溶实验结果见表4.5-10,分析可以看出包气带从上而下浸出液中的重金属元素含量几乎没变化,可以推断出评价区包气带对重金属的吸附和迁移影响较小。
2、含水层及其特征
根据本次水文地质调查,按地下水的赋存条件、水力联系与水理特征,场地地下水类型主要有松散岩类孔隙潜水和松散岩类孔隙承压水。松散岩类孔隙潜水主要赋存于场区的粘土和粉质粘土中,分布较广,水量贫乏,水位埋深较浅,一般在0.5m~5.0m,含水厚度约20m,水化学类型为Cl-HCO3-Ca-Mg型,PH值约6.6-6.75,渗透系数和给水度均较小见表5.4-1。由于没有连续的隔水层,潜水很容易受到污染。根据上述地下水现状评价,地下水水质较差,高锰酸钾指数、氨氮、亚硝酸盐和锰均有超标,可能是受场地周边农田施肥和工厂企业排污的影响。松散岩类承压水主要埋藏在深部地层中,且有隔水层隔断,与上部潜水一般没有水力联系,故拟建工程对其影响非常小。
表5.4-1  含水层主要水文地质参数综合取值表
地层名称 渗透系数(cm/s) 给水度μ 备    注
粘质粉土 5×10-6~1.5×10-5 0.15 第四系孔隙潜水含水层
淤泥质粘土 1×10-7~5×10-7 0.02 
粘土 8×10-7~1×10-6 0.05 
粉质粘土 1.2×10-6~5×10-6 0.1 
注:给水度与入渗系数为本区经验值。
3、地下水的补径排条件与水位变幅
场地位于处于为浙北湖沼积平原,地面标高约1~5m,地下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竖向入渗补给,部分接受地表水体下渗补给,总体上,地下水由南向北向太湖方向径流排泄,局部地下水向周边各个方向的地表水系径流排泄。场地不存在大规模开采地下水的现象,地下水水位随着季节气候动态变化明显,年动态变幅一般在0.5-1.0m之间。场区内及其周边地下水位监测数据见表5.4-2。
表5.4-2   地下水水位监测数据统计表
序号 编号 坐标位置 地下水稳定水位
  经度 纬度 埋深 标高
SW1 SW1 120°15'44〃 30°53'24〃 5 3
SW2 SW2 120°17'26〃 30°53'18〃 5 3
SW3 SW3 120°16'29〃 30°51'55〃 4 2
SW4 SW4 120°16'50〃 30°52'38〃 4 2
SW5 SW5 120°17'47〃 30°52'25〃 3 2
SW6 SW6 120°14'9〃 30°51'39〃 4 1
SW7 SW7 120°15'15〃 30°52'49〃 5 2
SW8 SW8 120°17'22〃 30°51'38〃 6 2
SW9 SW9 120°18'55〃 30°52'38〃 7 1
SW10 SW10 120°17'9〃 30°54'15〃 6 3
SW11 SW11 120°16'59〃 30°50'19〃 4 3
 
5.4.3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相关要求,本次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级别为二级,根据项目自身特点,其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主要为地下水水质的变化,项目不会产生地下水水位或者流场的变化。本次评价工作主要是运用地下水溶质运移解析法分析和预测改建项目运行时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水质污染,并模拟非正常工况下污染因子随地下水径流的浓度变化,得出最远的影响距离和最长的超标时间。拟建项目区的地下水主要赋存于第四系孔隙中,预测的地下水环境影响也针对第四系孔隙潜水。根据项目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地形地貌条件,地下水的补径排条件等综合分析,地下水的环境影响范围主要在项目区的周边及地下水下游方向。
5.4.3.1 预测因子
项目属于医药类项目中的生物制品制造,本次评价主要进行非正常工况下地下水影响预测。非正常工况主要指废水输送管道出现防渗层老化及接缝开裂、废水处理系统防渗不当,污染物出现持续泄露。通过工程分析,本次地下水影响预测选取CODCr和NH3-N为预测因子,评价非正常工况下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5.4.3.2 预测方法
项目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污染物排放对地下水的流场没有明显影响,预测区内的含水层的基本一致,参数变化很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采用地下水溶质运移解析法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进行预测。
1、水文地质条件概化
预测时,将污染物在场区及下游的含水层中运移的水文地质概念模型概化为:一维稳定流动一维水动力弥散问题,按一维半无限长多孔介质柱体,一端为定浓度边界的模型:
                          (公式5.4-1)
式中:x—距注入点的距离(地下水渗流方向上的距离),m;
t—时间,d;
C—t时刻x处的示踪剂质量浓度,mg/L;
C0—注入示踪剂质量浓度,mg/L;
u—水流速度,m/d;
DL—纵向弥散系数,㎡/d; 
erfc( )—余误差函数(可查《水文地质手册》获得)。
2、污染源概化
本项目可能的污染源为废水运输管道、废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站中的废水,污染源可以概化为点状污染源。从水文地质条件上概化,由于评价区地下水流向总体上由南向北,项目运行过程中发生的跑冒滴漏等事故污染总体上顺地下水流向发生运移呈线状污染,虽渗漏量少,但也会地下水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此时可以概化为定浓度连续恒定排放。
3、污染源初始条件
据工程分析,本工程废水主要污染物是CODcr、NH3-N,污染物源强可以取厂内预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的排放浓度,见表5.4-3。
表5.4-3  污染物浓度源强表
预测因子 CODcr 浓度源强1500 mg/L
 NH3-N 浓度源强30 mg/L
4、水文地质参数的确定
(1)渗透系数、孔隙度、给水度取值
根据前述现场抽水、试坑渗水、室内渗透等水文地质试验以及含水层渗透性特征,结合地区经验对渗透系数、孔隙度、给水度等参数赋值。
(2)水流速度取值
根据项目区地下水水位与距离的关系,得到项目区地下水的水力坡度I=0.001,理论水流速度V=KI;项目废水管道和处理站底部主要为填土和第四系的粘质粉土、粉质粘土和粘土,渗透系数为1.5×10-5~8×10-7cm/s。按最不利原则,渗透系数选择最大值1.5×10-5cm/s,约0.013m/d。实际水流速度u=V/ne,含水层有效孔隙度按粘性土的平均值ne为0.08,经计算,u为0.1625m/d。
(3)弥散系数取值
弥散系数由于缺乏实测资料,根据各自的岩性特征和相关研究取经验值,关于弥散度的选取,可以依据室内试验、室外水文地质试验、模型反演校正等方法给出,因项目没有进行弥散试验,而且即使进行了弥散试验,也得考虑弥散度和运移尺度的关系,现实意义不大。另外,国内外有相当多的文献对弥散度做了统计分析,包括岩性、尺度效应等。因为缺乏实测资料,所以主要结合地区经验和国内外参考文献给出预测区的弥散度,取10m。
纵向弥散系数DL=auπ,其中u为水流速度,π为圆周率,a为弥散度。计算得DL为5.10m2/d。
5.4.3.3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
1、正常工况下
项目厂区地表进行了水泥硬化,废水处理设施底部均采用混凝土结构进行防渗,排水构筑物和排污管道都有日常管理和维护,正常工况下,项目地下水下渗的可能性非常小。
2、非正常工况下
因污水收集管道、收集池等破裂,废水泄漏通过土壤入渗至含水层,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废水在包气带中主要为垂向迁移,直至遇到潜水含水层,则迅速进入含水层并随着地下水流动方向流动。由于污染物在地下水中的迁移转化过程十分复杂,存在包括渗流、对流、吸附、沉淀、生物吸收、化学与生物降解等各种作用。本次预测按风险最大的原则,污染物在地下水中的迁移仅考虑在渗流—弥散作用下的扩散过程,不考虑、吸附、沉淀、生物吸收、化学与生物降解等其它各种作用。
按照事故产生时风险最大的原则,考虑地层结构的不均匀性,假定废水收集、处理与排放系统等不当造成废水直接下渗,影响厂址周围地区浅层地下水的非正常状况。根据一维稳定流动一维水动力弥散问题,按一维半无限长多孔介质柱体,一端为定浓度边界的模型(上式5.4-1)。按地下水Ⅲ类标准要求进行预测评价,地下水标准中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的污染物参照地表水Ⅲ类质量标准。预测的主要因子有CODCr和NH3-N,分别预测污染物泄露30天后不同距离的CODCr和NH3-N浓度以及污染物运移至不同距离所需要的时间。
情景1:污染物泄漏后有检漏措施:
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泄露,在下游地段布设监测点,对发现污染的地段会及时查明原因,假定30d后发现并采取阻断措施。根据预测,CODCr和NH3-N运移30d时的距离及相应浓度的关系分别见表5.4-4表5.4-5及图5.4-1图5.4-2。
表5.4-4  CODCr运移30d的距离-浓度关系表
距离(m) 10 20 30 40 48 50 60
浓度(mg/l) 984.706 510.322 203.287 61.138 18.941 13.716 2.276
距离(m) 80 100 120 140 152 160 180
浓度(mg/l) 0.02487 7.75E-05 7.03E-08 1.62E-11 0 0 0
表5.4-5  NH3-N运移30d的距离-浓度关系表
距离(m) 10 20 30 40 50 52 60
浓度(mg/l) 19.694 10.206 4.065 1.222 0.274 0.196 0.046
距离(m) 80 100 120 140 152 160 180
浓度(mg/l) 0.000497 1.55E-06 1.41E-09 3.24E-13 0 0 0

 
 
图5.4-1  COCr运移30d的距离-浓度关系图
 
图5.4-2  NH3-N运移30d的距离-浓度关系图
根据预测结果分析可知,污染物运移30d后,经过地下水的渗流—弥散作用,CODCr到达渗漏点下游48m时开始小于地下水Ⅲ类标准(20mg/L),到达渗漏点下游152m时浓度趋于0mg/L;NH3-N到达渗漏点下游52m时浓度开始小于地下水Ⅲ类标准(0.2mg/L),到渗漏点下游152m浓度趋于0mg/L。
总体来说,随着运移距离的增加,含水层CODCr和NH3-N浓度呈逐渐下降的趋势。30天时,CODCr预测超标距离为48m,影响距离为152m;NH3-N预测超标距离为52m,影响距离为152m。
情景2:污染物泄漏后无检漏措施:
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持续下漏进入潜水含水层,无检漏措施。
计算CODCr和NH3-N运移至不同距离时水质超过地下水质量Ⅲ标准或者地表水质量Ⅲ标准时所需时间,计算结果见表5.4-6~表5.4-7。
计算CODCr和NH3-N运移至厂区下游100m处时的时间与浓度关系,计算结果如表5.4-8~ 5.4-9及图5.4-3~5.4-4。
表5.4-6  CODCr运移至不同距离超过Ⅲ类地表水标准所需时间表
距离(m) 20 40 60 80 100
时间(d) 6 22 46 76 112
距离(m) 120 140 160 180 200
时间(d) 153 197 245 297 351
表5.4-7  NH3-N运移至不同距离超过Ⅲ类地下水标准所需时间表
距离(m) 20 40 60 80 100
时间(d) 5 19 40 66 98
距离(m) 120 140 160 180 200
时间(d) 134 174 217 264 313
表5.4-8  CODCr运移至厂区北侧约100m处时间-浓度关系表
时间(d) 5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浓度(mg/L) 0.0662 11.5008 66.6485 162.099 276.9664 395.7028 509.8347 615.4643
表5.4-9  NH3-N运移至厂区北侧约100m处时间-浓度关系表
时间(d) 5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浓度(mg/L) 0.0013 0.2300 1.3330 3.2420 5.5393 7.9140 10.1967 12.3093
 
图5.4--3  CODCr运移至厂区下游100m处的时间-浓度关系
 
图5.4--4  NH3-N运移至厂区下游100m处的时间-浓度关系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一旦发生渗透事故,生产废水中的污染物会向下游区域运移扩散,随着时间增加,污染源的前锋会逐渐向外扩散。CODCr污染源前锋扩散112d时可以使渗漏点下游100m处的地下水超过Ⅲ类标准(20mg/l),而运移351d时可以使渗漏点下游200m处的地下水超过Ⅲ类标准(20mg/l);NH3-N污染源前锋扩散98d可以使得渗漏点下游100m处的地下水超过地下水水质标准Ⅲ类(0.2mg/l),而运移约313天会使得渗漏点下游200m处的地下水超过Ⅲ类标准(0.2mg/l)。
综上所述,不同污染物初始浓度不同,地下水环境标准浓度不同,到达各区域的时间也不同。污染物在评价区的运移速度较慢,但一旦发生废水泄露事故,生产废水中的污染物会向下游可能影响的区域运移扩散,运移扩散30d一般会影响下游150m左右的区域,运移扩散365d一般影响下游200m左右的区域。随着扩散距离的增加,污染物浓度进一步降低。总体来看,对场地周边地下水影响不大。
5.4.3.4 地下水环境管理
建设单位应做好厂区内地面防渗,建设完备的环境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产管理。一旦发现泄漏事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终止污染泄漏,在泄露初期及时控制污染物,综合采取水动力控制、抽采或阻隔等方法,在污染物进一步运移扩散前将其控制、处理,避免对下游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同时加强监测井的水质监测,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方案,积极采取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措施,降低污染危害。
5.5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5.5.1 主要噪声源强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混合搅拌、灌装生产线、吹瓶机、各类泵、空压机等各类设备运作噪声,主要设备噪声源强见表3.6-2,主要高噪声设备噪声源强为70-85dB(A)。
5.5.2 噪声影响分析
1、预测模式
根据项目噪声设备的位置,采用点声源预测模式,以确定本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室外点声源计算公式如下:
Loct(r)=Loct(r0)-20lg(r/r0)-△Loct
式中:Loct(r)— 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
Loct(r0)参考位置r处的倍频带声压级;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
△Loct—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包括声屏障、遮挡物、空气吸收、地面效应等引起的衰减量,其计算方式详见“导则”正文)。
本环评中采用噪声预测软件EIAproN进行预测。
2、预测参数及预测点位
根据前述分析,本环评中生产设备噪声声级按照80dB(A)考虑。
根据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周边环境状况,本环评以项目四周厂界及周边200m范围内的敏感点作为预测点,噪声源与预测点位之间的位置关系见表5.5-1。
表5.5-1  噪声源与厂界、敏感点相对距离一览表
声源 厂界 敏感点
 东厂界 南厂界 西厂界 北厂界 西侧大邾村 北侧高厦村
混合罐
及泵 距离160m,有车间相隔 距离25m,有车间相隔 距离40m,有车间及围墙相隔 距离95m,有车间及围墙相隔 距离120m,有车间及围墙相隔 距离185m,有车间及围墙相隔
灌装
生产线 距离150m,有车间相隔 距离55m,有车间相隔 距离90m,有车间及围墙相隔 距离65m,有车间及围墙相隔 距离140m,有车间及围墙相隔 距离155m,有车间及围墙相隔
吹瓶机 距离170m,有车间相隔 距离55m,有车间相隔 距离30m,有车间及围墙相隔 距离65m,有车间及围墙相隔 距离110m,有车间及围墙相隔 距离155m,有车间及围墙相隔
空压机 距离185m,有车间相隔 距离5m,有车间相隔 距离12m,有车间及围墙相隔 距离105m,有车间及围墙相隔 距离102m,有车间及围墙相隔 距离195m,有车间及围墙相隔
纯水制备生产线 距离185m,有车间相隔 距离20m,有车间相隔 距离12m,有车间及围墙相隔 距离125m,有车间及围墙相隔 距离102m,有车间及围墙相隔 距离225m,有车间及围墙相隔
注: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4规定厂界为:由法律文书(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中确定的业主所拥有使用权的场所或建筑物边界。本项目租赁已建房屋,故其厂界即为租赁房屋边界。
 
3、预测内容
预测分析本项目正常营运情况下,各噪声源对西、北两侧厂界及敏感点的影响(因项目东侧、南侧紧邻普洛斯公司厂房,为厂区内部,故本评价对东、北两侧不进行评价)。
4、预测结果及分析
通过噪声软件预测,预测结果见表5.5-3,等声值线见图5.5-1。
表5.5-3  本项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
预测点 东厂界 南厂界 西厂界 北厂界 西侧大邾村 北侧高厦村
预测时间 昼间
生产车间贡献值 0.21 7.53 29.75 30.19 21.76 21.50
背景值 / / / / 55.3* 55.3*
预测值 / / / / 55.31 55.30
标准值 60  60 60 60 60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图5.5-1  项目噪声等声值线图
由预测表及预测图可知,项目建成营运后,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周围敏感点昼间噪声值叠加背景值后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因项目实行昼间单班制生产,故对夜间噪声未进行预测及评价。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为确保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稳定达标,尽量减少对厂界的贡献,要求建设单位尽可能将设备声源源强降至最低,本评价提出如下措施:
1、从声源上降噪。根据本项目噪声源特征,建议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优先选用加工精度高、运行噪声低的设备,如低噪的风机、冷却塔、水泵等,从而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
2、从传播途径上降噪。引风机等噪声源可室内等安装以通过车间隔声降低,也可采取加装减震垫、加装隔声罩,隔声门窗等降噪措施。对水泵等由于机械震动引起的噪声,建议全部安装减振装置以降低源强。装置区内的高噪声设备如灌装生产线、吹瓶机等设置单独的车间。同时,应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必要时应及时更换。
另外,可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施原则,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噪声敏感区域或厂界。在车间、厂区周围建设一定高度的隔声屏障,如围墙,减少对车间外或厂区外声环境的影响,种植一定的乔木、灌木林,亦有利于减少噪声污染。
3、设备工作时应保持门窗关闭,尽量少开启,采用换气扇进行通风换气。
4、严格执行昼间一班制生产。
5.6 营运期固废影响分析
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①职工生活垃圾;②废包装材料;③吹瓶工段产生的残次瓶子;④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⑤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反渗透膜;⑥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⑦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⑧排风设施产生的废过滤棉。
各固体废物产生及属性判定情况具体见表5.6-1。
表5.6-1  各类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序号 副产物
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属性 废物代码 预测产生量(t/a)
1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固态 / 一般固废 / 4.50
2 危险物质
废包装材料 原料储存 固态 乙酸钠、硼酸、包装桶等 危险废物 HW49;900-041-49 1.50
3 其余物质
废包装材料 原料储存 固态 酵母、生物素、包装桶等 一般固废 / 3.50
4 残次瓶子 吹瓶工段 固态 PET树脂等 一般固废 / 1.27
5 沉淀灭菌污泥 污水处理设施 半固态 污泥等 一般固废 / 22.80
6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设施 固态 活性炭、有机物、恶臭等 危险废物 HW49;900-041-49 0.09
7 废过滤棉 排风设施 固态 恶臭、过滤棉及微生物等 危险废物 HW49;900-041-49 0.05
8 汇总 一般固废 32.07
  危险废物 1.64
  合计 33.71
  此外,纯水制备过程产生废活性炭(2.00t/a)及废反渗透膜(1.00t/a)由设备安装厂家定期更换回收;产生的不合格产品(41.60t/a)由企业自己用于河道治理,不外售

1、一般废物
由前述分析可知,生活垃圾、其余物质废包装材料、残次瓶子、沉淀灭菌污泥均属于一般废物。其余物质废包装材料、残次瓶子经厂区内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至相关物资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沉淀灭菌污泥经厂区内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另外,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建设必要的固废分类收集和临时贮存设施,要求如下: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储存,不能混存;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储存地点必须建有雨棚,不允许露天堆放,以防雨水冲刷,雨水通过场地四周导流渠流向雨水排放管;临时堆放场地为水泥铺设地面,以防渗漏。
(3)建立档案制度,将临时储存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和外运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2、危险废物
由前述分析可知,废气处理设施废活性炭、危险物质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棉均属于危险废物。要求企业集中收集后存放于专用容器内,经厂区集中收集暂存后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浙危废经第147号)安全妥善处置。
此外,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期间,企业应该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将危险废物分类转入容器内,并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并做好相应的纪录。对相应的暂存场应建设基础防渗设施、防风、防雨、防晒并配备照明设施等,并与厂区内其它生产单元、办公生活区严格区分、单独隔离。危险废物外运采用专门密闭车辆,防止散落和流洒。对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理须严格《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环保部第5号令)执行。
3、其他
项目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由纯水制备设备厂家进行定期更换及回收,不得在厂区内贮存。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由企业用于河道治理,不外售。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均能落实妥善的处置途径,最终排放量为零,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7 环境风险评价
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5.7.1 环境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范围包括生产设施风险识别和生产过程所涉及的物质风险识别。
生产设施风险识别范围为:主要生产装置、贮运系统、公用工程系统、工程环保设施及辅助生产设施等。
物质风险识别是指主要原辅材料、燃料、产品、副产品运输以及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各类污染物等。
5.7.1.1 物质风险识别
1、物质风险性判定
根据(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和《环境风险评价实用技术和方法》,在进行此类项目潜在危害分析时,首先要评价有毒有害物质,确定项目中哪些物质属应该进行危险性评价以及毒物危害程度的分级。物质危险性标准见表5.7-1。
表5.7-1  物质危险性标准
属性 序号 LD50(大鼠经口)(mg/kg) LD50(大鼠经皮)
(mg/kg) LC50(小鼠吸入,4h)
(mg/L)
有毒物质 1 <5 <1 <0.01
 2 5<LD50<25 10<LD50<50 0.1<LC50<0.5
 3 25<LD50<200 50<LD50<400 0.5<LC50<2
易燃
物质 1 可燃气体——在常压下以气态存在并与空气混合形成可燃混合物;其沸点(常压下)是20℃或20℃以下的物质
 2 易燃液体——闪点低于21℃,沸点高于20℃的物质
 3 可燃液体——闪点低于55℃,压力下保持液态,在实际操作条件下(如高温高压)可以引起重大事故的物质
爆炸性物质 在火焰影响下可以爆炸,或者对冲击、磨擦比硝基苯更为敏感的物质
根据导则,有毒物质判定标准序号为1、2的物质属于剧毒物质;符合有毒物质判定标准序号3的属于一般毒物;凡符合上表所列的易燃物质和爆炸性物质判别标准的,均视为火灾、爆炸危险物质。
根据HJ/T169-2004要求,结合表5.7-2(物质危险性标准)及本项目各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详见3.2.2章节),本项目化学物质危险性判定详见表5.7-2。
表5.7-2  主要化学品危险性判别
序号 物质名称 物态 毒性 易燃可燃性 爆炸性
1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固态 / 可燃 /
2 六水合三氯化铁(Ⅲ) 固态 / / /
3 五水合硫酸铜(Ⅱ) 固态 / / /
4 七水合硫酸锌 固态 / / /
5 二氯化钴 固态 一般毒物 / /
6 二氯化锰 固态 / 可燃 /
7 钼酸钠 固态 / / /
8 硼酸 固态 一般毒物 / /
9 六水合氯化镍 固态 / / /
10 盐酸硫胺素 固态 / / /
11 生物素 固态 / / /
12 磷酸二钠 固态 / / /
13 柠檬酸 固态 / 可燃 √
14 硫酸铵 固态 / 可燃 /
15 酵母 固态 / / /
16 硫酸钾 固态 / / /
17 氯化镁 固态 / / /
18 乙酸钠
固态 / 可燃 /
19 硫化钠 固态 一般毒物 可燃 √
由上表可知,项目使用的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二氯化钴、二氯化锰、硼酸、柠檬酸、硫酸铵、乙酸钠、硫化钠均属于危险物质。
5.7.1.2 重大危险源判定
1、判定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规定,根据物质不同的特性,将危险物质分为爆炸品、易燃气体、毒性气体、易燃液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标准给出了物质的名称及其临界量。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有两种情况:
(1)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单一品种,则该物质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物质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2)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则按式5.7-1计算,若满足式5.7-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式5.7-1)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
Q1,Q2…,Qn—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的临界量t。
2、判定结果
根据生产工艺的特征及物料储存情况,本项目厂区内存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见表5.7-4。
表5.7-4  重大危险源判定
储存场所 物质名称 最大存量q(T) 临界量Q(T) q/Q
原料仓库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0.025 / /
 二氯化钴 0.002 / /
 二氯化锰 0.002 / /
 硼酸 0.025 10②
0.0025
 柠檬酸 0.200 / /
 硫酸铵 2.000 10①
0.2000
 乙酸钠 2.000 / /
 硫化钠 0.2000 10②
0.2000
 q/Q合计 0.4025
备注:通过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本项目所用物质没有对应的临界量;故临界量参考:①参考《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修订版)》附表1中临界存储量;②参考《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修订版)》表1其他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表中“列入危险化学品的有毒物质”临界储存量。
由表可知,本项目危险性物质的q/Q为0.4025,小于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本项目厂区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5.7.1.3 评价等级的确定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的规定,环境风险评价应根据评价项目的物质危险性、辨识单元重大污染源判定结果以及环境敏感程度等原因,划分为一、二级,划分依据见表5.7-5。
表5.7-5  评价工作级别(一、二级)
 剧毒危险性物质 一般毒性
危险物质 可燃、易燃
危险性物质 爆炸危险性物质
重大危险源 一 二 一 一
非重大危险源 二 二 二 二
环境敏感地区 一 一 一 一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789号(普洛斯公司内),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的环境敏感区,同时根据前述项目物质风险性及重大危险源判定结果,确定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根据《导则》要求,对建设项目进行风险识别、源项分析和对事故影响进行简要分析,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以接受水平。
5.7.1.4 项目过程环境风险辨识
1、储运过程风险辨识
(1)大气污染事故风险
本项目使用的原料基本为粉末状或结晶状固体,采用编织袋包装,由车辆进行运送。运输过程有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如撞车、侧翻等,一旦发生此类事故,有可能导致包装袋破裂,粉状原料散落,产生大量无组织粉尘。一旦泄漏如不及时处理,造成粉尘逸散,从而可能造成环境空气污染。
此外,如若原料仓库管理不当,原料库中易燃原料有可能引发火灾、甚至爆炸,进而造成人员伤亡及环境空气污染。
(2)水污染事故风险
运输过程如发生散落,则原料有可能飘落进入水体,因原料中含有少量金属成分,有可能造成水体重金属污染。
2、生产过程风险辨识
(1)大气污染事故风险
生产过程中若吹瓶工段加热温度控制不当,一旦超过PET熔点,有机废气产生量增大,环境空气污染加重;另外生产使用过程中因为设备泄漏或者操作不当等原因容易造成投料粉尘、恶臭废气等排放量增大,造成环境空气污染。
(2)水污染事故风险
根据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水污染事故主要是混合罐发生泄漏,废水进入预处理系统,增加污水处理负荷,可能会有超标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可能对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产生一定冲击。要求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做好设施的防渗防漏工作,避免发生此类风险事故。
在泄漏以及火灾爆炸事故的消防应急处置过程中,如不当操作有引发二次水污染的可能。
3、环保工程环境风险辨识
废水:主要是污水预处理装置非正产运转,分析原因主要有停电、处理设施故障等。一旦出现污水处理故障,将使污水处理效率下降或污水处理设施的停止运转,有可能使得超标的污水直接进入污水管网,对金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产生一定的影响。
废气:主要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有可能使得粉尘废气或有机废气超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4、伴生/次生环境风险辨识
最危险的伴生/次生污染事故为泄漏导致火灾、爆炸,导致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原因比较复杂,可能是操作不当引起的温度、压力突变导致事故。从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影响的范围来看,主要是对近距离内的人员和设备产生破坏,可能会受到爆炸冲击波和热气浪的影响。且除二次事故影响,一般不会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主要为安全事故,将是安全评价的重点,环评不作重点考虑。企业运营后,要加强管理,做好各项防范措施,防止火灾爆炸风险的产生。
5、其他环境风险辨识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需要的首批菌种从北京液可清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购入,该菌种属于引进菌种,可能存在外来生物入侵等生物安全方面的风险。
5.7.2 环境敏感性排查
1、厂区周围环境概况:本项目拟建地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789号(普洛斯公司现有厂区内),四周紧邻道路或普洛斯公司厂区。
2、居住区和社会关注区: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侧距离厂界90m的大邾村居民、东侧280m的小邾村居民,北侧130m的高厦村居民,厂区内的事故风险对敏感点的影响不大。
3、水环境敏感性:根据调查项目所在地附近无饮用水源保护区,厂区南侧及西侧各有一条小溪,最终进入頔塘,水环境为III类。
5.7.3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1、废水事故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废水事故风险主要为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预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混合罐发生泄漏,导致该废水超标排放,可能会对金洁污水处理厂产生一定影响,甚至可能最终超标排入水体,影响水体水质。
一旦发生事故,将受污染的废水(含物料)全部收集至事故应急池内。事故过后,对事故废水进行水质监测分析,根据化验分析出来的受污染程度外送第三方污水处理设施或自行处置解决。
2、废气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风险主要考虑废气收集措施完全失效(即面源事故工况),产生的废气全部无组织排放。事故工况下污染物排放情况见3.7章节。
通过估算模式预测,事故工况下,非甲烷总烃废气最大落地浓度为0.007257mg/m3(出现距离为68m),占标率为0.36%。
较正常工况,事故工况下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有所加重,可能会造成环境质量恶化,此时应立即停止生产,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将废气事故性排放危害性降至最低。
3、环境安全影响分析
本项目需要的首批菌种从北京液可清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购入,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提资料,该菌种属于引进菌种,同时已经已取得《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环境安全证明文件》(详见附件4),根据该文件,该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评估合格。因此只要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购买环境安全评估合格的菌种,项目对周边的环境安全影响较小。
4、其他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只要管理人员加强日常维护、巡视,发现问题马上解决,仓库发生火灾、漏雨的风险是很小的。
5.7.4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5.7.4.1 废水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在废水事故风险防范方面,企业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管理和预防工作:
(1)企业需要加强关注厂区内生活污水、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等各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以免发生因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完善而造成的水环境污染事件。
(2)定期检查维护污水处理和收集管网,及时发现事故异常和跑冒滴漏现象,消除事故隐患。
(3)加强生产过程的控制,制定合理的工艺规程,强化员工操作责任心,提高操作技能,使各系统均能保持稳定的运行状态,尤其避免混合罐等的泄露,从根本上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5.7.4.2 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安全生产是企业立厂之本,一定要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1)必须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公司经营的基本原则。
(2)在设计、施工、生产、经营等各方面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具体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劳动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等。
(3)建立健全全厂安全管理、技术体系,提高事故预防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建议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预评估。此外,建立完备的应急组织体系,建立风险应急领导小组。
(4)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确保安全生产落实到生产中的每一个环节。
(5)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劳动安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为使环境风险减少到最低限度,必须加强劳动、安全、卫生和环境的管理。从人、物、环境和管理四个方面寻找影响事故的原因,制定完备、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尽可能降低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减少事故的损失和危害。
5.7.4.3 运输储存过程风险防范
项目原料和其他辅助原料等在运输过程中应捆扎结实,尽可能封闭运输,并且专品专用,不与其他物品混运;公司生产管理部门应将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摆在首要位置,加强对各类物料运输、贮存的科学管理,建立严格的、可实施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职工的技术培训、专业培训、安全与工业卫生知识教育和环境意识培养,坚持持证上岗,对储运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使风险发生源头降至最低。
5.7.4.4 生产过程风险防范
(1)火灾风险以及事故性泄漏常与装置设备故障相关联,安全管理中要密切注意事故易发部位,做好运行监督检查与维修保养,防患于未然。
(2)必须组织专门人员每天每班多次进行周期性巡回检查,有跑冒滴漏或其他异常现象的应及时检修,必要时按照“生产服从安全”原则停车检修,严禁不正常运转。
(3)加强各设备的定期维护和运行管理,必须严格按规定操作,杜绝生产事故的产生;加强各类原辅料的使用和存放,并做好机械操作的安全管理。
5.7.4.5 末端处置过程风险防范
(1)废水、废气等末端治理措施必须确保日常运行,如发现人为原因不开废水、废气治理设施,责任人应受行政和经济处罚,并承担事故排放责任。若末端治理措施因故不能运行,则生产必须停止。
(2)为确保处理效率,在车间设备检修期间,末端处理系统也应同时进行检修,日常应有专人负责进行维护。
此外,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生产,尽快检修,以防事故排放对企业周边敏感保护目标产生不良影响。
5.7.4.6 环境安全防范措施
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购买环境安全评估合格的菌种。同时按照《环保用微生物菌剂安全评价导则》的相关要求,编制微生物菌剂安全性评估报告。
5.7.4.7 其它风险防范要求
(1)企业应对排水管网进行设计,确保废水可以达标排放。
(2)管道、阀门及相应设施应定期检查、更换。
(3)设置事故应急池。应急池容积参照中石化安环[2006]10号文发布的《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计算,公式如下:
V总=(V1+V2-V3)max+V4+V5
式中:V总——事故储存设施总有效容积;式中(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取其中最大值;
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按单个混合罐规格20m3;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
V2=∑Q消t消
Q消——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m3/h;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要求计算,发生火灾时,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10L/s;
t消——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h;火灾持续按照0.5h计算;
则V2=18m3
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项目无储罐及围堰装置,V3为0;
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取0;
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由于相关操作均在室内进行,故无需收集初期雨水,V5为0。
经计算,V总=38m3,因此,针对本项目,本评价建议设计容积为40m3的应急池。事故池非事故状态下需占用时,占用容积不得超过1/3,并应设有在事故时可以紧急排空的技术措施。在雨水管和污水管外排口设置闸门和切换装置,在发生事故时,第一时间封闭外排闸门,并切换到连通事故应急池,防止泄漏物料排入河道。建议所有雨水管道、排水明沟,应急池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

5.7.5 应急预案
1、总体要求及主要内容
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在发生风险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的实施救援,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建设单位需按《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函[2015]195号)编制预案并备案。
项目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要点见表5.7-6。
表5.7-6  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序号 项目 内容及要求
1 应急计划区 危险目标:装置区、环境保护目标
2 应急组织机构、人员 工厂、地区应急组织机构、人员
3 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规定预案的级别和分级相应程序,应根据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坚持“企业自救、属地为主”的原则,超出企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4 应急救援保障 应急设施,设备和器材等
5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规定应急状态下的报警通讯方式、通知方式和交通保障、管制
6 应急环境监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由专业队伍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侦查监测,对事故性质、参数与后果进行评估,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7 应急监测、防护措施、清除泄漏措施和器材 事故现场、邻近区域、控制防火区域,控制和清除污染的相应措施及设备
8 人员紧急撤离、疏散,应急剂量控制、撤离组织计划 事故现场、工厂邻近区、受事故影响的区域人员及公众对毒物应急剂量控制规定,撤离组织计划及救护,医疗救护与公众健康
9 事故应急救援关闭程度与恢复措施 规定应急状态终止程序;事故现场善后处理,恢复措施邻近区域解除事故警戒及善后恢复措施
10 应急培训计划 应急计划制定后,平时安排人员培训与演练
11 公众教育和信息 对工厂邻近地区开展公众教育、培训和发布有关信息
12 记录和报告 设置应急事故专门记录,建立档案和专门报告制度,专门部门负责管理
13 附件 与应急事故有关的多种附件材料的准备和形成

2、环境风险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企业依据自身条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在考虑人员合理分工和具体操作可行的基础上,组建了应急专业队伍。应急工作小组可由应急消防组、应急抢险组、医疗救护组、应急监测组、现场治安组和物资保障组构成,组织框架见图5.7-1。各救援队伍组成和分工,具体见表5.7-7。
 
图5.7-1  企业应急组织体系
表5.7-7  应急处专业队伍组成及分工情况
组成 主要职责
通讯联络组 (1)服装事故报警;
(2)协助应急指挥部联络各部门、人员,传达、接收、转告有关事故状况信息;
(3)将外部传给公司的有关信息及时告知有关负责人;
(4)负责事故现场撤离、疏散的人员清点。
抢修抢险组 (1)抢修队接到通知后,迅速集合队伍奔赴现场,根据事故现场情形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具,切断事故源;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指令,迅速抢修设备、管道,控制事故防扩大;
(2)有计划、有针对性的预测设备、管道泄漏部位,进行计划性检修,并进行封、围、堵等抢救措施的训练和实战演习。
医疗救护组 (1)熟悉各类原辅材料对人体危害的特性及相应的医疗急救措施;
(2)储备足量的急救器材和药品,并能随时取用;
(3)事故发生后,携带抢救伤员的器具赶赴现场,查明有无受伤人员及操作者被困,及时使重伤者、被困者脱离危险区域;
(4)向其他医疗单位申请救援并迅速转移伤者;
(5)组织、联系外援救护车辆及医护人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组织现场抢救伤员;
(6)为应急救援人员、受伤中毒人员提供生活必需品,提供生活后勤保障。
应急消防组 (1)担负现场灭火、洗消(查明泄漏情况,提出扑救措施并实施)任务,指导群众疏散,抢救人员开启消防装置进行灭火;
(2)负责现场灭火过程的通讯联络,视火灾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请求联防力量救援;
(3)负责向外部消防救援力量提供原辅材料的特性、防护方法、着火设备禁忌注意事项等;
(4)有计划的开展火灾事故预案的演习,提高灭火抢救的战斗力;
(5)负责事故现场及物料扩散区域内的洗消工作;
(6)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指令,担负查明事故地点、原因、严重程度及抢救抢修工作任务,迅速抢修设备、管道,控制事故,以防扩大;
(7)根据掌握的信息情况,确定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设备抢修作业;
(8)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抢险救灾进展情况。
治安管理组 (1)发生事故后,根据事故影响范围,设备禁区,布置岗哨,加强警戒,巡逻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禁区;
(2)接到报警后,维持公司道路交通秩序,引导外来救援力量进入事故发生点,管理交通、保障抢险救援车辆及运送物资人员车辆畅通无阻;
(3)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任务,指挥抢救车辆行驶路线,指导职工群众正确疏散。
物资供应组 (1)在接到报警后,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准备抢救物资及设备工具等;
(2)根据事故部位所需配套部件和物资,对照库存储备,及时准确的提供条件;
(3)车辆调配落实;
(4)根据事故的程度,及时向外单位联系,调剂物资、工程器具等。
应急监测组 (1)掌握一定的监测方法,协助环保部门,根据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故发生地的气象和地域特点,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
(2)根据监测结果,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综合分析环境污染事故污染变化趋势,预测并报告环境污染事故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决策的依据。
在应急过程中,所有应急人员应以一定形式将事件状况、应急工作状况等报告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根据事故及其处理状况,下达应急指令。应急队伍接受指令后,立即按照职责、分工行动。在行动过程中,随时将事件状况反馈给指挥部;指挥部根据反馈情况再次下达指令,直到完成应急事件处理。应急过程中各应急人员以及应急指挥部应佩戴相应的标志性袖章,以示辨别。
企业应急组织的相关应急处置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保护并采取必要的施救措施。为了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企业配备一定的个人防护器材以及医疗急救药品,以避免事故发生时对员工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3、风险事故处理程序
企业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分类,必须在第一时间(5min之内)分别按顺序向有关处置部门和值班领导、直接领导报告。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简要情况,酌情启动应急指挥部和相关工作小组,组织调集力量按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响应程序如图5.7-2所示。
 
图5.7-2  突发环境事件响应程序
4、风险事故处理措施
在发生泄漏、火灾事故后,应采取不同的应急措施:
泄漏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电源、火源;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在混合间及混合调配间四周设置事故排放沟,将泄露废水通过排放沟收集至事故应急池,后续处理达标后纳管。
发生火灾事故时,企业应急指挥部首先应召集事故车间负责人及相关工人,对事故原因进行排查并确定火源,然后由消防组负责灭火工作。灭火时,首先应切断电源,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将火源周边的易燃物转移至安全处,同时启动事故应急池,并利用砂土、灭火器或水灭火。当火势过大难以控制时,应及时拨打119求救,必要时应将相关救援人员撤出危险区。对于火灾产生的烟气,可由消防组启动事故应急池,再用大量水进行喷射(雾状水),减少空气中的颗粒物、水溶性或低沸点污染物。
5、事故应急关闭程序与恢复措施
(1)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员根据救援现场实况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关闭事故应急救援程序的要求,由总指挥宣布关闭。
(2)由指挥部根据现场实况提出善后处理的各项事务,指定责任人。
(3)根据各方面责任人的意见,由总指挥作出恢复生产或重新建设的决定。
(4)由总指挥作出事故影响区域解除事故警戒的决定,并根据实际提出善后恢复的各项措施意见,指定责任人。
(5)在各方面责任人确认达成各自任务后,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全部结束。
(6)有关方面调查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开展相关教育。
6、风险事故应急监测
当发生污染事故时,应紧急向上级环境管理部门汇报,由上级环境管理部门安排事故应急监测,重点监测周边环境敏感点的本项目特征因子(非甲烷总烃、粉尘、恶臭)。
7、有关规定和要求
(1)按照本节内容要求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每年初要根据人员变化进行组织调整,确保救援组织的落实。
(2)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如:必要的指挥通讯、报警、洗消、消防、抢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各重点目标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3)定期组织救援训练和学习,组织模拟事故应急训练,提高指挥水平和救援能力。
(4)对全厂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常识教育。
(5)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建立昼夜值班制度,指定预案责任人和备选联系人;建立检查制度,每月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及器具保管情况,并组织应急预案演习;建立例会制度,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一周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救援队负责人会议,研究应急救援工作。
(6)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演习,并落实演习总结。
(7)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企业危险目标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每年评审一次。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订应报湖州市吴兴区环境保护局局备案。
8、报警电话
火警 119          公安 110         急救 120
5.7.6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综上,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潜在的混合罐泄漏、火灾等危险因素,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能够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后能够做到及时处置,风险事故可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标准、规范,落实本报告及安全生产评价提出的各项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6.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废气防治措施
(1)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吹瓶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混合及灌装等过程产生的少量恶臭废气、原料拆包及投料过程产生的极少量粉尘废气。
针对有机废气,要求在吹瓶机加料后的软化过程保持密闭状态,并对车间进行整体抽风进行废气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针对恶臭废气,要求在混合罐呼吸口处设置集气装置、灌装线上部设置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收集的废气采用用消毒灭菌及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此外要求项目的排风设施应设置高效空气过滤器或其他等效措施。
本项目废气工艺流程图见图6.1-1。
 
图6.1-1  项目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项目恶臭废气、有机废气分别经集气装置收集后,恶臭废气通过风机引入消毒灭菌,然后再与有机废气一同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1个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因恶臭废气主要来自混合调配、混合搅拌及灌装工段,在此过程中伴随着微生物菌剂的生产,废气中可能含有含菌种潮湿废气,因此要求恶臭废气经收集后首先进行消毒灭菌,能够有效去除可能存在的含菌潮湿废气。
活性炭吸附工艺:活性炭吸附装置广泛应用于气量中、低浓度废气,不适用于高温、高含尘的有机废气。活性炭是一种具有非极性表面、亲有机物的吸附剂,因此常常被用来吸附回收空气中的有机废气和恶臭物质,它可以根据需要制成不同性状和粒度,如粉末活性炭、颗粒活性炭及柱状活性炭。吸附的实质是利用活性炭吸附的特性把低浓度大风量废气中的有机废气吸附到活性炭中并浓缩,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后的气体直接排空,其实质是一个吸附浓缩的过程,是一个物理过程。
类比同类型装置,根据多年运行经验,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吸附效率可达90%~95%,故本环评以90%吸附效率进行考虑,是可行的。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尾气排放能达到相应的排放限值要求。
为保证活性炭吸附效率,确保有机废气稳定达标排放,要求建设单位定期更换吸附装置中的活性炭,以免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
2、项目废气其他要求
粉状原料拆包及投料时应加强注意,减少粉尘产生。加强废气收集装置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废气收集装置正常运行。生产车间内配备必要的通风设施,改善车间内工人工作环境,并对车间操作工人配备口罩等劳保用品。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其它各类防护距离建议建设单位、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按国家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6.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废水产生情况分析
本项目拟租用普洛斯公司现有空置厂房,利用原有的排水管网。根据调查,普洛斯公司现有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
根据前述工程分析可知,项目废水主要有职工生活污水、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反冲洗废水及反渗透浓水,废水产生量为13378.50t/a(44.60t/d),废水污染物主要为CODCr、NH3-N、SS等,此外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还含有少量微生物及镍、铁、铜、锰、钴等金属。
2、项目废水处理工艺
(1)废水处理工艺流程
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各股废水经处理或收集达到纳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金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頔塘。项目废水具体处理工艺流程见图6.2-1。
 
6.2-1  项目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注:以上处理工艺供业主方参考,具体废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和建造,要求业主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
工艺流程简述:
项目生活污水经收集后采用化粪池处理;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经车间管沟通收集至废水收集池(调节池),废水中含有极少量的物料及微生物,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再进行高温灭菌;纯水制备产生的反冲洗废水及反渗透浓水采用车间管道进行收集。经处理或收集达到纳管标准的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汇入一个总管,再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接入金洁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混凝沉淀产生的污泥经灭菌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废水处理工艺及达标性分析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监测报告(见附件9),该废水水质情况为CODCr254mg/L,NH3-N1.95mg/L,SS4.50mg/,锌0.05mg/L,镍、锰、铜、铁含量均小于0.005mg/L,钴含量小于0.01mg/L,此外还含有极少量的微生物。监测结果显示,该废水水质能够满足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纳管标准(CODCr500mg/L、NH3-N35mg/L、SS400mg/L、镍1.0mg/L)。同时要求该废水采用车间“混凝沉淀+高温灭菌”处理工艺进行处理,该工艺对各污染物的去除率分别为CODCr30%、SS60%、镍20%,确保废水水质能够稳定达到纳管标准。
经处理或收集达到纳管标准的废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金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废水处理其他要求
(1)项目生产区及其它辅助生产装置均设置一定厚度的硬化地面,并作防渗处理,防止物料和废水下渗,同时在主要生产车间(混合间、混合搅拌间、纯水制备间、灌装间等)及危险废物暂存库等四周设置集水沟,建设事故应急池等。
(2)废水收集应采用管沟方式,即污水收集放置于明沟内,且为架空布置,同时不同废水的收集管采用颜色标出,便于对管道有无破损等进行检查。即使发生管道破损等情况,废水也可经明沟进行收集避免泄漏事故的。
(3)按照要求设置规范化的排污口及采样口。
6.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防治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从声源上降噪。根据本项目噪声源特征,建议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优先选用加工精度高、运行噪声低的设备,如低噪的风机、冷却塔、水泵等,从而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
2、从传播途径上降噪。引风机等噪声源可室内等安装以通过车间隔声降低,也可采取加装减震垫、加装隔声罩,隔声门窗等降噪措施。对水泵等由于机械震动引起的噪声,建议全部安装减振装置以降低源强。装置区内的高噪声设备如灌装生产线、吹瓶机等设置单独的车间。同时,应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必要时应及时更换。
另外,可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施原则,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噪声敏感区域或厂界。在车间、厂区周围建设一定高度的隔声屏障,如围墙,减少对车间外或厂区外声环境的影响,种植一定的乔木、灌木林,亦有利于减少噪声污染。
3、设备工作时应保持门窗关闭,尽量少开启,采用换气扇进行通风换气。
4、严格执行昼间一班制生产。
落实上述措施后,项目投产后四周厂界昼间噪声排放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限值要求,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6.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6.4.1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6.4-1。
表6.4-1  各类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汇总
序号 副产物
名称 产生工序 属性 废物代码 产生量(t/a) 处置方式 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1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一般固废 / 4.50 环卫部门清运 是
2 其余物质
废包装材料 原料储存  / 3.50 外售综合利用 是
3 残次瓶子 吹瓶工段  / 1.27  是
4 沉淀灭菌污泥 污水处理设施  / 22.80 环卫部门清运 是
5 危险物质
废包装材料 原料储存 危险废物 HW49;900-041-49 1.50 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浙危废经第147号)处置 是
6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设施  HW49;900-041-49 0.09  是
7 废过滤棉 排风设施  HW49;900-041-49 0.05  是
此外,纯水制备过程产生废活性炭(2.00t/a)及废反渗透膜(1.00t/a)由设备安装厂家定期更换回收;产生的不合格产品(41.60t/a)由企业自己用于河道治理,不外售。

6.4.2 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及处置要求
根据前述分析,本项目一般固废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沉淀灭菌污泥、其余物质废包装材料、残次瓶子。
生活垃圾、沉淀灭菌污泥经厂区内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其余物质废包装材料、残次瓶子经厂区内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至相关物资公司综合利用。
一般固废贮存场所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
6.4.3 危险废物暂存及处置要求
根据前述工程分析,本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危险物质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棉。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项目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见表6.4-1。
表6.4-1  项目危险废物处置措施
序号 危险
废物
名称 危险
废物
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产生量(t/a) 产生工序及装置 形态 主要
成分 有害
成分 危险
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1 危险物质废包装材料 HW49 900-041-49 1.50 原料储存 固态 乙酸钠、硼酸等 乙酸钠、硼酸等 T/In 委托处置
2 废活性炭 HW49 900-041-49 0.09 废气处理 固态 活性炭、有机物等 活性炭、有机物等 T/In 委托处置
3 废过滤棉 HW49 900-041-49 0.05 出风设施 固态 恶臭等 恶臭等 T/In 委托处置
1、贮存场所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拟在生产厂房西北侧(实验室北侧)设置一座5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做到防雨、防风、防晒、防渗漏等措施,并制定好危险废物转移运输中的污染防范及事故应急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①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废包装材料及废过滤棉等均采用密封袋装,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标准的标签。
②项目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区贮存,贮存区域留出搬运通道,同类危险废物可以采取堆叠存放。
③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建设,设置防雨、防风、防晒、防渗等措施。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见表6.4-2。
表6.4-2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
序号 贮存
场所 危险废物
名称 类别 废物代码 位置及占地
面积 贮存
方式 贮存能力 贮存
周期
1 本项目危险废物仓库 危险物质
废包装材料 HW49 900-041-49 项目西北侧,实验室北侧车间,占地面积约50m2 密封袋装 全厂1年的危险废物 6个月
2  废活性炭 HW49 900-041-49  密封袋装  6个月
3  废过滤棉 HW49 900-041-49  密封袋装  6个月

2、运输过程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危险废物将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转运途中应采取相应的污染防范及事故应急措施,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相关要求执行,本环评对照该技术规范,提出如下措施:
①本项目危险废物运输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按照许可范围组织实施,承担危险废物运输的单位应获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采用公路运输方式。
②运输车辆有明显标识专车专用,禁止混装其他物品,单独收集,密闭运输,驾驶人员需进行专业培训;随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用具,悬挂危险品运输标志;确保废弃物包装完好,若有破损或密封不严,及时更换,更换包装作危废处置;禁止混合运输性质不相容或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废,运输车辆禁止人货混载;装载危险废物的车辆必须做好防渗、防漏、防飞扬的措施;装载危险废物车辆的行驶路线必须避开人口密集的居民区和受保护的水体等环境保护目标。
3、委托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厂区集中收集暂存后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妥善处置。根据调查,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属于浙江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名单范围内,经营许可证号码为“浙危废经第147号”,地址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佛日路100号,经营类别中包含HW49其他废物,证书颁发日期为2017年4月17日,有效期为5年。
4、台账管理制度
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建立台帐管理制度,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征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同时在危险废物转运的时候必须报请当地环保局批准同时填写危险废物转运单。
6.4.4 其他
项目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由纯水制备设备厂家进行定期更换及回收,不得在厂区内贮存。此外项目要求对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全部进行有效利用(用于河道治理),不得随意排放。
6.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确定地下水的保护措施与对策。从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地质环境条件、生产方案与工艺、水文地质条件、可能的污染源及污染途径等综合分析,从保护地下水环境的目标与要求出发,做到保护的有效性与长期性,提出以下地下水环境保护的措施。
1、源头控制
建立完善的雨、污分流。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防渗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架空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2、分区防治
坚持分区管理和控制原则,根据厂址所在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整个项目区可能发生泄漏的污染物性质、排放量,厂址可分为一般污染防渗区和简单污染防渗区(见图6.5-1)。一般污染防渗区指厂址的微生物制剂生产车间,生产车间会产生废水,废水中污染物浓度高,地下水污染的风险较高,因此,必须采取严格防渗措施,废水收集、运输和处理区应该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防渗层应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cm/s 和厚度1.5m 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以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简单污染防渗区指除生产车间以外的管理区,管理区采用非铺砌地坪或者普通混凝土地坪,地基按民用建筑要求处理即可。在满足工程和防渗层结构标准要求的前提下,设置检漏装置,便于及时发现破损的防渗层和收集泄漏物质。
 
图6.5-1  项目地下水分区防治图
3、污染监控
实施覆盖生产区的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包括包括建立完善的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及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监测计划、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预防措施。要求在本项目厂区内设置1眼地下水监测井,监测项目包括pH、CODCr、NH3-N、TP、TN、镍、镍、锰、锌、钴等。
4、应急影响
项目生产运行前做好应急响应预案,在地下水监测中发现有成份含量超过地下水背景值的异常,应立即暂停生产,检查废水收集系统、运输与处理系统等措施。当出现污染事故时,应采取事故报告制度,在第一时间向本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并立即编制事故报告,在封堵渗漏点的同时,可在事故点周边施工防渗墙,形成隔水帷幕,在事故点处施工若干抽水井,回抽污染地下水,使污染的地下水回抽后减少污染下游方向的地下水与地表水。
5、日常管理措施
(1)制定全厂设备安全操作规章、检修制度和设备管理考核制度、对每台设备确定责任人。由专职机构定期进行设备完好率、运行率考核,实施重奖重罚,消除设备故障和地下水污染隐患。
(2)加强管理,杜绝超设计生产。
(3)加强对所有管道、混合罐和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一旦发现有污染物泄漏或渗漏,立即采取清理污染物和修补漏洞(缝)等补救措施。
(4)做好员工的环保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全厂职工地下水保护意识。
6.6 风险事故预防措施
本项目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参见5.7.4章节。
6.7 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责任单位及“三同时”要求
本项目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并应严格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原则。
6.8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清单具体见表6.8-1。
表6.8-1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分类 措 施 主 要 内 容 预期效果
废气 1、有机废气:要求在吹瓶机加料后的软化过程保持密闭状态,并对车间进行整体抽风收集废气,然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2、恶臭废气:混合罐呼吸口处设置集气装置、灌装线上部设置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收集的废气采用消毒灭菌及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3、粉状原料拆包及投料时应加强注意,减少粉尘产生;此外要求项目的排风设施应设置高效空气过滤器或其他等效措施;加强生产车间管理,改善车间内工人工作环境,并对车间操作工人配备口罩等劳保用;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其它各类防护距离建议建设单位、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按国家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废气达标排放;
对周边空气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废水 1、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项目废水主要有职工生活污水、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反冲洗废水及反渗透浓水。项目废水分别经预处理或收集达到纳管标准后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金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頔塘;此外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需处理达达到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限值要求。2、项目生产区及其它辅助生产装置均设置一定厚度的硬化地面,并作防渗处理,防止物料和废水下渗;废水收集应采用管沟方式;须按照要求设置规范化的排放口及采样口。 废水达到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纳管标准;对周边水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噪声 1、从声源上降噪。优先选用加工精度高、运行噪声低的设备,如低噪的风机、冷却塔、水泵等。2、从传播途径上降噪。引风机等噪声源可室内等安装,也可采取加装减震垫、加装隔声罩,隔声门窗等降噪措施。对水泵等由于机械震动引起的噪声,建议全部安装减振装置以降低源强。装置区内的高噪声设备如灌装生产线、吹瓶机等设置单独的车间。同时,应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必要时应及时更换。另外,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噪声敏感区域或厂界。3、设备工作时应保持门窗关闭,尽量少开启,采用换气扇进行通风换气。4、严格执行昼间一班制生产。 厂界噪声达标;对周边声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固废 1、一般废物:生活垃圾、沉淀灭菌污泥经厂区内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其余废物废包装材料、残次瓶子经厂区内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至相关物资公司综合利用。2、危险废物:废气处理设施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棉等经厂区集中收集暂存后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浙危废经第147号)安全处置。3、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建设规范化的固废分类收集和临时贮存设施。4、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由纯水制备设备厂家进行定期更换及回收,不得在厂区内贮存;此外项目要求对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全部进行有效利用,不得随意排放。 固废落实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地下水 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在项目厂区内设置1眼地下水监测井)、应急响应、日常管理工作。 对地下水和影响较小
风险事故 风险事故预防措施参见5.7.4节。 风险防范
 
第七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7.1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1.1 社会效益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水碧清微生物菌剂,是一种先进的环保用微生物制品,可以广泛应用于城市河流、湖泊污水处理厂、石油化工厂、家庭水族、土壤改良、水产养殖、农村化粪池等各种领域,解决我国当前面临的部分环境问题。此外项目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可以向国家缴纳可观的税收。此外,本项目的建设将带动周边与本项目相关产业链的上下游发展,并向社会提供直接就业岗位30个,增加当地群众的经济收入,解决部分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7.1.2 经济效益
本项目总投资12600万元,正常生产后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48000万元,利税5290万元。从测算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来看,本项目获利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较好的经济收益。
7.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环保投资
项目环境保护投资主要由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噪声防治、环境监测、绿化等方面组成。项目实施单位必须筹措足够的资金,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以保证项目投产后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满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要求。本项目具体的环保投资分项估算见表7.2-1。
表7.2-1  项目环保投资估算
分类 治理措施 投资(万元)
废气治理 废气收集管路;废气处理设施(消毒灭菌+活性炭吸附)收集处理系统1套;废气标准化排气筒1个;车间通风设施等 80
废水治理 化粪池设施1套;废水沉淀设施1套;废水灭菌设施1套;废水收集设施若干;标准化废水排放口及采样口 60
噪声治理 风机、空压机、各类泵等隔声减震措施等 20
固废处置 暂存场所建设;一般废物委托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处置 10
其他 地面硬化防渗、地下水监测井设置等 20
总计 190.00

占工程总投资(12600万元)比例 1.51%
上述为本项目环保设施及治理的静态投资费用,不包括环保设施运行费用。上述环保投资约占项目总投资的1.51%。
2、技术经济论证
根据估算,本项目需环保投资190.00万元,因此在经济上是可行的。
本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国内外均有成熟的工艺和经验,只要认真落实,在技术上基本可行。
3、环境效益分析
建设项目环保措施主要是体现国家环保政策,贯彻“总量控制”、“三同时”的污染控制原则和制度,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该项目的环保措施主要体现在废气处理系统、生产废水预处理系统、隔声降噪措施等方面。通过采用上述措施,可将本项目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产生的环境效益较明显。
此外,项目主要产品为水碧清微生物菌剂,作为一种先进的生物制品,可广泛应用于城市河流、湖泊污水处理厂、土壤改良、水产养殖、农村化粪池等各种领域,能够有效解决我国面临的环境问题,对于整体上的环境保护具有正面和积极的意义,对推动企业自身和当地的经济发展亦有积极的实际意义。
第八章 环境管理、监测计划和总量控制
企业应针对单位自身生产特点制定严格的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并以扎实的工作保证企业各项环保措施以及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在项目施工期和建成后的运行期得以认真落实,才能有效地控制和减轻污染,保护环境。只有通过规范和约束企业自身的环境行为,才能使企业真正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这一点对企业来说是尤为必要和重要的。针对本项目建设,本评价提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的计划和建议。
8.1 环境管理
8.1.1 环境管理目的和目标
环境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以环境科学理论为基础,运用技术、行政、教育等手段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施加给环境的污染破坏活动进行调节控制,实现环境、社会、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营运期间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必须通过环境措施来减缓和消除不利的环境影响。为了保证环保措施的切实落实,使项目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得以协调发展,必须加强环境管理,使项目建设符合国家要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环境建设的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和同步实施的方针。
8.1.2 环境管理监督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国务院第256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环境保护管理权限,湖州市环境保护局吴兴区分局为本项目的环境管理机构,应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负责工程的环保设施的验收,同时应依据有关环保法规及对项目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对本项目在施工建设期和营运期的各项环保措施进行具体的监督和指导管理。
8.1.3 环保机构设置要求及职责
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保证在各项环保设施验收达标后投入营运,保证各类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各类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同时配合各级环保管理和监督部门实施对项目的环保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为此,要求建设单位设置专职的环保部门(如安环部等),负责企业环境保护的日常工作,其主要任务如下:
1、根据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其他要求,制定企业环境管理、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及时跟踪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修改和完善企业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向企业负责人提供基地环境管理及生产等方面有益的建议,使得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始终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方面要求。
2、开展日常的环境监测工作,包括项目污染源统计、环境监测计划实施、排污口规范化的整治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检查和监督全厂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做好记录,建立排污档案;同时应确保企业投入一定的环保专项资金,用于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和更新,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加强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要求设置专职的固体废物管理科,进行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管理。加强固体废物运输、贮存和使用安全管理,制定严格的固废管理岗位操作规程。
5、制定事故环境风险管理条例,完成应急预案报备等工作。
6、推行清洁生产,实现污染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汇报;完成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工作。
7、强化管理,申报排污许可证,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定期检查、维护;
8、负责处理各类环境和安全事故,组织和实施事故应急和善后处理工作。
9、负责与当地环保部门沟通和联络,并向其汇报项目污染产生和排放情况、环保设施的运行结果,落实环保部门对本厂环境保护和管理有关的要求。
10、负责环保知识的宣传,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提高职工自觉的环保意识。
8.1.4 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1、本项目排污口建设情况
根据前述分析,本项目共设置2个排放口:1个废气排放口、1个废水排放口(后续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2、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排污口是企业污染物进入受纳环境的通道,做好排污口管理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基础工作之—,必须实行规范化管理。根据《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国家环境保护部),本项目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具体要求见表8.1-1。
表8.1-1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要求表
项目 主要要求内容
基本
原则 ①凡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一切排污口必须进行规范化管理;
②将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排污口及行业特征污染物排放口列为管理的重点;
③排污口设置应便于采样和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和检查;
④如实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排污口位置,排污种类、数量、浓度与排放去向等。
技术
要求 ①排污口位置必须按照环监(1996)470号文要求合理确定,实行规范化管理;
②具体设置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与要求。
立标
管理 ①排污口必须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相关规定,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牌;
②标志牌设置位置应距排污口及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或采样点较近且醒目处,设置高度一般为标志牌上缘距离地面约2m;
③重点排污单位排污口设立式标志牌,一般单位排污口可设立式或平面固定式提示性环保图形标志牌;
④对危险物贮存、处置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建档
管理 ①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
②严格按照环境管理监控计划及排污口管理内容要求,在工程建成后将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排放浓度与去向,立标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记录在案,并及时上报;
③选派有专业技能环保人员对排污口进行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本项目实施后,需要严格执行《环境图形标准排污口(源)》(GB15563.1-1995),见表8.1-2,配备专业合格的标识牌。
表8.1-2  各排污口(源)标志牌设置示意图
要求 图形标志设置部位
 废水排放口 废气排放口 噪声排放源 危险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
提示图形符号         
功能 表示污水向水体排放 表示废气向大气环境排放 表示噪声向外环境排放 表示危险固体废物暂存场 表示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
背景颜色 绿色 黄色 绿色
图形颜色 白色 黑色 白色
要求各排污口(源)提示标志形状采用正方形边框,背景颜色采用绿色,图形颜色采用白色。标识牌应设在与之功能相应的醒目处,并保持清晰、完整。
8.2 环境监测计划
8.2.1 环境监测目的
环境监测可反映项目建成后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监督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根据监测结果适时调整环境保护行动计划,为环保措施的实施时间和周期提供依据,并及时发现问题,避免造成重大的意外环境影响,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
8.2.2 环境监测计划
1、监测计划
项目监测计划主要为竣工验收计划及营运期的常规监测计划,见表8.2-1~8.2-2。
表8.2-1  竣工验收环境监测计划
类别 监测点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大气
环境 厂区四周边界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NH3、H2S、臭气浓度 监测2天,每天监测2次
 项目排气筒 进口 非甲烷总烃、NH3、H2S、臭气浓度 监测2个周期,每个周期监测2次
  出口  
水环境 车间排放口
(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 pH、CODCr、NH3-N、镍 监测2个周期,每个周期监测2次
 污水排放口 pH、SS、CODCr、NH3-N、TP、TN、BOD、钾、钠、镁、锰、钴、锌、镍、铜 监测2个周期,每个周期监测2次
 地表水 西侧杭嘉湖中华路断面(360m) PH、CODCr、NH3-N、TP、TN、镍、镍、锰、锌、钴 监测2个周期,每个周期监测2次
声环境 厂区四周厂界 Leq(A) 监测2个周期,每个周期监测1次
表8.2-2  营运期日常环境监测计划
类别 监测点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大气
环境 厂区四周边界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NH3、H2S、臭气浓度 1次/季度
 项目排气筒 进口 非甲烷总烃、NH3、H2S、臭气浓度 1次/季度
  出口  
水环境 车间排放口
(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 pH、CODCr、NH3-N、镍 1次/季度
 污水排放口 pH、SS、CODCr、NH3-N、TP、TN、BOD、钾、钠、镁、锰、钴、锌、镍 1次/季度
 地表水 西侧杭嘉湖中华路断面(360m) PH、CODCr、NH3-N、TP、TN、镍、镍、锰、锌、钴 1次/半年
声环境 厂区四周厂界 Leq(A) 1次/半年
2、监测机构:由企业自身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完成。
3、监测费用:监测费用通过企业年度生产经费予以保证。
8.3 总量控制
本项目工程组成情况见表3.1-3,原辅材料组分情况见表3.2-3。本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见表6.8-1,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3.8-1。
8.3.1 总量控制原则与指标
1、总量控制原则
对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控制的原则是:将给定区域内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负荷控制在一定数量之内,使环境质量可以达到规定的环境目标。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的确定,在考虑污染物种类、污染源影响范围、区域环境质量、环境功能以及环境管理要求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条件和控制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进行。
2、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十三五”期间我国将主要控制:(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包括CODCr、NH3-N、SO2、NOx);(2)区域性污染物排放总量(包括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地区总氮、重点地区总磷)。
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总氮和地方实施总量控制的特征污染物参照本办法执行。
8.3.2 总量指标建议值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的总量控制因子为CODCr、NH3-N、VOCS,污染物排放量及总量控制建议见表8.3-1。
表8.3-1  项目总量统计情况(单位t/a)
序号 总量控制指标 废水 废气
  CODCr NH3-N VOCS*
1 本项目排放量 0.670 0.067 0.007
2 总量指标建议值 0.670 0.067 0.007
注:*本项目VOCS指非甲烷总烃。
8.3.3 总量平衡方案
1、替代削减比例
(1)CODCr和NH3-N替代削减比例
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文件要求,用于建设项目的“可替代总量指标”不得低于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水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市县,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2倍进行削减替代。
根据前述环境现状质量及评价可知,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质量未达标,故CODCr、NH3-N削减替代比例为1:2。

(2)VOCS替代削减比例
根据《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完善总量替代制度,VOCS等新增总量指标实施减量替代,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等环杭州湾地区重点控制区及温州、台州、金华和衢州等设区市,新建项目实际VOCS排放的,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故本项目将VOCS纳入总量控制。
本项目位于湖州市治理镇中华路789号(普洛斯公司厂区内),属于重点控制区域,故VOCS削减替代比例为1:2。
2、总量平衡方案
本项目具体总量控制平衡方案见表8.3-2。
表8.3-2  项目总量平衡方案表(单位:t/a)
序号 总量控制指标 废水 废气
  CODCr NH3-N VOCS
1 本项目排放量 0.670 0.067 0.007
2 本项目建议申请量 0.670 0.067 0.007
3 削减替代比例 1:2 1:2 1:2
4 区域替代削减量 1.340 0.134 0.014
5 区域削减量 -0.670 -0.067 -0.007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其排放量需要进行区域平衡替代削减。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CODCr0.670t/a、NH3-N0.067t/a、VOCS0.007t/a,削减替代比例均为1:2,区域替代平衡削减量分别为CODCr1.340t/a、NH3-N0.134t/a、VOCS0.014t/a。
项目区域替代平衡削减量需向湖州市吴兴区环境保护局申请调剂、购买取得。待项目区域替代平衡削减方案落实后,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能够得到平衡,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第九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9.1 建设项目概况
大地环境治理(湖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湖州”)是大地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789号(湖州普洛斯仓储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经营范围为环境治理、景观工程、环保工程施工、环保技术、生物技术、农业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等。
企业拟投资12600万元,拟租用普洛斯公司现有空置厂房,购置纯水生产设备、灌装生产线、吹瓶生产线、专业制冷机等国产设备,建设形成年产800万升水生态修复生物制品项目,项目已于2017年3月16日取得由湖州市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吴发改经投备[2017]61号)。
9.2 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分析可知,项目所在地附近监测期间常规大气污染物SO2、NO2小时值及日均值、PM1024小时值均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特征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监测值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一次值标准(2.0mg/m3)。项目所在地附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地表水
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分析可知,金洁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下游500m处各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厂区附近杭嘉湖中华路监测断面TP超标(标准指数为1.123),其余监测因子均能达到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水环境现状质量一般。
3、地下水
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分析可知,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各地下水监测点中氨氮、亚硝酸盐、高锰酸盐指数、锰等指标不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要求,其余指标均能达标。氨氮及亚硝酸盐超标可能与当地农业及生活污染有关,高锰酸盐及锰超标可能是与当地地质有关。
4、声环境
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分析可知,项目西、北两侧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5、土壤环境
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分析可知,土壤中各类指标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9.3 建设项目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
9.3.1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789号(普洛斯公司现有厂区内),根据《湖州市区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属“织里环境优化准入区(编号0502-V-0-2)”,属环境优化准入区”。
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反冲洗废水及反渗透浓水等,经处理或收集达到纳管标准后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金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頔塘,项目不新建废水排污口;项目主要生产水碧清微生物菌剂,根据项目备案备案通知书(吴发改经投备[2017]61号),项目属医药制造业中的“生物制品制造行业”,根据“环境功能区分区管控工业项目分类”,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该功能区负面清单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湖州市区环境功能区划》中的相关要求。
2、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性分析
(1)废气
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恶臭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消毒灭菌及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有职工生活污水、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反冲洗废水及反渗透浓水。项目废水分别经过预处理或收集达到纳管标准后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金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頔塘。此外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需处理达到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限值要求。采取措施后,项目废水可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的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沉淀灭菌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其余物质废包装材料、残次瓶子外售物资公司;废活性炭、危险物质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棉等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浙危废经第147号)安全处置。此外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由纯水制备设备厂家进行定期更换及回收,不合格产品由企业全部有效利用,不得随意处置。项目固废均能落实妥善的处置途径,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综上,本项目各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3、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CODCr0.670t/a、NH3-N0.067t/a、VOCS0.007t/a,其排放量需要进行区域平衡替代削减,削减替代比例均为1:2,待项目区域替代削减方案落实后,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能够得到平衡,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4、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性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实施后,采取相应的措施后,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本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对周边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落实妥善的处置途径;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后能够维持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维持水环境功能区现状、满足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因此,项目建成投产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环评审批原则的相关规定。
9.3.2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公众参与符合性分析
环评编制期间,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开展了环评公示及问卷调查。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公众参与说明,被调查的团体单位和个人对该项目的建设均没有反对意见,没有提出建议,但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制度,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按国家法规要求,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与妥善处置,确保该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
2、“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789号(湖州普洛斯仓储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不涉及湖州市环境功能区划等相关文件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本项目废水、废气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后,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用水来自工业区供水管网。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湖州市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属“织里环境优化准入区(编号0502-V-0-2)”,属环境优化准入区”。本项目为生物制品制造行业,不在该功能区负面清单内,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3、清洁生产要求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产品水碧清微生物菌剂,属于环保型产品,且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及技术装备,能够做到在生产过程中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故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此外建议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尽可能做到节水、节能,并提升粉尘投加技术水平,从源头上减少粉尘废气的产生。
4、风险防范措施符合性分析
综上,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潜在的混合罐泄漏、火灾等危险因素,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能够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后能够做到及时处置,风险事故可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标准、规范,落实本报告及安全生产评价提出的各项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5、与《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符合性分析
根据浙江省环保厅2013年11月4日文件《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吹瓶工段,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该工段属于塑料制造业,属于整治方案中的“橡胶与塑料制品行业”。在该整治方案中明确要求“其他塑料制品企业应对工艺温度高、易产生VOCs废气的岗位进行抽风排气,废气可采用活性炭吸附或低温等离子技术处理”。
本项目VOCS废气主要产生于吹瓶工段,污染因子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90%处理效率),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中对“VOCs废气的”处理要求。故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中的总体要求。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的相关规定。
9.3.3 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789号(普洛斯公司现有厂区内),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工业用地布局规划要求。因此项目建设能够符合《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及《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中的相关要求。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项目产能为年产800万升水生态修复生物制品,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以及《湖州市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2年本)》等相关文件,项目产品及工艺均不属于淘汰、限制或禁止类项目。此外,项目已于2017年3月16日取得由湖州市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吴发改经投备[2017]61号)。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浙江省及湖州市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因此,项目的建设能够符合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相关规定的。
9.4 项目污染源强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清单具体见表9.4-1,污染防治措施清单见表9.4-2。


 
表9.4-1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清单
污染源类型 污染因子 产生量(t/a) 排放量(t/a) 处理措施
废气 拆包及投料 粉尘 极少量 极少量 加强操作
 混合调配及搅拌、灌装 恶臭废气 少量 有组织 少量 收集后经消毒灭菌及活性炭工艺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 少量 
 吹瓶工段 非甲烷总烃 0.024 有组织 0.002 收集后经活性炭工艺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 0.005 
废水 生活污水 废水量 382.50 382.50 经化粪池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金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CODCr 0.134 0.019 
  NH3-N 0.013 0.002 
 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 废水量 4560.00  4560.00  经车间沉淀及灭菌预处理达到第一类污染物排放要求及纳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金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CODCr 1.158  0.228  
  NH3-N 0.009  0.023  
  含有少量的锰、镍、铜、锌等金属 
 反渗透浓水及反冲废水 废水量 0.422  0.422  经车间管道收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金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CODCr 0.133  0.042  
  NH3-N 0.422  0.422  
 汇总 废水量 13378.50 13378.50 /
  CODCr 1.714 0.669 
  NH3-N 0.156 0.067 
 此外项目产生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补充量约为50.00t/a
固废 一般固废 生活垃圾 4.50 0 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其余物质废包装材料 3.50 0 外售物资公司
  残次瓶子 1.27 0 外售物资公司
  沉淀灭菌污泥 22.80  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危险废物 危险物质废包装材料 1.50 0 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浙危废经第147号)安全处置
  废活性炭 0.09 0 
  废过滤棉 0.05 0 
 此外,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产生量2.00t/a)及废反渗透膜(产生量1.00t/a)由设备安装厂家定期更换回收;不合格产品(41.60t/a)由企业用于河道治理,不外售。
噪声 主要来自混合搅拌、灌装生产线、吹瓶机、各类泵、空压机、纯水制备生产线等各类设备运作噪声,噪声源强为70~85dB(A)。


 
表9.4-2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分类 措 施 主 要 内 容 预期效果
废气 1、有机废气:要求在吹瓶机加料后的软化过程保持密闭状态,并对车间进行整体抽风收集废气,然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2、恶臭废气:混合罐呼吸口处设置集气装置、灌装线上部设置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收集的废气采用消毒灭菌及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3、粉状原料拆包及投料时应加强注意,减少粉尘产生;此外要求项目的排风设施应设置高效空气过滤器或其他等效措施;加强生产车间管理,改善车间内工人工作环境,并对车间操作工人配备口罩等劳保用;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其它各类防护距离建议建设单位、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按国家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废气达标排放;
对周边空气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废水 1、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项目废水主要有职工生活污水、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反冲洗废水及反渗透浓水。项目废水分别经预处理或收集达到纳管标准后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金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頔塘;此外混合罐及管道清洗废水需处理达达到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限值要求。2、项目生产区及其它辅助生产装置均设置一定厚度的硬化地面,并作防渗处理,防止物料和废水下渗;废水收集应采用管沟方式;须按照要求设置规范化的排放口及采样口。 废水达到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纳管标准;对周边水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噪声 1、从声源上降噪。优先选用加工精度高、运行噪声低的设备,如低噪的风机、冷却塔、水泵等。2、从传播途径上降噪。引风机等噪声源可室内等安装,也可采取加装减震垫、加装隔声罩,隔声门窗等降噪措施。对水泵等由于机械震动引起的噪声,建议全部安装减振装置以降低源强。装置区内的高噪声设备如灌装生产线、吹瓶机等设置单独的车间。同时,应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必要时应及时更换。另外,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噪声敏感区域或厂界。3、设备工作时应保持门窗关闭,尽量少开启,采用换气扇进行通风换气。4、严格执行昼间一班制生产。 厂界噪声达标;对周边声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固废 1、一般废物:生活垃圾、沉淀灭菌污泥经厂区内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其余废物废包装材料、残次瓶子经厂区内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至相关物资公司综合利用。2、危险废物:废气处理设施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棉等经厂区集中收集暂存后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浙危废经第147号)安全处置。3、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建设规范化的固废分类收集和临时贮存设施。4、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由纯水制备设备厂家进行定期更换及回收,不得在厂区内贮存;此外项目要求对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全部进行有效利用,不得随意排放。 固废落实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地下水 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在项目厂区内设置1眼地下水监测井)、应急响应、日常管理工作。 对地下水和影响较小
风险事故 风险事故预防措施参见5.7.4节。 风险防范

 
9.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9.5.1 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项目废气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9.5.2 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达标纳管,再经金洁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水体产生影响。
在企业做好场地防渗处理条件下,本项目废水不会直接渗入土壤,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9.5.3 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建成营运后,四周厂界昼间噪声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周围敏感点昼间噪声值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9.5.4 固体废物
只要落实本评价提出的防治对策,技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均能做到妥善处置,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9.6 要求与建议
根据项目特点,本评价要求企业做好以下方面:
1、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各类污染物的治理工作;
2、切实做好厂区污水收集与处理工作,确保厂区内废水达标排放。混合罐及管道清洗要求处理达到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限值要求。做好项目废气收集与处理工作,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3、落实好本评价中所提及的预防危险事故发生的措施及建议。加强对职工的环保及安全生产的宣传,提高员工安全环保意识,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4、加强监管,做好各设备的维护工作,一旦发现有异常现象,立即停机检修,确保设备运行及污染防治设施保持在稳定状态,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尽最大努力杜绝事故的发生。
5、项目购买的首批菌种必须具有环境安全证明等相关文件。
6、本项目废水、废气排放等还应符合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本项目生产设施应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血液制品去除/灭活病毒技术方法及验证指导原则》和 GB 19489等有关规定,对涉及生物安全的废水、废液、废气等进行灭活灭菌后才能排放,灭活灭菌方法应符合《消毒技术规范》的规定。
7、必须按本次环评向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申报的内容、规模以及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如有变更,应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并另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取得环保行政许可。
此外,建议企业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应加强环境意识教育,制定环保设施操作管理规程,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岗位责任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建立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并建立紧急响应的方案。
9.7 总结论
大地环境治理(湖州)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升水生态修复生物制品生产线项目符合湖州市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各项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排放的污染物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各类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控,且能维持原有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故项目建设能够满足环评审批的各项原则。
同时,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符合符合国家、浙江省以及湖州市的产业政策相关规定;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公众调查满足相关要求,被调查个人和单位对项目建设均没有反对意见;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能够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后能够做到及时处置,风险事故可控;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控制要求。因此项目建设能够满足其他部门的审批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在拟建厂址的实施从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另外,建设单位必须关注生物安全的底线,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真正做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三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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